编内聘用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1901658 上传时间:2019-07-03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5.6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编内聘用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编内聘用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编内聘用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编内聘用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编内聘用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编内聘用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编内聘用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编内聘用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篇一:20XX长沙市直考试之事业单位编制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20XX长沙市直考试之事业单位编制|合同聘用制|人事代理制管理20XX湖南长沙市事业单位招聘(含选调)309名工作人员;本次考试采取络报名方式进行;络报名时间:9月21日(周一)上午9:009月24日(周四)下午5:00;上资格初审时间:9月21日(周一)上午9:009月25日(周五)上午12:00。上缴费时间:9月21日(周一)上午9:009月25日(周五)下午5:00。免笔试的岗位不需缴费;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XX年10月21日(周三)上午9:0010月23日

2、(周五)下午5:00。应广大考生的需要,我们针对长沙市直考试,帮大家区分一下事业单位编制、合同聘用制以及人事代理制管理的区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XX湖南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选调)309名工作人员简章现已公布,简章中明确指出,此次招聘的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什么是事业编制什么是合同聘用制、人事代理制我们为您解答。一、事业单位编制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适用单位主要有: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

3、、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 单位,勘察设计 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 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二、合同聘用制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确定。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 ,是相对委任制 而言的。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

4、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三、人事代理制人事代理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即人事代理机构(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有关人事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只受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束。用人单位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权 。而劳动者则享有充分的择业自主权和流动的权利,真正实现了“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转变。考生朋友,关于20XX湖南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含选调)309名工作人员简章中最终被录用人员的身份待遇可以作如下具体理解:1、无论是实行合同聘任制管理模式,还是实行人事代理制管理模式,每位被聘人员都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工”(人事体制改革前俗称“固定工”,人事体制改革后称“编制内正式工”);2、被聘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因用人单位的人事关系管理体制不同而有所差异,从而产生了事实上的合同聘用制管理与人事代理制管理两种形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这里指“被聘人员”)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篇二:聘用制和合同制,人事代理和合同工的区别聘用制和合同制,人事代理和合同工的区别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而且这两种人员都是聘用制的。不存

6、在什么“固定工,合同工”。所谓编制人员就是具有国家(人事部门)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其基本工资和地方性补助都是财政拨款的,现在要进入编制都要经过公开招考的。非编制人员就是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包括临时工),就像企业聘用一样,不由财政拨款。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

7、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 聘任制是企业自身的用人制度.人事代理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即人事代理机构(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有关人事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只受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束。用人单位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权,而劳动者则享有充分的择业自主权和流动的权利,真正实现了“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转变。 从以上可以看出,这其实是两个

8、不能完全并列的制度,区别一,本质不同,聘任制是企业自身的用人制度,而人事代理制是社会人事管理制度;区别二,主体不同,聘任制的主体是企业与劳动者,而人事代理制的主体包括人事代理机构、企业与劳动者;区别三,协调对象不同,聘用制协调的是劳动关系,而人事代理制协调的是人事关系;区别四,主管部门不同,聘用制是主管部门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而人事代理制的主管部门是人事部门。合同制工人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1986年中国用工制度改革以后招收的各类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1986年7 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

9、行规定和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指出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企业招用合同工采取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合同工与所在单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退休养老基金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金不敷使用时,国家给予适当补助。实行合同工制的根本目的在于,打破铁饭碗、大锅饭,真正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企业劳动者的素质。篇三: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

10、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和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XX15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人发 20XX7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是指单位与职工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与

11、个人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省依法登记或者备案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贯彻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建立竞争、激励的用人机制。通过实行聘用制。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第二章 岗位设置与管理

12、第五条 事业单位应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在编制数额内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第六条 事业单位的岗位分为职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勤人员岗位三大类。应根据事业单位性质特点和工作需要,合理确定三类岗位的比例结构。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因事设岗,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任务和资格条件。第七条 事业单位的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岗位均按有关规定实行职务(等级)数额和结构比例控制。在核定的职务(等级)数额内,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和本人的实际能力,允许高职低聘,也允许低职高聘。第八条 完善和强化岗位管理制度,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根据本人条件和岗位需要,原

13、工人身份的人员可以聘用到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聘用到工勤人员岗位。受聘人员的原身份作为档案保存,受聘人员的职务、工资等按所聘用的岗位管理。第三章 聘用和聘用合同签订第九条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应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进行。对现有正式职工的聘用采取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等方式择优聘用;对新进人员的聘用(除政策性安置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人员以外),按照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面向社会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招聘或择优直接选聘。公开招聘人员可采取不同的招聘方式,通过笔试、面试、考核等方法,实行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第十条 受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第十条 受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4、(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应聘实行职业、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要取得相应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四)符合聘用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 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一)公布岗位及其职责、资格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二)应聘人员申请应聘;(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四)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或进行考试、考核,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五)聘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第十二条 人员聘用实行回

15、避制度。受聘人员凡与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能被聘用从事该单位的秘书、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工作,不能在双方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聘用工作组织成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遇有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第十三条 聘用合同是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协议。建立聘用合同关系应当订立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签订聘用合同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聘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另一份存入个人档案。第十四条 聘用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一)岗位及其职责要求;(二)岗位工作条件;(三)岗位工资报酬;(四)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五)岗位纪律;(六)聘用合同期限;(七)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八)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培训和继续教育、知识产权保护、解聘提前通知时限、单位出资培训后个人解除聘用合同的补偿、聘用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等条款。第十五条 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