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和制止警察家庭暴力问题分析

上传人:206****923 文档编号:91839218 上传时间:2019-07-02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35.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预防和制止警察家庭暴力问题分析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预防和制止警察家庭暴力问题分析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预防和制止警察家庭暴力问题分析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预防和制止警察家庭暴力问题分析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预防和制止警察家庭暴力问题分析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预防和制止警察家庭暴力问题分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预防和制止警察家庭暴力问题分析(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预防和制止警察家庭暴力问题分析摘要:鉴于警察家庭暴力问题的严重性,预防和制止显得刻不容缓。本文从阐述警察家庭暴力现状、特殊性和危害性出发,分析了形成警察家庭暴力的一般成因和特殊成因,并由此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为预防和制止警察家庭暴力问题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关键词:预防;制止;警察家庭暴力Abstract:Its urgent to prevent and restrain the problem of polices domestic violence for the reason that it is serious and harmful. At the beginning of thi

2、s paper describes the status, special features and hazards of domestic violence of police. Then, analyzes the general causes and specific causes of the formation of the domestic violence of police,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on the basis of the causes. Its some helpful and valuable

3、reference measures to prevent and restrain domestic violence of police.Key words:Prevent;Restrain;Domestic violence of police随着媒体的报道,曾经只是“家庭内部私事”的家庭暴力逐渐被社会所关注。而在诸多的家暴现象中,警察家庭暴力显得格外引人关注。警察家庭暴力是指实施家庭暴力的主体是警察,警察家暴因其主体的特殊性而成为一种特殊的家庭暴力。一、警察家庭暴力问题分析(一)家庭暴力问题的基本状况在2002年期间,全国妇联曾经针对家庭暴力作过一次调查,其调查的结果表明:在中国2.7

4、亿个家庭中,约有30%的家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而在这其中,每年大约有10万个家庭因为家庭暴力得不到有效的遏制而导致了解体。家庭暴力这个问题的影响已经不只是停留单个家庭内部的范围了,逐渐成为了整个社会都不容忽视的问题。根据相关调查的显示,女性和儿童作为弱势群体在家庭暴力基本都是扮演着受害者的角色,相反的,男性在所有家庭暴力施暴者中占据了近九成的数量。因家庭暴力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想要维护自身的权利显得十分困难的。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家庭暴力纯粹只是家庭内部的矛盾,外人无权插手。而一些受害者还受到“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封建家庭伦理思想的禁锢,仅仅是消极被动地逃避应对,而不能积

5、极主动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从而导致了对受害者的救助不够及时。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想要维权是难以展开和进行的。近年来家庭暴力案件的发生率呈现了不断上升的趋势。据全国妇联的统计,在1996年至2006年十年间,全国家庭暴力的投诉案件总体上升了4.16%。然后对近年离婚案件的分析来看,由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例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如2003年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涉及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占判(调)离婚案件数的12.44%,较2002年相比上升了3.77%。2004年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涉及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占判(调)离婚案件数的19.75%,较2003年相比上升了7.31%。吴正雄.浅谈家庭暴力的

6、现状、原因及对策.2010年1月8日 (二)警察家庭暴力的特殊性1.施暴者的身份特殊警察家庭暴力与一般的家庭暴力之间存在的最大的差异是警察家庭暴力的主体具有特殊性。一般的家庭暴力,它的主体可以是任何人,无关职业;但是警察家庭暴力主体的身份必须是警察。警察作为警察家庭暴力的主体,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警察是根据国家宪法和法律而设立的国家行政力量。是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持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和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实施者,是国家行政执法的公务人员,其言行举止代表了国家权威和意志。警察展现在公众面前的行为和形象不再仅仅代表他个人,同时还代表了国家的行为和形象。所以警察家庭暴力这种行为不仅是代表警察的个人

7、行为,更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家行政机关的行为。(2)我国法律规定,干预、处理家庭暴力是警察拥有的法定职权。2008年,全国妇联、公安部、民政部等七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明确地要求了公安机关应该设立家庭暴力案件的投诉点,并将家庭暴力的报警纳入110出警的工作范围。但是一旦警察自己成为了家庭暴力的当事人,对于该家庭暴力的处理往往不同于一般的家暴案件,具有了很大的特殊性,即:由于其本身的职业关系,考虑到执法者的公众形象与威信,其家庭暴力的行为极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得不到应有的惩处。2.社会影响更恶劣熟悉国家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知法守法,严格执法的素质和能力是

8、成为一名警察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职业素质。与大多数普通民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仅停留在其是家庭内部私事,无关大雅的层面上不同,警察应该清楚地了解家庭暴力的法律定义以及其后果的严重违法性。警察家庭暴力这种行为是建立在警察知法犯法的基础上的。这种行为会给民众树立不好的榜样和示范,导致法律的权威在民众心中降低,同时还严重影响了执法机关的形象,这样子造成的社会影响比普通的家庭暴力更加恶劣。3.暴力行为的隐蔽性更强家庭暴力只发生在家庭内部,受限于“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受害者对于家庭暴力的处理方法,大多都采取了三缄其口,不愿意声张向外界寻求帮助的做法。在一项调查中,在遭受家庭暴力后选择忍声吞气,任由对方继续施暴

9、抑或只是做一些消极反应,如哭喊、骂对方等,在这项调查中占到46.3%。吴慧敏.我国家庭暴力问题的社会成因及应对举措.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3年1月第1期,第70页只有极少数受害者到妇联寻求帮助或是直接述诸法律。所以家庭暴力难以被外人所察觉,而警察家庭暴力的隐蔽性更强。因为作为警察,会因为维护自身的形象而不愿意公开,甚至会通过自己职务的便利和社会关系将受害者的举报扼杀在摇篮中。因此,是否发生警察家庭暴力,外人无从得知,警察家庭暴力具有比一般家庭暴力更强的隐蔽性。4.警察家庭暴力的伤害更严重警察与普通民众不同,作为一支运用武装的、行政的、刑事司法等特殊强制手段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国家行

10、政武装治安力量,需要熟练地掌握格斗、警戒具的使用,这是人民警察职业的特殊要求。一旦警察在家庭暴力中使用了暴力手段,他会本能地将训练中已经形成了习惯的格斗动作、审问技巧运用出来。这些非同寻常的激烈手段对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的伤害会比普通家庭暴力中的殴打、辱骂所造成的更加严重。(三)警察家庭暴力的巨大危害性1.警察家庭暴力的一般危害(1)侵害了受害者的身体权利警察家庭暴力严重地侵害了受害者的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主权以及性权利等身体权利,使其受到肉体的伤害和痛苦,甚至有可能直接导致受害者的重伤、死亡。李洪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困境与出路.吉利大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2010-XZ

11、ZD01.此外,受害者宁愿忍让逃避独自、承受伤害也不愿意求助于法律或有关部门,这无疑让施暴者更加无所顾忌,使其更加肆无忌惮地实施家庭暴力,这样子警察家庭暴力不但无法遏制,反而愈演愈烈变成恶性循环,对受害者的身体造成更加严重的伤害。(2)侵害了受害者的精神权利警察家庭暴力在对受害者造成身体上的伤害的同时,往往伴随着对受害者精神上的摧残。精神上的创伤是潜在的,并不会表现出来,因而也往往被外人所忽略。但是实际上精神的创伤比身体受到的伤害更难以治愈。精神遭受创伤的受害者长期处于高度紧张而又极度恐怖的状态中,心里充斥着悲哀和恐惧,一旦这些情绪超过了受害者自身能承受的范围时,会让受害者做出失去理性的事情,

12、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转变成害人者,走上犯罪的道路。(3)警察家庭暴力会波及下一代一个生长在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中的孩子,性格容易变得扭曲,攻击性强、易怒、冲动,自尊心低下,对家庭的信任度、对家长的依赖度都会降低,会以破坏性的行为来得到注意力,无法拥有良好的社交技巧。如果父母之间发生家庭暴力,孩子身心都会留下阴影,对家庭丧失安全感,在家庭暴力的耳濡目染下,性格变得怪癖、内向甚至性格残暴。如果家庭暴力是父母对孩子实施的,那么孩子将会发自内心地厌恶社会、厌恶家庭、厌恶家人、六亲不认,甚至惶惶度日,心中产生仇恨。这不但不利于孩子的成长,甚至让孩子重蹈覆辙走上家庭暴力的道路。(4)为构建和谐社会带来阻碍家庭

13、是组成社会的细胞,警察家庭暴力导致的家庭不稳定,对构建和谐社会而言是不容忽视的消极因素。预防和制止警察家庭暴力不仅是警察家庭内部的私事,更是整个执法集体共同的责任。各方面应该同时出力,充分整合各种资源,建立有效机制,对警察家庭暴力的行为给予坚决的预防和制止。2.警察家庭暴力的特殊危害(1)对法制秩序的强烈冲击警察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行为直接地损害了警察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进而损害了国家执法机关的形象和利益。因为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所以警察家庭暴力这种违法行为对法律的冲击比普通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对法律的冲击更强烈,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更严重。在这个倡导法制社会的时期,警察家庭暴力将会动摇人们对

14、建立法制社会的信心。相对而言,一般的家庭暴力由于可以得到相对及时的法律惩处,对法律造成的冲击力和对社会秩序造成的破坏相对警察家庭暴力造成的要小而弱。警察家庭暴力对法律权威的伤害,远远超过普通家庭暴力。(2)影响警察作为执法者的形象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应该是知法守法的典范和榜样,其拥有法律赋予的特殊权利,但是这并不代表警察权力在手,就可以目无法纪,随意践踏法律。警察家庭暴力这种行为无异于告诉人们:法律这个管制约束大众的枷锁,其本身并没有合理性和内在实用的价值,即使践踏了也不会受到惩罚。警察是权力的化身,本应以身作则,做到遵纪守法,匡扶正义传播正能量,树立正面形象。但是警察家庭暴力是典型的知法犯法

15、,直接给警察树立了一个负面形象,建立了不好的榜样。就实施了家庭暴力的警察个人而言,其自身的名誉地位因为他自己的个人行为受损,虽然是个别性危害,但是警察家庭暴力在危害个别人的利益的同时,也损害了公众对整个警察集体的形象信赖。严重影响了警察作为执法者的形象。管晓静.警察职务犯罪危害性初探.公安研究2008年第8期(总第166期)二、警察家庭暴力问题成因分析(一)警察家庭暴力的一般成因1.传统思想的原因中国有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过去的许多愚昧落后的传统封建家庭伦理思想如“男尊女卑”、“夫为妻纲”、“三从四德”等在如今仍旧被一些人认为是正确的思想观念。不少丈夫要求妻子绝对服从,一旦不服从便拳打脚踢实施

16、家庭暴力。这些愚昧落后的封建传统家庭伦理思想便成了他们家庭暴力举动的道德理论。加上一些地区较偏僻落后,而身边的人也习以为常,并不认为家庭暴力是一种错误行为,仅仅归结为他人的家务私事,不愿意轻易插手,这也使家庭暴力变得肆无忌惮。一些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在传统封建家庭伦理思想的影响下,丧失了人权、人格的观念,把家庭暴力这种违法行为视为一种理所当然、习以为常的解决家庭矛盾的方式。2.经济原因社会及家庭的经济状况与家庭暴力的存在与发生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很多家庭中,形成了谁的收入更高,谁为家庭的生活做出的贡献更大,谁就能在家庭中占据主导地位、拥有话语权的现象。现实生活中,女性的经济地位相对较低,有相当一部分女性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对家庭经济也没有支配权,于是对丈夫产生了过分的依赖心理,即使丈夫实施家庭暴力也不敢反抗、不敢告发、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