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中华会计网校.课件46191第七章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张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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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 消费税法律制度,目 录,01,02,03,04,消费税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消费税税目与税率,消费税计税依据,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05,消费税征收管理,1,消费税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 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境内” 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一、消费税纳税义务人,二、消费税征税范围,生产应税消费品 生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生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移送时

2、纳税。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无生产环节的)视为应税消费品的行为: 外购的非应税消费品当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外购的低税率应税消费品以高税率对外销售。,01,二、消费税征税范围,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消费品,03,02,进口应税消费品,报关时候缴纳消费税,由海关代征。,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专题。,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的消费税由生产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下列业务视同零售业,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二、消费税征税范围,商业零售金银首饰,04,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税率11%从价税,0.005元/支从量税。 具体规定:,二、消费税征税范围,批发销售卷烟,

3、05,【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 A.中轻型商用客车 B.高档西服 C.进口音响 D.平板电脑,例题,【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其中,小汽车包括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例题,【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业务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有( )。 A.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 B.地板经销商提供实木地板保养服务 C.外贸公司进口高档手表 D.金店零售金银首饰,例题,【正

4、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B:实木地板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实木地板的保养服务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例题,2,消费税税目与税率,一、消费税税目,一些过渡消费会对人身体健康、社会秩序 、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烟、酒、鞭炮烟火,非生活必需品: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珠宝玉石,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一、消费税税目,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消费品: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促进节能环保的消费品:电池、涂料,定额税率:啤酒、黄酒、成品油 复合税率:卷烟、白酒 比例税率:其他,二、消费税税率,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

5、消费品 能分开核算,则分开纳税;若分不开(未分别核算,或组成成套销售的),从高征收消费税。 两类啤酒的划分依据 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不含增值税)是甲类啤酒,反之则是乙类啤酒。,二、消费税税率,卷烟税率的特殊规定,二、消费税税率,白包卷烟、手工卷烟、未经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不分类别,一律按56%,每标准箱150元计算复合消费税。,二、消费税税率,【判断题】高档手表采用从量计征方法计缴消费税。(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高档手表采用“从价”计征方法计缴消费税。,例题,3,消费税计税依据,(一)从价计征的销售额,一、从价计征,价外费用,全部价款,应税销售

6、额,价外费用: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 补贴、 基金、 集资费、 返还利润、 奖励费、 违约金、 滞纳金、 延期付款利息、 赔偿金、 代收款项、 代垫款项、 包装费、 包装物租金、 储备费、 优质费、 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 注意:应税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含消费税。,一、从价计征,销售额不包括: 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代垫运输费用。 销售货物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一、从价计征,(二)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7、( 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一、从价计征,二、从量计征,三、复合计征,四、消费税计税依据特殊规定,01,设立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02,以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情形,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四、消费税计税依据特殊规定,03,酒类关联企业间交易消费税的处理,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属于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04,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核

8、定,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格。 卷烟、白酒、小汽车由国税总局核定; 其他应税消费品由省级税务局核定;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海关核定。,四、消费税计税依据特殊规定,05,包装物押金,四、消费税计税依据特殊规定,四、消费税计税依据特殊规定,06,以旧换新业务,四、消费税计税依据特殊规定,四、消费税计税依据特殊规定,07,外币折算,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 1 日的人民币外汇中间价。 (确定后在 1 年内不得变更。),4,消费税 应纳税额的计算,一、生产销售环节,(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一、生产销售环节,用于连续

9、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纳税,生产烟丝环节 不纳消费税。,销售卷烟,则生产卷烟环节应纳消费税。,01,02,销售烟丝,则生产烟丝环节应纳消费税。,(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一、生产销售环节,用于其他方面的应税消费品,于移送使用时纳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一、生产销售环节,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 无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的计算,一、生产销售环节,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一、生产销售环节,某酒厂本月有关计税资料如下: (1)生产并销售甲粮食白酒20吨,取

10、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80万元; (2)新研发乙粮食白酒5吨,作为福利分发给企业职工,该批白酒生产成本每吨6万元,成本利润率10%,若乙白酒无市场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请问:该厂应纳的消费税额是多少? 已知:白酒的消费税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0.5元/斤。,例题,解: (1)甲白酒应纳消费税=从价税+从量税 =应税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税销售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8020%+20100020.510000 =16+2=18(万元),例题,(2)乙白酒应纳消费税=从价税+从量税 =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税销售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56+5610%+510000.5210000)(1-

11、20%)20%+ 5100020.510000 =8.375+0.5 =8.875(万元) (3)该厂应纳消费税=18+8.875=26.875(万元),例题,(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委托方将加工完成的应税消费品收回。 以下情况不属于委托加工: (1)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2)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3)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二、委托加工环节,二、委托加工环节,委托方,委托加工,受托方,消费税纳税义务人,消费税扣缴义务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二)

12、代收代缴税款,二、委托加工环节,(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二、委托加工环节,材料成本:委托方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不含增值税。 加工费: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成本,不包括随加工费收取的增值税和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二、委托加工环节,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受托方的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 应纳税额=受托方的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二、委托加工环节,(一)进口应

13、税消费品的基本规定,三、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01,03,纳税人,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税率,与生产、委托加工环节适用的税率表一致,02,04,计税依据,进口商品总值,纳税期限,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二)进口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三、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一)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外购已

14、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以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 外购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摩托车。 为了避免重复征税,纳税人将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允许将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给予扣除。,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2015年3月,某卷烟厂从甲工业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使用60%用于生产A牌卷烟(甲类卷烟);本月销售A牌卷烟8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已知: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56%,150元/标准箱,烟丝消费税税率

15、30%。 问:当月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是多少?,例题,解: 当月外购应税烟丝已纳税款的扣除额=5060%30%=9(万元) 当月应纳消费税额=生产销售卷烟的消费税额-允许扣除的消费税 =40056%+8015010000-9 =225.2-9 =216.2(万元),例题,(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01,扣除范围,与外购应税消费品的抵扣范围相同,对于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和铂金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的已纳消费税。,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

16、款的计算,02,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5,消费税征收管理,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 采取赊销或分期收款方式,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无书面合同的,为发货当天; 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为发货当天;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为发货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采取其他结算方式,以收到销售款或取得销售凭证当天。,一、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为报关进口的当天。,一、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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