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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 年长防林造林工程项目合同书甲方: 人民政府乙方: 村(工程队)根据济发改投资2010 352 号文关于转发 防护林工程 2010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要求,为搞好邹城市长江防护林等其他防护林二期工程项目建设,按时完成 亩的荒山造林任务,结合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任务、目标:2011 年 7 月至 2012 年 5 月完成造林 亩,涉及 村庄 小班(详细位置见设计图)。2、造林标准、质量要求 2.1、林种、树种:林种选择水土保持林。树种选择耐干旱瘠薄树种侧柏、黑松、火炬树、黄栌、刺槐为主栽树种。项目造林以营造混交林为主,因地制宜采用块状、条状混交方
2、式,其中针阔混交比例为 7:3,阔阔混交比例 为 6:4。(具体情况 见实施方案)。2.2、整地标准:采用穴状、鱼鳞坑整地,穴状规格:穴径3040cm,深 30 cm 左右;鱼鳞坑规格为:短径 4060cm;长径6080cm。栽植点上下呈“ 品”字形排列,在裸岩 较多处,可采取见缝插针的方式整地。2.3、造林密度:侧柏、黑松、刺槐、黄栌、火炬株行距 1.52m,每亩 220 株。2.4、造林方式、方法:根据时间要求,采用植苗进行造林。造林后,对成活率不足 85%或虽达到 85%但成片状死亡的地块,均选用同龄同树种苗木进行补植。2.5、苗木规格要求:项目造林所需苗木要求达到山东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
3、标准(DB/219-1996)的级以上苗木标准。苗木标准:侧柏、黑松选用 1.5 年生营养袋苗,苗高 0.4-0.6m,地径 0.7-1.0cm;火炬选用 1 年生苗,苗高 0.6-1.0m,地径 1-2cm;黄栌选 用 2 年生苗,苗高 0.8-1.2m,地径 1-2cm;刺槐选用 1年生苗,苗高 0.8-1.0cm,地径 1.0-1.5cm。所有苗木要求木质化程度高,根系完整,无机械损伤,无检疫对象和有害生物的优质壮苗。2.6、造林成活保存率:植苗造林成活保存率达到 85%以上。二、工作要求1、工程期限: 2011 年 7 月至 2012 年 5 月。2、组织形式:采取工程发包,工程队造林
4、的方式,与施工队签订合同,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三、甲方责任1、负责制定造林技术标准,并提供技术指导。2、负责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兑付工程资金。3、组建技术督导组,对工程进度、质量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签证。四、乙方责任1、组织协调本辖区的造林,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造林任务。2、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组建施工队进行施工。3、制定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4、造林任务完成后,向甲方写出自查报告和验收申请。 五、资金兑付造林工程所需资金由乙方(或其签约工程队)先行垫付,验收合格后,报上级业务部门检查,检查合格后,按合格面积足额兑付资金。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作废。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乙双方必须严格信守执行合同规定,如有违反,应负相应违约责任;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 人民政府 (签章)乙方: 村(工程队) (签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