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论公司治理中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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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文题目:论公司治理中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作者:汪丽敏、苏亮作者单位: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13757893113、13738361558论公司治理中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摘 要:现代公司以最大限度追求利润以及最大化的实现股东利益作为公司价值追求。但是,在现实状况中通常存在控股股东“一家独大”,操控公司的具体运营,排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现象,而该现象的出现的主要原因就由于公司治理制度、措施和结构的缺陷。因此,才使得中小股东成为公司治理中需要着重保护的弱势群体。我国在立法层面上虽然尽可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权益,但是现状仍旧不容乐观。笔者在本文中就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存在的缺陷和问题所产生的

2、原因展开分析,并对此提出自己的完善建议。关键词:公司治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股权Protection of minority shareholders equity in corporate governanceAbstract: Modern companies to maximize profits and maximize the realization of the interests of shareholders as the pursuit of corporate value. However, in the actual situation, there is usuall

3、y the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have a “authoritarian rights”, manipulating the specific operation of the company, excluding the legitimate interests of small and medium shareholders phenomenon, and the main reason for the emergence of the phenomenon due to corporate governance system, measures and st

4、ructural defects .Therefore, makes the small and medium shareholders in corporate governance need to focus on the protection of vulnerable groups. Although our country at the legislative level as much as possible to safeguard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small shareholders, but the status

5、quo is not optimistic.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s analyze the causes and problems of the protection of minority shareholders rights and interests in this paper, and put forward suggestions of mine . Keywords: Corporate governance, minority shareholders, equity protection, equity 目录一、 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的现状1(一

6、) 控股股东侵害中小股东的表现形式21 控股股东利用控制权进行关联交易22 控股股东违反诚信义务进行虚假陈述2(二) 中小股东权益得不到保障31 知情权被剥夺32 股东收益权名存实亡33 公司章程对股东权利约定不明3二、 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的原因4(一) 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4(二) 资本多数决的滥用4(三) 董事会独立性不足5(四) 监事会监管力度不足5三、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建议6(一) 改善股权结构委派第三方机构监督公司运营6(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71 股东大会制度的改善72 董事会制度的改善73 监事会制度的改善84 完善累积投票表决制度8(三)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91.防止

7、大股东滥用权力92.强调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诚信义务93.保护中小股东具体法定权利94.提高中小股东自我保护意识11四、 结语11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的发展,我国企业也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更大的挑战。公司治理问题一直是每个企业持续探索、不断追求的主题,而完善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一直作为完善企业制度的核心问题。股东作为股东权益的享有者,从概念上可以定义为: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享有股东权利的投资人。股东根据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可分为大股东与中小股东。而大股东中以控股的股东最具有话语权,控股股东的重点是在“控制”,对此公司法第二百十六条做了相应的规定。 我国公司法第二百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两个控制

8、概念:一个是控股股东,另一个是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虽然公司法对股东权益保护作出一些细致性规定,例如股东代表诉讼,股东直接诉讼、股东代位诉讼等,但对中小股东的保护方面仍存在不甚满意的地方。因此,完善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成为我国公司法及司法实践亟待解决和攻克

9、的只要课题。1、 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的现状例如控股股东损害公司权益纠纷一案,丙公司(出资60%),甲公司(出资10%),乙公司(出资18%)、丁公司(出资6%)、戊公司(出资6%),五位股东共同投资设立丁公司。董事会由八位董事组成,丙公司委派4位,其他四公司各委派一人,每人人一票表决权;重大问题由三分之二一直通过形成决议,其他事宜过半数通过形成决议。此后,由于丁公司经营状况欠佳。甲、乙、戊公司提出对丁公司进行清算并由丙公司独自承担擅自对外投资亏损的全部责任。此后,丙公司不同意清算,甲、乙、戊公司替其诉讼,请求判令丙公司对丁公司赔偿投资款及放贷款及两笔款项的法定利息。本案的争议焦点围绕以下四点展

10、开:1、甲、乙丙是否拥有诉权,因新公司法颁布之后不存在争议,股东派生诉讼早已经用于司法实践。2、关于丁公司是否由控股股东独自经营。股东大会一致未成立,主要通过董事会享有经营权。3、关于控股股东是否在董事会上具有控制地位。依据累积投票制,丙公司操控着董事会4、就是在于控股股东是否都利用其控制地位,擅自对外投资,借贷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这点就需要通过决议进一步查明。而从该案件之所以经典,就在于其涵盖了现代企业中小股东权益被侵害的主要表现形式,以及中小股东如何利用其诉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对这些问题点出现的原因及解决方案我也会在之后的文章中一一涉及。(1) 控股股东侵害中小股东的表现形式随着企业

11、规模不断扩大,控股股东为了追求自身在公司内部利益最大化,因其在公司中掌握经营主导权和话语权,便利用该优势以及现行公司法律制度中存在的漏洞,以合法的公司运营方式来掩盖其侵害中小股东权益,达到其侵吞公司资产的非法目的。1 控股股东利用控制权进行关联交易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在日常经营活动存在着一种关联交易的形式,此形式的诞生本应是为了降低企业寻求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沟通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但是现实中控股股东往往采取较为隐秘的方式或者利用内幕进行关联交易去牟利。因此关联交易往往意味着不公平,且不遵循市场基本交易原则,其成为了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一个主要途径。关联交易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第一,控

12、股股东利用其职务权限和地位,恶意串通关联公司,进行不公平交易。第二,控股股东利用其股权优势不合理处分公司资产。控股股东通过持股优势操纵股东大会表决事项的结果,低价出卖公司资产或者高价购入关联公司资产,或者利用职位优势收取佣金或回扣作为操纵资产买卖事项。2 控股股东违反诚信义务进行虚假陈述以上市公司为例,控股股东以披露虚假信息的手段诱导公众,包括虚增利润,虚假交易事项,虚假会计账目,来抬高股价或者避免停牌,营造出公司发展势头良好的假象,以吸引广大中小股东投资,提高公司利润的最大化。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在购入公司股票之前游离于股市之中,由于大股东违反诚信义务,掩盖公司经营实况,而投资者轻信虚假信息并盲

13、目跟风,使得自己身陷囹圄。此外,上司公司虚增利润,还可以达到法定配股条件,通过向社会公众股东配股圈到巨额款项。在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常常通过多列支出、少列收入的做法,隐匿公司实际盈利,已达到顺理成章地侵烛中小股东分红权的目的。 叶沈翔.论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司法保护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08.(2) 中小股东权益得不到保障1 知情权被剥夺中小股东有权了解公司运营的真实状况,因为他们对于公司的投资以及对经营事项的表决意见均依据公司披露的信息来决定。当前公司治理结构中,由于依据资本额看发言权的原则,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监事会均易被大股东控制并且掌握公司绝大信息资源。虽然依据公司

14、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但是,现实中大股东常常以各种理由拒绝少数股东查阅公司资料的请求,或者有意拖延查阅时间,更有甚者,利用“内”“外”帐记录的形式,以“外帐”向少数股东隐瞒公司真实财务状况 项晓彤.论有限公司中的股东压迫问题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16.。中小股东利益的取得取决于其对公司事务的了解程度,而在这种股东获取公司经营信息严重不对等的情况下,控股股东侵害中小股东权益就非常容易。2 股东收益权名存实亡收取股息红利是股东收回投资并获得回报的主要方式,但现实中很多企业由于滥用资本多数决原则,控制股东大会

15、通过大比例地提取任意公积金或者过高支付高管薪酬等方式,使得可分配的股利急剧地减少,影响股东的投资收益 张龙龙.有限公司股利分配请求权保护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5.,或者在实践操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不遵循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分配股利的议案,拒绝实际履行该决议,亦或是分配利润的极少部分。如果公司拒不分配股利,则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中小股东能够通过司法途径强制获取自身权益,但是公司象征性分配股利,中小股东对此行为往往诉讼无门,无其他救济渠道可以使用。因此,必须打破大股东在股东大会包打天下的局面,从而使广大中小股东获得合理的股利分配。 芦峰.公司治理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研究D.南昌:暨南大学,2009.3 公司章程对股东权利约定不明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的“宪法”,规定公司内部的具体事宜,效力及于全体股东,是调整公司内部关系,规范日常经营活动的依据。我国法律对公司章程的规定事项给予必要的自主决定权,也明确了法定事项。但类似于股利分配政策之类的细节政策作为非法定必要记载事项基本上没有出现在我国现下各类公司的章程之中。因此,当中小股东权益的权益被故意删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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