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司法良知教育构筑司法公正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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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司法良知教育 构筑司法公正基础人民法官服务人民,坚持公正司法的水平,不但与高度的政治素养和精深的法律素养紧密相关,而且也与其高尚的司法职业道德密不可分。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院长哈罗德曾说过:“永远别让你的技巧胜过你的品德”。这句话警示所有法官,不能只关注法律技艺上的培训,更要锻造法官的道德品性。一、司法良知的内涵与外延从内涵上来讲,法官的司法良知,是法官一种内心信念,是法官以职业道德为基础,是法官在行使司法职权过程中对法律正当性和合法性的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上,对自己所经历的司法实践经过反思而作出的判断的意识,所表现出来的是法官的一种丰富的学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高尚的道德情操、神圣的职业责任心。

2、审判实践需要法官具备一定的品德,因此,司法良知的外延,可以总结为:“为民、公正、清廉、严谨”。为民,司法权来自于人民,必须无私的回报于人民,法官必须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使权力的行使始终沿着为人民服务和受人民约束的健康轨道运行。公正,这是衡量法官事业心的根本标准,同时也是检验法官职业道德的标尺。法官如只有具备公正之心,才能在审判中排除偏见,保持中立,以超然的姿态,做到公正司法,履行职责,铁面无私,正气浩然。清廉,作为一名法官,应当具有淡泊的名利观,顶得住诱惑, 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守得住清贫。一个急功近利的法官, 既不能让

3、当事人放心,也不能让党和国家放心。法官要多一些书香味,少一些应酬之事;多一些自我反省,少一些攀比之心;多一些奉献精神,少一些抱怨之词。严谨,审判是一门艺术,深无止境。我们必须采取老老实实的科学态度,不断追求进取,审慎明断;对所承办的每一个案件, 认真准备,查明事实,审查证据,辨法析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这才无愧于审判这个光荣而又神圣的工作岗位。二、司法良知的重要现实意义在现代社会,司法公正被公认为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普通的公民而言,不公正的司法裁判所造成的消极影响远不止于特定的个案,它更是对公民法律信仰的摧残,对社会正义期盼的打击。对于正处于初创阶段的中国法治以及公民对法治的信

4、心而言,司法腐败可谓祸害无穷。然而,社会需要正义,也需要防线,那么这道防线又靠什么来构筑?针对中国当前的司法腐败现象,社会各界提出了种种措施建议。但笔者认为又是远远不够的,如果忽视了法官的司法良知建设,那就会误入反腐败思维的误区。法官一旦没有了社会良心,那么还能奢望他担当法律和正义的守护神吗?因此,加强法官司法良知的培养就非常的重要。在一定程度上讲,它影响甚至决定着司法公正能否实现。司法良知是法官必须遵守的公正高效、清正廉洁的职业纪律。从古代的“清正廉明”到现阶段的“以人为本、司法为民”,从西方法官的“人格魅力”到我国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均体现出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和本土文化性。司法良知是司法理念

5、、司法智识、司法信仰、司法经验四要素的结合,司法良知就是要强调审判行为和裁判结果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强调法官职业道德和对人民群众的司法情感,体现司法人民性要求。司法良知是法官安身立命之本。法官之所以能从社会普通成员成长为法官,离不开人民的哺育和国家的培养,法官之所以能被称为法官,是因为有人民群众作为服务对象,如果离开了人民群众,就不能称其为法官。法官凭什么安身立命?凭的就是对国家和人民朴素的感恩之情升华而来的司法良知。最近,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要求“人民法官要以对待亲人一样的感情、一样的方式、一样的态度对待打官司的老百姓”,强调法官要有人民情怀

6、和平民情结。我们不能忘本,我们还是老百姓,我们要用老百姓的心态为老百姓做事。我们作为党和国家培养教育多年的人民法官应当摆正自己与人民群众的位置,应当有更高的觉悟和境界,应当把司法良知作为自己安身立命之本,加倍努力工作,更好的为人民司法。司法良知是法官为人处事之基。“良知”是做人的精神基石,而做人又是做事和做法官的基础,因此,确立正确人生坐标,培育司法良知,就是要求法官必须要先做个好人,进而才能办好案,才能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大凡贪官、赃官都是在做人上出了问题,泯灭了起码的“良知”。党和国家在培养、选拔、使用干部问题上历来重视人的品行和“良知”,一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习近平同志多

7、次强调,要加强干部的道德修养, 教育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珍重人格、珍爱声誉、珍惜形象,增强道德责任感,积小德养大德,努力成为思想纯洁、品行端正的示范者,爱岗敬业、敢于负责的力行者,明理诚信、遵纪守法的先行者,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引领者,真正做到“任你红尘滚滚,我自清风明月。”中央领导语重心长的教诲,正是对我们做人、做事、做法官“良知”的最基本要求和最生动的解读。司法良知是法官公正司法之魂。做法官不但要有做人的“良知”,还要有做法官的司法良知。前者仅涉及和影响到社会对个人形象和品行的评价,后者则涉及到社会对党和国家以及司法队伍整体形象和公信力的评价,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前

8、提,后者是从事法官职业时对前者的升华和体现。如果说“良知”是做人的精神基石,那么司法良知就是法官公正司法的灵魂。人丧失了“良知”就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人,法官丧失了司法良知,就是败类和害群之马。人的“良知”达不到社会要求的价值标准,就会遭到社会的谴责,法官的司法良知达不到法官职业应有的价值标准,就做不好法官工作,因此,经常进行司法良知培育,就是抓住了解决目前司法队伍出现问题的病根,就是找准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司法良知的价值在于培养法官公正司法的信念和自觉意识,强调法官职业道德、司法情感和社会责任,要求法官在司法审判中公正廉明、体恤民情、热爱人民,司法良知教育是法

9、官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既要在思想上内化为法官的自觉司法意识,更要在行动上外化为法官的自觉司法行为。三、法官司法良知的培养路径司法良知是法官的办案灵魂,是法官公正廉洁执法办案的基础和核心,是法官办好案件的关键所在和先决条件。所以,我们必须要从培育和完善法官的司法良知入手,大力加强法官的司法良知建设,使法官的司法良知从情感走向理性,从责任走向道德,最终生成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和对公平正义的信仰。司法良知要求法官要把人民群众当亲人,要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的从人民群众最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同时,还要不断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面对每

10、一起案件,既要找准法与理的一致点,还要把握法与情的融合点,更要寻求化解纠纷的关键点,善于运用群众 “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方法化解纠纷,最终做到“案结事了”,这样。人民群众也就会对我们的法院司法工作给予满意的评价和称赞。司法良知是一种内心信念,是一种道德守衡,也是一种价值取向,更是法官的人性基础。法官的司法良知并不当然先天存在于法官的心中,而需依靠后天的养成,需要法官在不断的学习和审判实践中的历练来塑造,因此,要从培育和完善法官的司法良知入手,使法官的司法良知从情感走向理性,从责任走向道德,最终生成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和对公平正义的信仰。加强司法良知教育学习。开展司法良知教育,对增强“为大局服务

11、、为人民司法”的能动司法意识必将起到促进作用。司法良知教育的目的就是提高法官素质,提高法官的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将法律精神内化为法官的自觉意识,外化为法官的自觉行为,促进法官领悟法律真谛,提高思想境界,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献身司法事业。法官也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理论知识技能和法律实践技能,这是法官司法良知塑造的基础。如果学习和正气主导着整个法院,广大法官就会钻研业务,追求学问,加强修养,努力实现司法公正,而不是敷衍塞责,不求进取,更不会渎职枉法。司法良知教育学习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坚持不懈,并不断引向深入。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良知是法官职业道德之根本,法官的司法良知,是对法

12、官职业道德的自觉意识和自我表现,它要求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具有强烈的道德责任感和准确的自我评价,自觉地把个人意识中各种道德因素有机结合起来,而不是依靠外部的强制。法官的职业道德培养与实现,就是一个接受他律并经过内在良知调整达到自律的过程。良知意识的觉醒必将带动法官素质的全面提高。一个好法官所具有的职业良心,能够从内在方面支配着法官的道德行为的选择,抑制或否定违背法官道德要求或者违背法官职业责任的动机,做出符合法官道德规范要求的正确行为。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要以增强法官的责任意识为核心,要从情感走向理性,把司法良知教育与反腐倡廉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面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有关廉洁司法的规定

13、作为深化司法良知教育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教育法官恪守职业道德准则。要不断健全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各项制度,使司法良知的养成既有法官自律,也有制度“他律”,将对公正司法的信仰,既作为法官职业伦理道德的底线,又作为法官职业伦理道德建设追求的崇高境界,塑造法院严肃执法、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加强法院内部党的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建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法院党建工作,是人民法院永葆人民性和先进性的长期重大的政治任务。法院党组、各党支部、基层党员是法院党建的力量,更是法官司法良知养成的组织保障。要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支部的的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对党和法律的忠诚凝结汇聚在一体,强化法官的良知教育。“欲登高者, 须善修其身;欲涉远者, 须善修其身。”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必须强化品德修养,坚持以德立身、以公处事、 以廉树威,永葆浩然正气。淮安法院已经成功的走过了七十年的发展历程,正处在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着很多新的发展机遇,要实现淮安法院事业的跨越式发展,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保证,而强化法官良知,是保证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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