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_某公司网管技术规范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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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中 国国 移移 动动 网网 管管 技技 术术 规规 范范 动动力力环环境境集集中中监监控控系系统统规规范范 L L S S C C 功功 能能 需需 求求 规规 范范 分分 册册 版版本本号号:3 3.0.0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网络部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网络部 2 20 00 07 7 年年 - -5 5 月月 - -3 30 0 日日发发布布 目录 1范围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定义术语定义.1 4缩略语缩略语.2 5功能定位功能定位.2 5.1告警管理功能.3 5.1.1告警分级定义3 5.1.2告警预处理3 5.1.3告警处理4 5.2配置管理功能.4 5

2、.2.1系统数据的配置4 5.2.2配置数据管理5 5.2.3配置数据实时同步5 5.2.4配置数据的查询5 5.3统计分析功能.5 5.3.1标准报表5 5.3.2自定义报表6 5.3.3图表输出6 5.4数据库管理功能.6 5.5拓展功能(可选).6 5.5.1基站空调节能6 5.5.2基站安全防范管理6 5.5.3基站电池管理7 5.5.4基站移动油机调度7 5.5.5门禁应用7 5.5.6远程抄表管理7 5.6操作界面.7 5.6.1人机界面7 5.7安全管理.8 5.7.1应用安全8 5.7.2系统安全8 5.8测点要求.9 5.8.1综合机房9 5.8.2基站监控测点13 5.9图

3、像监控系统.16 5.9.1图像测点规范16 5.9.2实时图像监控系统16 5.9.3图片监控系统(可选)19 6编制历史编制历史.21 附录 A .22 附录 B23 前言 为加强中国移动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监控系统对 维护工作的支撑能力,促进监控系统持续健康发展,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制定了中国移 动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系列技术规范。规范明确了监控系统的功能定位和详细需求、组 网方案和技术要求及接口要求。规范用于指导中国移动各省监控系统建设。规范共包括十 个规范分册:中国移动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CSC 功能需求规范、中国移动动力 环境集中监控系统LSC 功能需

4、求规范、中国移动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系统总体 技术规范、中国移动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FSU 技术规范、中国移动动力环境 集中监控系统CSC 技术规范、中国移动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LSC 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A 接口规范、中国移动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B 接口规范、中国移动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C 接口规范、中国移动动力环境集 中监控系统D 接口规范 本规范是 LSC 功能需求规范,主要包括 LSC 功能概述和定位、告警管理功能、配置管 理功能、统计分析功能、拓展功能、操作界面、安全管理、测点要求、图像监控等。 本标准的附录 A、B 为资料性附录,供各省在实施中参考。 本规范由中

5、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网络部提出并归口。本规范版权由中国移动通信有限 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摘抄、复制文档的部分或 全部,并以任何形式传播。 本规范起草单位: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何霞(文档内容解释人)、张潮、张方建、稽强、李健波、吴川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移动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的 LSC 功能需求规范,适用于中国移动 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 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

6、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表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序号编号名称制定单位 1YD/T 1363.1- 2005 通信局(站) 、电源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 第 1 部 分:系统技术要求 信息产业部 2 GF006-2001 中国移动通信动力及环境集中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3术语定义 监控对象(Object of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被监控的一台设备或多台设备的组合,例如一台空调或直流供电系统。 遥测 遥测是指通过对现场设备或环境的连续变化的模拟量进行采集,来远程获取这些数据 的过程。 遥信

7、 遥信是指通过对现场设备或环境的运行状态进行监视,来远程获取相应的状态量的过 程。 遥控 遥控是指监控系统对远端设备发出特定的指令,来使设备执行相应动作的过程。 遥调 遥调是指监控系统远程改变设备运行参数的过程。 告警响应时间 (Alarm Response Time) 监控对象发生告警到监控中心告警呈现的时间。 数据响应时间 (Data Response Time) 监控对象产生数据到监控中心数据呈现的时间。 控制执行响应时间 (Command Response Time) 监控中心发出控制命令到中心呈现命令执行结果的时间。 故障管理(Fault Management) 对动力环境设备及监控

8、系统本身工作异常情况进行管理的一系列功能。 配置管理(Configuration Management) 建立、增加、删除和修改监控对象及监控系统本身的一系列功能。 安全管理(Security Management) 建立、增加、删除和修改操作人员使用权限,防止人员越权进行操作,防止干扰信号 侵入,确保系统安全的一系列功能。 FSU (Field Supervision Unit) 现场监控单元面向直接的设备数据采集、处理的监控层次,可以包含采样、数据 处理、数据中继等功能。 LSC (Local Supervision Center) 区域监控中心面向区域级的设备对象管理和表现的监控层次,连

9、接区域内的 FSU,在此层次对监控的基本功能进行表现。 CSC (Central Supervision Center) 集中监控中心面向多 LSC 管理的高级监控层次,通过开放的数据协议,连接下属 的多个 LSC 对象。 4缩略语 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表2 缩略语表 缩略语英文全称中文解释 FSUField Supervision Unit 现场监控单元 LSCLocal Supervision Center 区域监控中心 CSCCentral Supervision Center 集中监控中心 5功能定位 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是对动力设备、局房环境实施集中监控管理的系统,

10、是对分布 的动力设备、局房环境进行遥测、遥信、遥控、遥调,实时监视动力设备和局房环境的运 行状态,记录和处理相关数据,及时侦测故障,通知人员处理,从而实现移动通信机房的 少人或无人职守;同时通过智能分析,判断设备潜在故障,为预防设备重大故障提供前期 诊断的依据,提高动力系统的可靠性及移动通信设备的安全性。 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作为运行维护支撑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提供多种数据接口, 与其他网管系统互联互通,构成综合网管平台。 LSC 是面向区域设备维护人员进行动力设备维护管理及局房安全管理的支撑平台,主 要用于动力设备告警处理、设备运行质量的统计分析,实时显示设备的运行参数,可远程 控制设备进行

11、相应动作,同时通过智能分析,判断设备潜在故障,为预防设备重大故障提 供前期诊断的依据。 LSC 通过 B 接口接收现场监控单元(FSU)采集送上来的监控对象的数据和告警信息, 动态显示监视对象的当前状态及参数;通过 B 接口下行向现场监控单元(FSU)发送的设备 控制、参数设置等命令,来实现对监控对象的控制及参数设置功能。 LSC 通过 C 接口上行传送数据给集中监控中心(CSC) ,并接收集中监控中心(CSC)下行传 送过来的控制命令、参数设置、数据查询、时钟校准等信息,并在需要的时候,通过 B 接 口发送给现场监控单元(FSU) 。 5.1告警管理功能 5.1.1告警分级定义 告警分成三级

12、: 紧急告警:已经或即将危及设备及通信安全,必须立即处理的告警。 重要告警:可能影响设备及通信安全,需要安排时间处理的告警。 一般告警:表示系统中发生了不影响设备及通信安全但应注意的事件。 其中,紧急告警以红色标识,重要告警以橙色标识,一般告警以黄色标识。 5.1.2告警预处理 告警过滤功能:系统能对不需要做出反应的告警进行相应的过滤,过滤条件可以根据 局站、设备、监控信号量等由用户进行设置。 告警屏蔽功能:系统能自动屏蔽由其它告警引起的非主要告警的功能,只呈现主要告 警;当局站或设备处于工程状态时,设定屏蔽后告警信息不上传;当多地点、多设备、多 事件并发时,不应丢失告警信息,告警信息准确率必

13、须为 100%。 。 告警延时设定功能:系统应具有当告警在延时的范围内消除时,将不上送告警,告警 延时时间可由用户设定。 告警自动升级功能:系统应具有当告警产生后,在指定的时间内没有消除,可以设置 升级到更高级的告警,如由一般告警升级到重要告警等,以便提醒值班人员的注意。 5.1.3告警处理 告警优先呈现功能:无论监控系统业务台处于任何界面,当告警发生时均可及时自动 提示告警,显示告警信息,并提供告警信息的打印功能。所有告警均可以设置为可视、可 闻声光、语音告警等方式提醒或通知,对于不同级别的告警可以发出不同的提示声音。 告警确认功能:发生告警时,应由值班人员进行告警确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确

14、认, 可根据设定条件通过电话、短信、语音等形式通知相关人员。 告警自动清除功能:告警发生后一段时间内又自动恢复,系统应自动清除告警窗内的 显示并保存告警记录。 告警统计分析功能:系统应能对各种历史告警按区域、局站类型、设备类型、信号类 型、告警等级、发生时间、确认人员、确认时间等关键字段进行查询、统计和打印,同时 能够查询与告警相关的遥测量及遥信量数据。 告警信息不能在任何地方通过监控系统进行更改或删除。 系统本身的故障应能自诊断并发出告警,能直观地显示故障内容。 5.2配置管理功能 5.2.1系统数据的配置 配置管理功能用于监控对象、监控系统自身的增加、修改和删除的管理。配置管理要 求操作简

15、单、方便、扩容性好;在增加新的配置数据或修改配置数据时不影响系统正常运 行。 在线配置和修改功能:系统可在线配置系统经常需要更改的信息,如告警级别,告警 门限,告警屏蔽及告警过滤条件等。告警产生条件、告警等级、告警门限值等可分别定义 到每一个信号量。 批量配置和修改功能:系统可对一些相同的配置数据进行在线批量修改和配置。 远程管理功能:系统应具有远程操作功能,可在监控中心进行现场参数的配置及修改。 5.2.2配置数据管理 所有在线修改配置的操作,必须有权限管理,系统必须记录用户名、修改时间、修改 内容等信息。 5.2.3配置数据实时同步 当在监控主机上或远程操作变更配置数据后,可设置为手工或自

16、动把配置数据同步到 LSC。 LSC 上配置数据变更后,应在 24 小时内自动通知 CSC,对变更的信息给出变更提示, 并自动同步到 CSC,在同步数据时应不影响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 5.2.4配置数据的查询 提供方便、快捷的配置数据查询功能,能够按照区域(县市分公司或其它用户定义的 区域) 、局站类型、设备类型、信号类型、告警级别、配置数据变更时间等条件进行筛选、 查询,并能以 EXCEL 表格形式导出。 5.3统计分析功能 5.3.1标准报表 系统能生成并输出告警记录报表、告警统计表、交接班日志、操作记录报表等用户已 定义的标准报表;同时能够查询各类测点历史曲线,以及不同测点组合后的多条曲线,供 用户进行分析比较。 历史数据的统计功能:系统能够根据片区、局站类型、设备类型、告警等级、时间段 (周、月、季、年、任意时间段)等条件生成的告警统计报表、遥测量统计表。 操作记录统计功能:系统具有查询各种操作日志的功能并生成操作记录表输出。 电源系统负荷统计功能:系统能够提供电源系统负荷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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