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患者安全

上传人:n**** 文档编号:91607361 上传时间:2019-06-30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13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三章-患者安全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第三章-患者安全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第三章-患者安全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第三章-患者安全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第三章-患者安全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三章-患者安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三章-患者安全(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三章 患者安全一、确立查对制度,识别患者身份(护理部)评审标准评审要点3.1.1对就诊患者施行唯一标识(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编号、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等)管理。3.1.1.1对就诊患者施行唯一标识(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编号、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等)管理。【C】对门诊就诊和住院患者的身份标识有制度规定,且在全院范围内统一实施。【B】符合“C”,并对就诊患者住院病历施行唯一标识管理,如使用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编号或身份证号码等。定期对患者身份标识进行检查,并追踪未实施科室身份标识落实情况。对科室或员工提出的患者身份标识改进建议有记录,并作出积极回应。【A】符合“B”,并对提高患者身

2、份识别的正确性有改进方法,如在重点部门(急诊、新生儿、lCU、产房、手术室)使用条码管理。3.1.2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两项核对患者身份,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重点)3.1.2.1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两项等项目核对患者身份,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重点)【C】1.有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诊疗活动时患者身份确认的制度、方法和核对程序。核对时应让患者或其近亲属陈述患者姓名。2.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如姓名、年龄、出生年月、年龄、病历号、床号等(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

3、别的唯一依据)。3.相关人员熟悉上述制度和流程并履行相应职责。4.各临床科室、药房(含中药、西药房)、输血科、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含CI、MRI、放射治疗、超声、核医学科等部门)、理疗科及针灸室、供应室、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内镜等部门)等都必须有严格的查对制度。5.执行查对制度正确率75%(至少抽查十个诊疗单元)。【B】符合“C”,并1.各科室严格执行查对制度。2.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3.定期检查查对制度的落实情况。【A】符合“B”,并查对方法正确,诊疗活动中查对制度落实,持续改进有成效。执行查对制度正确率95%(至少抽查十个诊疗单元)。3

4、.1.3完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健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3.1.3.1完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健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C】1.患者转科交接时执行身份识别制度和流程,尤其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的转接。2.对重点患者,如产妇、新生儿、手术、ICU、急诊、无名、儿童、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镇静期间患者的身份识别和交接流程有明确的制度规定。3.对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有身份标识的方法和核对流程。4.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

5、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5.病房与病房之间有识别患者身份、交接班记录。6.产房与病房、新生儿室与病房之间、手术(麻醉)与病房之间有识别患者身份、交接班记录。、7.制定新生儿的身份标识方法和核对程序。8.交与接程序正确执行率75%【B】符合“C”,并1.科室有转科交接登记。2.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3.定期检查交接班、转科记录。【A】符合“B”,并重点部门患者转接时的身份识别制度落实,持续改进有成效。交与接程序正确执行率95%3.1.4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重点是ICU、新生儿科(室),手术室、急诊室等部门,以及意识不清、抢救

6、、输血、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等;对传染病、药物过敏等特殊患者有识别标志(腕带与床头卡)。3.1.4.1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重点是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科(室),手术室、急诊室等部门,以及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等。【C】1.对需使用“腕带”作为识别身份标识的患者和科室有明确制度规定。2.至少在重症医学病房(ICU、CCU、SICU、RICU等)、新生儿科(室)、手术室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3.正确执行率75%【B】符合“C”,并1.对急诊抢救室和留观的患者、住院、有创诊疗、输液以及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患者推广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2.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

7、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A】符合“B”,并1.正确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标识,持续改进有成效。2.使用带有可扫描自动识别的条形码“腕带”识别患者身份。3.正确执行率95%.3.1.5实施有创(包括介入)诊疗活动,实施医师必须亲自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3.1.5.1实施有创(包括介入)诊疗活动,实施医师必须亲自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C】1. 医院制度规定哪些有创操作和介入治疗需要给予患者知情同意或告知。2. 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必须亲自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告知。3. 诊疗活动前进行患者身份核对及诊疗查对,有可追溯的记录。4. 实施医师亲自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执行率75%.达到B级】除达到C

8、级要求外.还应:1.定期检查有创操作和介人治疗的患者告知追溯记录。2.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必要时有必要时有改进措施,并有成效。3.实施医师亲自向患者者或其家属告知执行率95%.3.1.6职能部门要落实其督导职能,并有记录。3.1.6.1职能部门要落实其督导职能,并有记录。【C】1. 管理医疗、护理、医技的职能部门要落实其督导职能,并有记录。2. 至少查到有3个月以上的督导记录。达到B级】除达到C级要求外.还应:1. 对督导结果进行分析。2. 至少查到有6个月以上的督导记录。3. 各科质量管理小组对“查对”制度执行情况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以上全科追踪活动,并有记录。医务处、护理部对“查对”制度执行情

9、况至少开展两次以上全院再追踪活动,并有记录。【A】符合“B”,并院长对“查对”制度执行情况每年至少有两次以上全院管理系统改进措施,并有记录。二、确立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步骤评审标准评审要点3.2.1在住院患者的常规诊疗活动中,应以书面方式下达医嘱。3.2.1.1(医政)按规定开具完整的医嘱或处方。【C】1.有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并与实际执行一致。2.医务人员对模糊不清、有疑问的医嘱,有明确的澄清流程。3.医嘱、处方合格率80%。【B】符合“C”,并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A】符合“B”,并医嘱、处方合格率95%。3.2.2在实施紧急抢

10、救的情况下,必要时可口头下达临时医嘱;护理人员应对口头临时医嘱完整重述确认。在执行时双人核查,事后及时补记。3.2.2.1(护理)有紧急情况下下达口头医嘱的相关制度与流程。【C】1.有紧急抢救情况下使用口头医嘱的相关制度与流程,并与实际执行一致。2.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需复述确认,双人核查后方可执行。3.下达口头医嘱应及时补记。【B】符合“C”,并1. 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2. 定期检查医嘱下达时间与患者病情、病历记录情况的一致性。3. 对未按医院制度规定下达的口头医嘱,进行资料收集和分析,必要时访谈医师和护士以了解情况。4. 有提高口头医嘱执行依从

11、性的改进措施,并有成效。【A】符合“B”,并医嘱制度规范执行,持续改进有成效。3.2.3接获非书面的患者“危急值”或其他重要的检查(验)结果时,接获者必须规范、完整、准确地记录患者识别信息、检查(验)结果和报告者的信息,复述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3.2.3.1(医政、护理)有危急值报告制度与处置流程。【C】1.有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包括重要的检查(验)结果等报告的范围。2.接获非书面危急值报告者应规范、完整、准确地记录患者识别信息、检查(验)结果和报告者的信息,复述确认无误后及时向经治或值班医生报告,并做好记录。3.医生接获临床危急值后及时追踪与处置。4.相关人员知晓上述制度与流程

12、,并正确执行。5.护士复核确认率80%,医师追踪与处置率85%(随机抽查)。【B】符合“C”,并1.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2.信息系统能自动识别、提示危急值,检查(验)科室能通过网络及时向临床科室发出危急值报告,并有醒目的提示。3.临床危急值督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A】符合“B”,并有危急值报告和接收处置规范,持续改进有成效。护士复核确认率90%,医师追踪与处置率95%(随机抽查)。三、确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评审标准评审要点3.3.1择期手术的各项术前检查与评估工作全部完成后方可下达手术医嘱。3.3.1.1(医政)有

13、手术患者术前准备的相关管理制度。【C】1.有手术患者术前准备的相关管理制度。2.择期手术患者在完成各项术前检查、病情和风险评估以及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后方可下达手术医嘱。3.有手术患者安全核查表。【B】符合“C”,并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A】符合“B”,并术前准备制度落实,执行率100%。3.3.2有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工作流程。3.3.2.1(护理)有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相关制度与流程。【C】1.有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相关制度与流程。2.对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有规范统一的标记。3.对标记方法、标记

14、颜色、标记实施者及患者参与有统一明确的规定。4.患者送达术前准备室或手术室前,已标记手术部位。【B】符合“C”,并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A】符合“B”,并涉及双侧、多重结构、多平面手术者手术标记执行率100%。3.3.3有手术安全核查与手术风险评估制度与工作流程。(重点)3.3.3.1(医政)有手术安全核查与手术风险评估制度与流程。(重点)【C】1.有手术安全核查与手术风险评估制度与流程。2.实施“三步安全核查”,并正确记录。第一步: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

15、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第二步:手术开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理人员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第三步: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3.准备切开皮肤前,手术医师、麻醉师、巡回护士共同遵照“手术风险评估”制度规定的流程,实施再次核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名称、麻醉分级等内容,并正确记录。4.手术安全核查项目填写完整。5.手术安全核查执行率75%,手术安全核查项目完整率80%(随机抽查)。【B】符合“C”,并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