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刑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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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法制史论文: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发展演变 摘要: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经历长达几千年的漫长发展。主要刑种大致可归类为肉刑,流刑、徒刑、死刑四种。随着时代演进,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刑罚制度逐渐摆脱野蛮残酷的外衣,开始向更具人道精神、更加文明的近代刑罚制度变革。 关键词:中国古代 刑罚制度 发展改革导言 中国古代刑罚制度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发端于夏、商两代,于西周时期实现了奴隶制五刑的完善和制度化。西汉文、景二帝对肉刑的改革和武帝时期开始的法律儒家化的进程是中国封建制五刑的发端,使中国古代刑罚制度朝着人性化的方向发展。这一进程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进一步加快,最终完成于隋唐。基本维持了:笞、杖、徒、流、

2、死五刑的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一、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起源: 关于中国刑罚制度的起源学界争论颇多,主要有:法源于天说、刑起于兵说、法源于苗民说、皋陶造律说、法源于定分止争说和法源于习惯说等。依据如下:1、有关文献兵刑同一与“刑始于兵”2、上古三代和秦汉的司法官名称也有兵刑同一与“刑始于兵”的痕迹。3、中国历代正史的体例反映了兵刑同一和“刑始于兵”的事实。此外,“刑以威四夷”即以重刑对待异族,也是刑罚制度起源的重要原因之一。 中国奴隶制时代,墨、劓、剕、宫、大辟,为五刑,也称为“正刑”,其中既有生命刑,也有身体刑。奴隶制五刑是夏、商两代的主要刑罚。而除主要的五刑之外还有凌迟、髡、髌、炮格、刵

3、二、黥刑与劓刑:2.1黥刑: 黥面就是墨刑,周代五刑的第一种。施行的方法是在人的脸上或身体的其他部位刺字,然后涂上墨或别的颜料,使所刺的字成为永久性的记号。同劓、宫、刖、杀相比,显然是最轻微的。但是,这种刑罚也要伤及皮肉甚至筋骨,而且施加于身体的明显部位,无法掩饰,不仅给人造成肉体的痛苦,同时使人蒙受巨大的精神羞辱。 北宋时,黥面之刑一律改用针刺,因而又称为黥刺。犯人的罪状不同,刺的位置及所刺的字样排列的形状也有区别。 清代的黥刑主要施用于奴婢逃跑,而且常和鞭刑并用,称为鞭刺。刑罚制度中的一种附加刑,直至清末被废除,才真正退出了历史舞台。 2.2劓刑: 是中国古代割掉鼻子的一种刑罚。鼻子是呼吸

4、空气和辨别香臭的器官,鼻子没了,虽然不至于危及生命,但它一方面影响了人的外形,同时对人格也是很大的摧残。在中国历史上,劓刑实施的时间之长、范围之广,是骇人听闻的。 劓刑产生的年代极为久远,上古时,就已实施劓刑,易经中曾说:“其人天且劓”。劓刑在夏、商时已普遍使用。据说,夏时受过劓刑的有上千人。 周代正式把劓刑定为“五刑”之一,周礼秋官司刑郑康成注:“劓,截其鼻也”。劓最早见于甲骨文,从刀从自,“自”是鼻的古字,正象征了用刀割鼻,也就是劓刑。劓刑重于墨刑而,轻于刖刑。好淫偷盗、破坏治安、打架斗殴、伤人身体者,都要受割鼻之刑。 周代,受过劓刑的人常常被派去守关。因为他们被割鼻之后,面貌丑陋,不宜在

5、稠人广众中生活。 春秋、战国以至初汉,劓刑是一种很普通的刑罚,被割掉鼻子的人说不清有多少。2、 宫刑: “宫”,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就是阉割男子生殖器、破坏女子生殖机能的一种肉刑。宫刑又称蚕室、腐刑、阴刑和椓刑。所谓蚕室,据马国翰同耕帖载,古有椓窍之法,谓用木棍敲击女性下身,以破坏其生育机能。 据考证,宫刑最初的作用是为了惩罚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关系,即“女子淫,执置宫中不得出;丈夫淫,割其势也”。 西周时受宫刑的罪名已相当多 阉割过程是相当残酷的,被阉割者会因失血过多或过于痛疼而长时间昏迷,止血消炎的措施也非常简单,只是“以灰火傅之”。 二是用利刃割开阴囊,剥出睾丸。所以,古代的宦官

6、都是采用“尽去其势”之法,将生殖器全部割除。 在古代相对落后的医疗技术条件下,阉割手术的死亡率是相当高的。 针对女人的宫刑叫“幽闭”,“幽闭”就是人为地造成的子宫脱垂,是破坏女性生殖器官的酷刑。四、绞刑: 中国历史上,绞刑通常不是最低级的死刑。正相反的是,高官皇族为保留全尸,通常会要求自缢赐死或绞刑处死,而不是可能导致身首异处的斩首。但是绞刑是一个时间长的过程,受刑人会相当痛苦。五、膑刑:膑刑又称 髌刑,古代肉刑之一,即剔去膝盖骨的刑罚。古代著名军事家大败庞涓的孙膑就曾受过此刑6、 炮烙: 本作炮格,是一种烧烫的酷刑。用炭火烧热铜柱(格),令人爬行柱上,即坠炭上烧死。后来泛指用烧红的铁烧烫犯人

7、的酷刑7、 凌迟: 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陵迟原来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凌迟本意为:“缓缓的山丘”。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八、骑木驴: 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被判死罪的女犯定谳以后,她的全身衣裤将被完全剥光,在验明正身后,衙役们将女人捆绑妥当,便可将她的双腿分开,阴户对准那根驴背上的粗木橛直插进去。接着,用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其因负痛而挣扎。最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上

8、的女犯游街,整个示众程序便告一段落。九、车裂:车裂,用马匹绑住人的四肢将人撕碎,秦朝著名的改革派商鞅即受此刑。十、灌鼻和灌耳:贯鼻和贯耳是两种残酷的刑罚,使用铁链穿透鼻腔和耳朵,犯人会异常痛苦,并且由于铁链的长度,只能保持一个很难受的姿势。结语 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演变绵延数千年,发端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夏、商、西周三代逐步形成和确立了奴隶制五刑,又经过秦和两汉的发展演变,特别是西汉文景帝废肉刑和汉武帝时开始的法律儒家化进程,紧接着是南北朝时期的曲折发展,到隋唐时期臻于完善,最终确立了一直为后世沿用的封建制五刑,又经过宋、元、明、清四代的不断损益、蜕变,形成了独具中华法系特色的中国古代刑罚制度。

9、首先,酷刑及其他残忍行为和人类文化发展有密切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民族的文化水平和文明程度的标志。人类社会早期开始使用刑罚的时候,不同民族大多采取简单的肉体摧残手段,像宰割或驯服动物那样,这是由当时人们的生产水平和生活方式决定的。因此,酷刑和残忍行为的产生,就表现出原始的、野蛮的文化形态。后来,由于政治斗争十分剧烈,酷刑及其他残忍行为适应社会冲突的需要而有所发展,并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普遍存在,但是,它并没有改变最初的原始、野蛮的文化性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化素质的提高,酷刑及其他残忍行为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抵制、谴责,最终将被彻底取消。在中国历史上,一般说来,滥用酷刑的程度,古代较重

10、,近代较轻,乱世较重,盛世较轻;少数民族统治的时代或地区较重,汉民族统治的时代或地区较轻。这些差异,显然是社会文化进步的程度在起作用。 其次,酷刑及其他残忍行为的实施有某些人的文化素质有密切的联系。 回顾历史可以看到,各代都一直存在着使用酷刑和反对酷刑、废除肉刑和恢复肉刑、实施残忍行为和谴责残忍行为的辩论、争议。这是文化领域里的进步与腐朽、文明与野蛮的较量。 残忍意识首先表现为对人的残害,如酷刑、虐待等等。同时还表现为对物(主要指有生命的动物)的残害,如唐代张宗昌兄弟活烤鹅鸭、活烤驴肉(见本书炮烙),宋代韩缜吃活驴肠(见本书抽肠),清代某王公吃烧鹅掌(见本书炮烙),即属此类。直到今天,某些高级

11、餐厅还把 “吃活鱼”、吃“活猴脑”作为一道“名菜”,正是这类残忍行为的遗迹。 如果把古代的酷刑及其他残忍行为和人类历史发展的大背景联系起来考察,更可以看出它具有深刻丰富的社会内涵。酷刑的产生和使用,残忍行为的出现与存在,除了阶级的、政治的因素之外,它又是一定的历史时期内社会文化观念和人们的文化心理的反映。 参考文献:1张晋藩. 中国法制通史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122张晋藩 .中国法制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73薛青.封建制五刑沿革初探J.中州学刊,2006,1(1):2002034陈楠.礼法结合对唐代刑罚制度的影响J.文史哲,2007,4(3):1081095豆琨.论中国古代刑罚的流变J.法制与社会,2010,1(下):2976胡燕华.试论中国古代五刑制度的演变J.法制与社会,2010,5(上):8107房书君/高英彤.试述中国古代“五刑”制的发展J.白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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