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第二审程序

上传人:E**** 文档编号:91548713 上传时间:2019-06-29 格式:PPT 页数:23 大小:32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16章第二审程序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第16章第二审程序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第16章第二审程序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第16章第二审程序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第16章第二审程序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16章第二审程序》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16章第二审程序(2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十六章 第二审程序,本章重点 1、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 2、上诉的条件 3、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和审理方式 4、上诉案件的裁判,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述,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一)概念 指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裁判,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 (二)第一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 1、联系:一审是二审的前提和基础,二审是第一审的继续和发展 2、区别 (1)程序的发生原因不同(2)审理对象不同(3)程序的功能(任务)不同(4)适用的具体程序和制度不同(5)裁判的效力不同(6)审限不同 (三)第二审程序的性质 1、复审

2、制说 2、续审制说 3、后审制说,二、二审程序的意义 1、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有利于上级人民法院监督和检查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3、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适用。 三、外国的三审终审制的借鉴意义,第二节 上诉的提起与受理,一、上诉的概念、特点 (一)上诉的概念 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所作的尚未生效的裁判,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级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该裁判的诉讼行为 (二)上诉的特点P361 1、是当事人的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在于引起上诉审程序的发生 2、上诉的对象是未生效的民事裁判 3、上诉的内容是请求上级法院审查下级法院的裁判,并撤销或变更该裁判 3、法律对上诉行为和上

3、诉审程序有一些特别的限制 4、在实行三审终审制的国家和地区,对第一次上诉(又称为第二审上诉或控诉)和第二次上诉(又称为第三审上诉或上告)分别适用不同的规则,(三)上诉与起诉的区别(P363) 1、发生的原因不同 2、起诉应遵守诉讼时效,上诉应遵守上诉期限。 3、管辖的法院不同 4、发生的后果不同(一审,二审) (四)西方国家对上诉的分类P363 1、德国、日本的民事诉讼法将上诉分为 (1)对判决的上诉 控诉(首次上诉)上告(第二次上诉) (2)对裁定的上诉(抗告) 2、美国分为“基于权利的上诉”(第一次上诉)和“基于申请的上诉”(指第二次上诉,即向最高法院的上诉)。前者在提起前无须首先取得许可

4、,后者在提起前必须首先获得上诉审法院的许可。,二、提起上诉的条件 (一)提起上诉的主体必须合格 1、上诉人 (1)一审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享有独立上诉权,可以作为上诉人 (2)一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享有独立上诉权 (3)法定代理人和经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可以当事人名义上诉(但他们没有独立的上诉权) 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起上诉的,均为上诉人 2、被上诉人 指与上诉人上诉请求有利益冲突的、没有提起上诉的人 3、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提出上诉的,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该上诉仅涉及对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分担,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

5、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2)该上诉仅涉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分担,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3)该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出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二)提起上诉的客体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裁判 (三)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上诉 (四)必须提交上诉状,不能采用口头方式 三、上诉的受理 1、通过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提交上诉状(当事人直接向二审法院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发交原审人民法院) 2、原审法院应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并告

6、知其在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收到答辩状后,应在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上诉人 3、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后,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法院,四、上诉的撤回 (一)撤回上诉的条件: 1、撤回上诉的主体限于上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 2、撤回上诉的时间必须是在受理上诉后至二审法院宣判前 3、撤回上诉系出于自愿 是否准许,应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书面和口头) 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双方当事人恶意患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或者规避法律、逃避制裁的,应裁定驳回申请,不准撤回上诉 (二)撤回上诉的法律后果 1、撤回上诉的当事人丧失对本案的上诉权 2、若再

7、无其他当事人提起上诉,第二审程序终结,一审裁判生效 3、撤回上诉的当事人承担第二审诉讼费用,下列关于民事第二审程序,说法正确的是:A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提出上诉的期限为15日 B当事人上诉,应当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而不能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 C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使用书面审理方式 D上诉申请撤回上诉,应当征得第二审人民法院同意 甲向乙借款5000元,丙作保证人,在债权到期后,甲拒绝还债,乙将甲、丙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保证人丙先行返还乙5000元。丙认为自己只负一般保证责任,应由甲履行债务。试问丙若以此为由提起上诉,应如何确定被上诉人? A以乙为被上诉人,甲按原

8、审诉讼地位列明 B以甲为被上诉人,乙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C甲乙均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D甲乙均为被上诉人,承租人甲、乙、丙、丁与同一房屋出租人戊发生房屋租赁纠纷,人民法院经当事人同意,将该案按普通共同诉讼合并审理,并做出了一审判决,现甲、乙就该一审判决欲提出上诉,而丙、丁未就此上诉,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正确? A甲乙有权提起上诉,但必须强制追加丙丁为上诉人 B甲乙有权提起上诉,不能追加丙丁为上诉人 C如丙丁未提出上诉,甲乙根本无权提出上诉 D甲乙有权提出上诉,人民法院可以追加丙丁为上诉人 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上诉的主体有 A共同诉讼原告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一方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 C有独立请求

9、权的第三人 D一审判决中确定负有实体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A案中,甲、乙是普通共同诉讼人,在B案中,丙、丁是必要共同诉讼人,人民法院在做出判决后,向甲、乙、丙、丁都送达了判决书,甲收到判决书日期为5月20日,乙为5月18日,丙为6月2日,丁为6月3日,下列关于他们的上诉期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的上诉期均自5月21日开始计算 B甲的上诉期自5月21日开始计算,乙的上诉期自5月19日开始计算 C丙的上诉期自6月3日起算,丁的上诉期自6月4开始计算 D丙丁的上诉期均自6月4日开始起算,第三节 上诉案件的审理,一、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 限于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以及法律适用的审理,对非上诉部分

10、不再审理。但如果发现在上诉请求以外原判确有错误的,也应予以纠正(即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二、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 以开庭审判为原则,以迳行裁判为例外。对下列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径行裁判(不开庭审理而裁判) 1、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 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 3、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 注意径行裁判与书面审理不同,三、上诉案件的调解 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原审判决视为撤销 四、上诉案件的

11、审理期限 对判决不服上诉的,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对裁定上诉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第二审人民法院只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B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必须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C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 D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适用径行判决的民事上诉案件有 A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 B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做出裁定的案件

12、C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 D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1998年7月,茂林县人民法院对盛唐公司诉济银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济银公司败诉。在判决书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后的第二天,茂林县人民法院立即就发现了原判决有错误,盛唐公司与济银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实际上是份无效合同。在此情况下,茂林县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立即做出裁定,撤销原判决,做出新判决 B等待当事人是否上诉,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均未上诉的,由茂林县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C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上诉的,茂林县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

13、送二审人民法院 D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上诉的,茂林县人民法院即将案卷材料报送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不作任何意见表示,第四节 上诉案件的裁判,一、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二、依法改判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在查清案件事实后予以改判 三、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有错误,或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发回重审的,对同一案件只能发回重审一次。重审后,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仍有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二)原判决违法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

14、的 1、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 2、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 3、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 4、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 (三)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经二审法院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 (四)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在二审中参加诉讼,经二审法院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五)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经二审法院调解,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二审法院可以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

15、事人另行起诉 二审中,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由法院受理的,可以由二审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四、对不服裁定的上诉的处理 一律使用裁定:查明一审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法院立案受理;认为一审法院所作的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有错误,应当在裁定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法院进行审理或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继承人甲乙因继承纠纷诉至法院,要求人民法院对被继续人遗产,包括小楼一栋、存款若干,做出分割。一审判决中未涉及对存款的继承问题,甲上诉,二审人民法院的正确处理方法是: A告之甲对一审判决未涉及的诉讼请求另行起诉 B二审中,就一审判决未涉及的诉

16、讼请求一并做出判决 C按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D无条件发回一审重审 甲乙二公司发生合同纠纷,乙公司诉至人民法院,甲公司就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二审人民法院,二审人民法院在调查中发现甲在一审就依合法的仲裁协议主张过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依法确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则应如何处理? A二审判决撤销原判,驳回乙的起诉 B调解不成,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C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由一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D可以由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郑某诉刘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郑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二审法院采取以下何种做法是正确的? A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解决 B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判决 C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通过调解解决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D只对离婚事项做出判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发回重审,陈国忠在安定庄有五间瓦房,陈国忠的儿子陈良在外地工作,1998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