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理]黑龙江省价格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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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价 格 公 报2 0 0 6 年 第 4 期黑 龙 江 省 物 价 局 主 办1黑 龙 江 省 价 格 公 报总第 22 期 2006 年第 4 期 4 月 25 日出版主办: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行:黑龙江省物价局 登 记证 号:黑新出印字 2300065号出版:黑龙江省价格监测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 黑 龙 江 价 格 信 息 网 站 网 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信街 58 号 宣 信 街 58 号 http:电话:(0451)82632216 电话:(0451)82632378 印刷:哈尔滨博奇印刷有限邮编:150001 邮编:150001 公司目 录部委文件发改价格200625

2、5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06年烤烟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1)发改价格2006279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3)发改价格2006310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的通知(4)发改价格2006315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公布2006年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7)发改价格2006509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关于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收取标准的通知(8)发改价格2006510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关于调整

3、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8)发改价格2006532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0)发改办价格2006424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部分中央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的通知 2(14)发改办价格2006425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部分中央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的通知 (15)发改办价格2006498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部分中央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的通知 (15)地方文件黑价联字20068 号 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龙甘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的批复(17)黑价联字200611 号 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延长依饶

4、公路福利屯至宝清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及明确新型三轮运输车收费标准的批复(17)黑价联字200614 号 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二六年度进一步加强农资价格管理的通知(18)黑价联字200616 号 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委关于公布 2006 年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通知(20)黑财综200625 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20)黑交发200659 号 黑龙江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延长黑大公路宝泉至二井子段兰西至青岗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的批复(

5、22)黑价格字200645 号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对双城市城市供水价格的批复(22)黑价字200646 号 黑龙江省物价局印发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发挥物价部门职能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3(23)黑价字200651 号 黑龙江省物价局印发关于运用价格杠杆支持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6)黑价格字200652 号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下达 2006 年度进口化肥销售指导价格的通知(28)黑价明传20062 号 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减轻出租汽车行业负担有关问题的通知(28)1部委文件国家发 展改革委、国家烟草 专卖局关于 2006 年烤烟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发

6、改价格 2006255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烟草专卖局:为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烤烟生产,促进烟叶生产稳定发展,现将 2006 年烤烟收购价格政策通知如下:一、2006 年全国烤烟收购价格总水平保持稳定,现行一至四价区中准级烤烟收购价格维持上年水平不变。二、各等级烤烟收购价格维持上年水平不变(详见附表一) 。三、各价区的划分维持上年政策不变(详见附表二) 。四、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家烟叶价格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等级质量标准,烟叶收购等级合格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烟草等部门加强对烤烟收购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越权调价等违法行为要

7、依法查处。附表:一、2006 年烤烟收购价格表二、2006 年烤烟价区表附表一2006 年烤烟收购价格表单位:元/50 公斤等级 一价区 二价区 三价区 四价区上等C1F 中桔一 870 860 820 750C2F 中桔二 800 790 750 680C3F 中桔三 700 690 650 590C1L 中柠一 800 790 760 690C2L 中柠二 720 710 680 620B1F 上桔一 700 690 660 600B2F 上桔二 570 560 540 490B1L 上柠一 600 590 560 510B1R 上红一 560 550 525 480H1F 完熟一 590

8、 580 550 5002X1F 下桔一 610 605 580 530中等C3L 中柠三 615 605 580 530X2F 下桔二 505 500 480 435C4F 中桔四 545 540 520 470C4L 中柠四 505 500 480 440X3F 下桔三 405 400 380 350X1L 下柠一 590 580 550 500X2L 下柠二 470 465 450 410B3F 上桔三 400 395 390 360B4F 上桔四 240 235 230 220B2L 上柠二 420 410 400 380B3L 上柠三 250 245 240 230B2R 上红二 4

9、70 460 440 400B3R 上红三 295 285 280 265H2F 完熟二 485 480 460 420X2V 下微青二 315 310 300 270C3V 中微青三 505 500 480 435B2V 上微青二 380 375 355 320B3V 上微青三 280 275 260 235S1 光滑一 225 220 210 190下等B4L 上柠四 160 150 140 135X3L 下柠三 310 300 290 270X4L 下柠四 185 180 170 160X4F 下桔四 220 210 200 190S2 光滑二 110 105 100 90CX1K 中下

10、杂一 205 200 190 180CX2K 中下杂二 135 135 130 125B1K 上杂一 190 185 180 175B2K 上杂二 105 100 100 95GY1 青黄一 80 80 80 80低等B3K 上杂三 80 80 80 80GY2 青黄二 60 60 60 603附表二2006 年烤烟价区表价区 中准级收购价格 (X2F 级) 各价区所包括的地区一价区 505 元/50 公斤 云南省玉溪市、昆明市、红河州二价区 500 元/50 公斤云南省除玉溪市、昆明市、红河州以外其他市(州);贵州省遵义市、黔西南州;湖南省郴州市、永州市、长沙市、衡阳市、娄底市、益阳市、邵阳

11、市;福建省;浙江省;江西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河南省三门峡市、洛阳市;安徽省皖南地区三价区 480 元/50 公斤四川省;重庆市;湖北省;山东省;贵州省除遵义市、黔西南州以外其他市(州);湖南省除郴州市、永州市、长沙市、衡阳市、娄底市、益阳市、邵阳市以外其他地市;河南省除三门峡市、洛阳市以外其他地市; 陕西省安康市、商洛市、汉中市;安徽省除皖南以外其他地市四价区 435 元/50 公斤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陕西省除安康市、商洛市、汉中市以外其他地市;甘肃省;宁夏自治区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12、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发改价格 2006279 号教育部:你部关于申请对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收费进行立项并核定收费标准的函(教财函200563 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设立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费收费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 号)规定,现就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网络统考”)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你部在组织全国网络统考时,向考生收取的全国网络统考考试费标准为:以常规纸笔形式进行考试,每人每科 30 元;以完全无纸化的计算机(网络)形式进行考试,每人每科 35 元。4二、你部直属中央

13、广播电视大学收取全国网络统考考试费,应按规定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三、执收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同时,要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四、上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有效期满后,由你部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重新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二 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发改价格 2006310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水利(水务)厅(局):为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核定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根据政府制

14、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供水经营者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的行为。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调查、测算、审核供水经营者供水成本基础上核定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的行为。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是指一定范围内供水经营者社会平均合理费用支出,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基本依据。第三条 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具体事务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成本调查机构组织实施。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第四条 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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