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管理招标(简易合格法)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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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建管理招标(简易合格法)流程图项目建议书、可研或初步设计已批复并且行政事业单位为项目法人项目估算总投资(以项目建议书、可研或初步设计文件为准)2000万元以下的,一律采用简易合格法;总投资2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可采用简易合格法或综合评分法;总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的,应当采用综合评分法。招标人(项目业主)使用州、县市发改部门的代建加密锁,登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选择凉山州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标准代建招标文件(简易合格法)模板在线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事项核准部门对招标文件在线备案审查。州级及以上核准招标的项目由州级备案,县市核准招标的项目由县市备案

2、。国家和省核准招标的项目,对代建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标人在线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同时将备案的招标文件抄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自招标公告发布次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从招标公告发布次日起不少于2个工日。招标人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1个工作日前发出;不足1个工作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次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截止后,招标人对所有到场的投标人,按

3、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所有投标人,按照第三章“规定随机抽取程序”规定现场参加公开抽取,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只有1个合格投标人的,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没有合格投标人的,本次招标流标,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两次招标流标的,经招标事项核准部门同意,可以通过比选、竞争性谈判(磋商)等方式依法确定代建单位。招标人应自抽取完成之日起3日内在四川建设网、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中标候选人,也可同时在其他相关媒介上公示。公示期从公示次日起计2个工作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投诉。若就招标文件、开标程序和抽取结果

4、进行投诉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公示期内。符合规定的投诉,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予以受理,对不予受理的应一次性告知理由。投诉人对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媒体、网络和信函等方式进行举报的,有关部门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投标监管过程中,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也应当及时调查处理。招标人和代建单位应按凉山州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合同(通用合同指南)签订代建管理合同,附抽取报告一并报送原招标文件备案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投标人登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在线报名并

5、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项目业主)衔接州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预定评标室并确认开标时间。 凉山州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标准代建招标文件(简易合格法适用)(2017年试用版) 项目编号:_招标编号:_(项目名称)代建管理招 标 文 件项目招标负责人:_招标文件编制人员:_招标人(项目业主): 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_(签字)_年_月_日注:(1)项目招标负责人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是招标人本单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人员。3目录注:(1)招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 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位置:页面底端(页脚),对齐方式:居中。(2)招标

6、文件目录应至少编制到章,并用阿拉伯数字标明 相应页码。例如: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一章 招标公告 _(项目名称)项目代建管理招标公告1. 代建招标条件1.1本代建招标项目_(项目名称)已由 _(全过程代建管理的为项目建议书审批机关名称,建设实施代建管理的为可研批复、实施(设计)方案、资金下达计划等机关名称)以_(项目建议书或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现已具备代建管理单位招标条件。2. 项目概况2.1 项目业主:_2.2 建设地点:_2.3 项目规模:_2.4 计划工期:_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_ 年_ 月2.5 项目总投资:_万元2.6 项目资金来源:_2.7代建范围:采用_(全过程或建设实

7、施)代建管理。2.8代建周期:从签订代建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包含“工程项目管理”或“工程管理服务”内容,近 0 (0-5)年已完成不少于 0 (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年_月_日_时 _分(北京时间,下同)至_年_月_日 23 时 59 分(不少于3个工作日)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联系电话:028-855698

8、58)。4.2 网络服务费200元。4.3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5. 随机抽取中标人5.1 投标人代表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带齐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参加随机抽取,地点为_(到现场的投标人代表应满足“凉府发(2012)30号”文件的规定)。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或凉山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职称证(身份证、职称证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复印件); (4)投标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查验

9、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复印件;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是指自开标时上月或上上月起向前推算不间断6个月,按规定缓交的和不再需要交纳的应提供社保部门的证明);(5)投标人通过四川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平台门户网站(http:/:8081/xxc xindex.aspx)查询包括投标人代表、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证书信息、继续教育、科研成果、优良行为、不良行为、在建项目等投标人相关信息,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在线网络查询打印件(查验并留存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打印件)。(6)招标人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州检察院或项目业主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县市检察院均可)查询出具投标人

10、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复印件)。 5.2 投标人不符合第5.1款要求的、投标人代表迟到或不是亲自参加随机抽取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5.4 随机抽取在投标人代表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_地 址:_ 邮 编:_ 联 系 人:_ 电 话:_ 传 真:_ _年_月_日(上网时间)注:(1)招标人应对本招标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招标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招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

11、减或改动。(2)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招标文件上网后,招标人不得修改招标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招标文件的,经原备案部门重新备案后,撤销已发布的招标公告,通知已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由招标人承担。(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的通知(凉府办发201656号):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代建管理是指国有投资公司(含为实施某一项目专门设立的公司,即特殊目的公司(SPV)等国有投(融)资单位或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

12、作为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为履行项目法人职责,负责代建项目组织实施和建设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项目法人的管理模式。代建管理分为全过程代建管理和建设实施代建管理。全过程代建管理是指代建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下同),负责代建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征地拆迁、施工图编制、施工、监理、采购、竣工验收直至保修期结束等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建设实施代建管理是指由项目法人完成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前期工作,代建单位根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代建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编制、施工、监理、采购、竣工验收直至保修期结束等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包括:(一)各级财政预算资

13、金;(二)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三)政府依法举债所筹资金;(四)国家对外借款或担保所筹资金;(五)法律、法规、规章认定的其它政府投资资金。第五条 适用本办法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包括:(一)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等有关单位及其派出机构的办公业务用房、培训教育用房等项目;(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劳动社保及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项目;(三)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消防设施、法院审判用房、检察院技术侦察专业性用房等设施项目;(四)非经营性环境保护、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防洪设施以及水利设施等项目;(五)其他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府投资项目。第六条 凉山州由行政事业单位担任项目法人,总投资200万元及以上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除抢险救灾、涉及国家安全或保密、因技术或工程质量有特殊要求外,应当实行代建管理。第七条 实行代建管理的项目,应当按国家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管理规定,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相关管理制度。第十一条 代建项目应当通过招标方式依法确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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