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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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儿园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篇一: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第一条 为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保障广大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和鼓励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倡实名举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隐患。举报人要求保密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为其保密。第三条 本公司区域内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任何个人均有权举报。第四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实行精神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一般事故、隐患的举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标准分三类六级。(一)一般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100元至1000元。

2、(二)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1000元至3000元。(三)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3000元至5000元。举报奖励金依次分为100元、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六个等级。第五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统计和报告制度。第六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由安全生产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实行一事一评、一事一奖励。奖励资金由公司列支。第七条 对员工举报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尽快组织核查,对查实的事故、隐患要迅速采取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限期整改,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第八条 本办法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九条 本办法自颁

3、发之日起施行。篇二:学校安全隐患报告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学校安全隐患报告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罗田县落梅河中学为加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动员广大师生全员参与学校安全隐患的及时排查整改,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安全隐患和事故的举报1全校教职工和全体学生均有权及时向学校领导、安全职能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和举报学校存在和发生的校园消防、食堂食品卫生、校舍环境建筑、财产安全、教学活动等各类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2学校指定安全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

4、箱,并按规定程序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工作人员:方锐、吴明远、夏阿童、金春晖举报电话:0713-5763215工作时间:全天24小时。3学校接到有关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的举报后,登记编号,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及时核查处理;应由其它部门受理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应由上级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上级部门;移送、移交的举报材料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4举报人原则上向学校领导或安全职能部门及按规定程序上级主管部门举报。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5学校对重大、紧急、线索清楚的

5、举报要急事急办,可直接查办或指令科室限期办结。涉及多个科室的举报案件,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举报案件要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上级部门备案。6学校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案件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重大案件的查处结果按规定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7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的过程中,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照片等。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8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限制、刁难、压制举报。对举报案件推诿、拖延不办或有意隐瞒案件真相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追

6、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9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等检举失实的,不适合前款规定。10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一定奖励,奖励额度由校委会研究决定。二安全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一定奖励。(一)学生奖励1举报学生所在班级当周班级常规管理加13分;2每学期末评比“安全小卫士”,发

7、给奖状,并记入档案3在各级各类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安全小卫士”的同学优先考虑。(二)教职工奖励班主任奖励方案1作为学年末班主任考评的一个项目,加分的具体分值视班内学生举报的次数与价值决定。2在优秀班集体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安全小卫士”同学人次多的班级优先考虑。(三)教职工奖励方案1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事项一经核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2对一般事故或一般事故隐患的举报人,给予精神鼓励。3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学期(年度)绩效安全考核加5分,年度考核称职优考核,同等条件下优先。4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并能在第一时间妥善解决或消除安全隐患

8、的,在学期(年度)绩效安全考核中加510分,年度考核称职优考核,同等条件下优先。5同一内容如有多人举报的,则奖励第一举报人。说明:已列入学校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举报项目,不再予以奖励。(四)校外人士奖励对于校外关心学校安全的家长、来客,发现校园隐患的及时报给学校,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篇三: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三违”,减少事故,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有序的进行,保障企业和广大员工的财产、生命安全,实现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

9、)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安办发20XX28号)的要求,为充分调动公司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风险,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奖励制度。一、总则:1、本公司区域内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活动适用本制度。2、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工作由公司工会、安环部负责。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对其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举报,并获得一定奖励。4、举报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各受理单位要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不对外泄露举报人的任何信息。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不得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或有可能对举

10、报人产生不利后果的其他人员和单位。5、举报的事故隐患应当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干扰正常工作的,将追究举报人的责任。二、举报范围:1、企业的生产、运输、使用、存储过程中安全装备、安全设施的事故隐患。2、火灾事故隐患。3、职工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隐患。4、公司办公楼、职工宿舍等场所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5、各类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的生产安全事故。6、安全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可能导致的生产安全隐患。三、举报和受理:1、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话、等多种形式向公司隐患排查领导部门报告。2、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

11、所属部门或单位及联系方式。3、举报人的举报应有事故隐患的详细情况。4、接到举报后,要建立举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5、必须及时将所举报的事故隐患通知相关的单位、部门。四、奖励和惩罚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举报管理实行奖励和惩罚制度。1、对在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防止或挽救安全事故发生、隐患报告和举报的有功人员,要给予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100500元。2、 对提出安全重大合理化建议、及时制止违章避免重大险肇事故或人身伤害事故、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职工或单位,经安全部门调查属实并签认,都可以报公司请功、或一次性重点奖励5003000元。并在评先、晋级、提职时予以此职工优先考虑。3、对一般事故隐患未及时进行报告和整改的有关责任人和部门处100500元罚款并在公司进行通报。4、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继续生产的责任人和部门处5003000元罚款并在公司通报。5、对同一事项有 2个或 2个以上个人举报的,按举报时间奖励第一举报人。对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资金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领取。6、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五、本制度解释权由公司工会、安环部负责。六、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山东沾化金嘉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XX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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