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套装木门供货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

上传人:suns****4568 文档编号:91125999 上传时间:2019-06-26 格式:DOC 页数:35 大小:32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成品套装木门供货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_第1页
第1页 / 共35页
成品套装木门供货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_第2页
第2页 / 共35页
成品套装木门供货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_第3页
第3页 / 共35页
成品套装木门供货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_第4页
第4页 / 共35页
成品套装木门供货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_第5页
第5页 / 共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成品套装木门供货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成品套装木门供货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3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 业创业园综合办公楼及服务用房成品套装木门供货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YCZH-2011-025建设单位: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代理机构:银川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2月12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13第三章 评标办法13第四章 合同条款1415第五章 供货需求及技术参数16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728第一章 招标公告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综合办公楼及服务用房成品套装木门、玻璃旋转门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建设单位: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建设地点:资质要求:求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者代理商/经销商,均可参加投标

2、建设规模:平方米公告发布日期:2011-04-19 00:00报名截止日期:2011-04-25 17:00承包方式:录入人:杨超其他说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综合办公楼及服务用房成品套装木门、玻璃旋转门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建设项目已由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贸易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成品套装木门、玻璃旋转门供货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银川开发区

3、西区2.2招标内容:(1)成品套装木门设备供货及安装;(2)玻璃旋转门设备供货及安装; 2.3招标规模:(1)成品套装木门数量约为338套;(2)玻璃旋转门数量约为1部;注:以上数量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纸。3、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成品套装木门供货及安装工程,本次招标人要求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者代理商/经销商,均可参加投标。 (2)玻璃旋转门供货及安装工程,本次招标人要求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者代理商、经销商,均可参加投标。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本项目成品套装门、玻璃旋转门各为 一 个标段;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4、 4 月 19 日至 2011年4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 时,下午13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银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文化东街241号)报名。报名截止时间 2011年 4 月 25 日下午17:00 联系人:杨超 联系电话: 0951-6036186 4.2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产品样本、企业介绍、在银川市售后服务证明,经销商/代理商还需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以上报名资料报名现场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注:介绍信必须注明投成品套装木门还是玻璃旋转

5、门。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银川晚报、宁夏日报 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银川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开发区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145# 联 系 人: 陈工

6、电 话: 09515022340 2011年 4 月 19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地址:银川开发区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银川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凤凰北街145号联系人:陈工电话:0951-50223401.1.4项目名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综合办公楼及服务用房成品套装木门供货工程1.1.5建设地点银川开发区西区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1招标范围中小企业创业园综合办公楼及服务用房成品实木复合套装烤漆门供货及

7、安装(含五金件、门吸及锁具等),招标数量为340樘,其中套装木门310樘,钢制乙级防火门30樘,具体数量见附表及图纸。(木门单扇每樘不高于1600元,双扇不高于2800元/樘,防火门自行报价)。1.3.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为一个标段1.3.3供货及安装工期中标后 25 天内1.3.4质量要求必须为合格产品质保期12个月,以交付甲方正常投入使用当日的次日开始计算。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者代理商/经销商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其他要求: /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2偏离允许2.1构

8、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9月6日下午14时 3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助于本次招标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30天(从投标截止日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银行汇票等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9000 元人民币开户名:银川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工行西

9、门支行账 号:2902002229200025365有疑问致电0951-5051157沟通。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2011年9月4日以前递交,否则不予受理。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0年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0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3.7.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 一 份、副本 四 份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在2011年9月 6 日下午14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银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0、二楼(文化东街241号)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11年9月 6 日下午14时 30 分开标地点: 银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文化东街241号)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共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 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汇款方式;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款的10%。10.1.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开标现场资格审查条件(需携带文件的复检有效副本)1、营业执照(复检有效的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现场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人中标后

11、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3、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4、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委托代理书(原件);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开标时必须提供,否则取消开标资格。 1 总则1.1 项目概况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采购项目进行招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

12、.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