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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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政法学院2011年度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查报告2011年,在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帮助下,我校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创造性地开展人才工作,学校的人才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要求,我校对照2011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高度重视人才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不断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人才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

2、障。(一)切实统一思想,不断提高认识。2011年,我校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进一步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办学理念,不断提高对人才工作的思想认识。学校立足“错位竞争,特色发展”的发展战略和“建设特色鲜明的教学型大学”的奋斗目标,通过各种形式,认真学习党中央、省和教育厅的有关人才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对加强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明确了“人才培养是目标,办学理念是导向,教学工作是中心,学科建设是龙头,队伍建设是根本,制度建设是保障,文化建设是引导”的工作思路。2011年5月,学校制定了山东政法学院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十二五”期间学校事业发

3、展的重点工作之一。学校领导在年度工作部署会议、中层干部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不断强化人才立校、人才强校的理念,进一步统一了教职工的思想,形成了人人重视人才工作、人人关心人才工作、人人支持人才工作的共识。(二)领导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程。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坚持把人才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党委书记、院长亲自抓人才工作,亲自参与制定、讨论、修订人才工作的政策文件,并经常督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帮助解决人才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有力推动了人才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党委、行政切实把人才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学校人才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2011年以来多次在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上专题研究部署人才

4、工作,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2011年,学校制定实施了山东政法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山东政法学院人才队伍建设“青年骨干521工程”实施计划、山东政法学院教师实践能力提升计划、山东政法学院兼职教学科研人员聘任办法、山东政法学院中青年教师学历提升计划等文件,把实施 “521”人才工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举措。(三)健全工作机构,形成工作合力。学校坚持统筹规划人才工作,不断完善人才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机制,形成了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抓总、各部门各司其职的人才工作格局。2009年,学校调整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党委书记

5、张士昌同志任组长、院长李玉福同志任副组长,学校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处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为更好地协调人才工作,2011年学校专门下发通知,成立了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教务、科研、合作交流、学科、财务等部门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具体负责人才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为学校人才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强化措施手段,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学校不断完善人才工作制度建设,健全激励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推进平台载体建设,为人才工作创设了良好的环境,推动了人才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一)完善政策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学校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交

6、流配置、激励保障和舆论宣传等方面的政策制度,进一步健全人才工作机制,为人才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1、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健全人才引进机制。学校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充分利用我省对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优惠条件,坚持引才引智并举,进一步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2011年,根据学校的学科布局和专业发展,加大学科紧缺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引进力度,积极引进所需人才。同时为充分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学校还加强对校外兼职人员的规范管理,制定实施了山东政法学院兼职教学科研人员聘任办法,为学校的教学实践不断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2011年初,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牵头,各院(系)部协调行动,积极同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联

7、系,参加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博士专场招聘会、山东省海洽会,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通过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和积极协助解决职称、家属工作、子女入学等困难,吸引优秀人才来校工作。2011年共引进重点学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6名,紧缺专业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名,均已在各个岗位承担起了重要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了对学校专业建设和学科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根据学校特色发展的需要,积极鼓励院系积极聘任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高水平教授、博导作为我校的特聘教授;依托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积极聘请公检法机关、科研院所、知名高校、优秀企业中的高层次人才来校举办学术报告、开展学术交流。2011年

8、,聘请日本九州大学、韩国大邱大学、台湾东吴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的多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全年共聘任国内外兼职教授、客座教授37名,极大的活跃了学校的学术氛围,提升的教学效果。2、采取多种措施,健全和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学校深入实施人才培养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的鼓励支持政策,不断加大人才培养经费投入,鼓励教师通过学位提升、短期培训、参加实践锻炼等形式,多渠道、多方式提高自身素质。2011年,学校制定实施人才队伍建设三项计划,整体提升人才队伍素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实施“中青年教师高学历计划”。支持和鼓励重点学科、优势学科中的中青年教师提升学历学位层次,激励和扶持具有硕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攻读博

9、士研究生,2011年共有9人考取了博士研究生,2人进入博士后流动站。实施“教师实践锻炼计划”。选派优秀骨干教师到各级政府机构、公检法司部门、会计师事务所、新闻媒体、证券所、公司企业等单位参与实践教学、科学研究、技术指导、基层调研等形式的社会实践锻炼,现已形成常态化的工作制度。2011年,共选派5名教师到济南市区法院见习锻炼,7名教师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实践锻炼。实施“教师培训双百计划”。采取省、校两级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新进教师进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对在职教师进行提高信息素养和信息化教学实践能力的培训,提高了教师适应现代化

10、教学的能力。2011年学校共组织培训教师30余名。3、支持人才交流合作,健全人才流动机制。学校始终高度重视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联系,依托重大项目、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通过各种形式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进行深入广泛的教学科研交流与合作。学校依托省高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各级政府资助访学项目,制定实施“教师访学研修计划”,有组织有计划地选派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境)内外访学研修,合作交流。在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优秀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资助下,我校2011年派出了6名优秀青年教师国内访学、3名优秀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下,我校派出了1名青年骨

11、干教师参加与加拿大政府的留学生交换项目。学校积极开拓渠道,加强校际合作,大力推进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努力提升办学层次。继续深化与青岛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高校的联合培养工作,目前学校已有43名教师取得硕士生或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并已承担硕士生或博士生的教学指导工作。继续加强与各级公检法机关的联系,2011年先后在聊城、东营、临沂、滨州、日照、青岛、威海、莱芜等8地市法院、检察院建立了71个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充分发挥学校理论师资优势,借助校外司法实践优势资源,促进学校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衔接互补。依托省级重点实验室证据鉴识实验室的建设,成立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面向社会提供文

12、书司法鉴定及部分医疗事件鉴定服务;继续保持与澳大利亚查尔斯大学、韩国中部大学的友好合作关系,与韩国大邱大学签订了学术交流合作协议,建立了长期学术交流合作关系。4、推进人才梯队建设,促进人才合理配置。学校高度重视教学团队、学术梯队建设,不断加强团队建设的政策指导,建立健全团队协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不断推进人才梯队建设。学校制定实施了人才队伍建设“学术梯队521工程”。以2011年获批的省级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为依托,以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为载体,发挥学科带头人的引领作用,整合校内资源,组建了2个创新力强、梯次合理、素质优良、水平突出的省级

13、学术团队,并力争进入国家级创新团队行列。根据山东政法学院关于加强教学团队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团队等3个教学团队为校级重点建设团队,确定法理学教学团队等7个教学团队为校级一般建设团队。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管理队伍建设的需要,学校制定实施“青年骨干队伍建设521工程”,从2011年开始,用5年的时间,培养遴选50名优秀青年教学骨干、20名优秀青年科研骨干和10优秀青年管理骨干,作为教学科研团队的后备人才队伍,采取不同的培养方式重点培养,促进人才成长,优化梯队建设。 5、完善激励保障机制,促进人才快速成长。学校积极探索岗位聘任管理政策,继续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加大教学科研项目的资助和

14、奖励力度,打造人才优先晋升和发展的平台,激发广大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一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迅速成长。为进一步确立教学科研主导地位,学校加大教学科研项目资助、学术专著出版支持和教学科研成果的奖励力度,出台了山东政法学院期刊分类办法、山东政法学院专业建设十年规划,依照山东政法学院科研工作考核办法和教学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对在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并确定了10个校级教学团队、37项校级一般科研项目予以资助。学校继续深入落实校内岗位津贴分配向教学一线、高层次人才、高职称教师“三倾斜”政策,严格执行山东政法学院校内津贴实施方案,鼓励能力突出、业绩突出、成果突

15、出的人员跨岗晋级,充分体现多劳多酬、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2011年共有30人实现了跨岗晋级。进一步完善修订职称评审政策,制定山东政法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补充规定,进一步明确职称评审的教学科研条件,为教学质量好、科研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打造职称优先晋升平台。2011年我校5人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11人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学校为人才的发展提供积极的政策支持,在岗位聘用制定竞聘条件时,对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实行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规定。6、健全宣传工作机制,推进舆论环境建设。学校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在人才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健全舆论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校报、校园网络、广播站

16、、宣传栏、报栏等校内媒介广泛宣传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学校人才工作的思路、举措和优秀人才的典型事迹,并努力拓展宣传渠道,积极向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齐鲁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大众网、齐鲁网等校外媒体提供人才工作的新闻作品,努力营造尊重人才、促进人才工作的良好氛围。2011年,学校先后开展了20072010年学校科研工作突出人员和优秀人员表彰活动,第四届教师授课大赛优秀教师和先进单位表彰活动,20102011年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首届网络课程大赛评选表彰活动,2010年度校级优秀教学成果表彰活动,2011年度优秀辅导员表彰活动,2011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指导老师表彰活动,组织学校第三届师德标兵获得者赴日本考察学习,并对在亚洲以及国际性的乒乓球比赛中取得冠军的吕晓磊同志进行通报表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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