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课件2012第02章增值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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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增值税法,考试很重要,实务中也很重要 考试分值不定,大约在15分左右,题量7-9题,其中计算题、综合题3-4题。 各种题型,计算题、综合题比较多,可以单独出题,也会与其他税种结合出题,第一节 征收范围及纳税义务人,、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 即课征基数为工资、租金、利息、利润和固定资产折旧数之和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 、收入型增值税:允许扣除当期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折旧部分 课征基数相当于国民收入 、消费型增值税:当期购进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固定资产价款,允许一次全部扣除 相当于只对消费品价值征税,三种类型增值税的比较,一、征税范围,在中国境内销售或进口的货物,加工、修理、修

2、配劳务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注意点: 在中国境内是指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B.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2)这里的货物指的是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房地产销售、转让无形资产等都不属于这一范围征营业税。 (3)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4)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纳税人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开采矿产资源提供劳务 纳税人提供的矿山爆破、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

3、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劳务,以及矿井、巷道构筑劳务,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提供的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例题: 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应按“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增值税的行为是() A.电梯制造厂为客户安装电梯 B.企业受托为另一企业加工服装 C.企业为另一企业修理锅炉 D.汽车修配厂为本厂修理汽车,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纳增值税的是() A.汽车的修配 B.房屋的修理 C.房屋的装潢 D.受托加工白酒,(二)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1、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

4、1)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非货物期货交营业税) 交割时采取由期货交易所开具发票的,以期货交易所为纳税人。 交割时采取由供货的会员单位直接将发票开给购货会员单位的,以供货会员单位为纳税人。,(2)银行销售金银业务,交增值税。(银行业本身交营业税) (3)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交增值税。 (4)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拔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单位个人销售,交VAT。(邮局卖,则交营业税) (5)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6)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下列各项中,应当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

5、 )。 A.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B.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C.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过网费 D.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性售后回租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8)转让企业全部产权的行为,不征增值税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

6、过程中将所属资产、负债及相关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控股公司,但保留上市公司资格的行为,不属于整体转让企业产权行为。 对其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应税货物转让等行为,应照章征收增值税。 对控股公司将受让获得的实物资产再投资给其他公司的行为,应照章征收增值税。,(9)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收增值税; 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的,不征收增值税。,(10)纳税人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经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政府批准; 开具经财政部门批准使用的行政事业收费专用

7、票据; 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或虽不上缴财政但由政府部门监管,专款专用。 (11)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从事汽车销售的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不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征增值税。,(12)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 (13)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14)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不作为价外费用,不征增值税,(15)纳税人提供的矿山爆破、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劳务,以及矿井、巷道

8、构筑劳务,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提供的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16)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中,凡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凡属于不动产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货物和不动产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

9、额和不动产的销售额。,(17)供电企业利用自身输变电设备对并入电网的企业自备电厂生产的电力产品进行电压调节,应属于提供加工劳务。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供电企业进行电力调压并按电量向电厂收取的并网服务费,应当征收增值税。,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有( )。(2006) A.纳税人随同销售软件一并收取的软件培训费收入 B.纳税人委托开发的委托方拥有著作权的软件所得的收入 C.纳税人销售货物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收入 D.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有国家统一刊号的图书取得的收入,下列各项中,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 )。(2011) A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

10、B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 C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转让 D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2、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1)视同销售(掌握)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两种形式: 支付手续费方式 返还一定金额,例题: 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为甲公司代销货物,按零售价以5%收取手续费5000元,尚未收到甲公司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商业企业: 零售价=5000/5%=100000元 应纳增值税 = 100000 / (1+17%)17% = 14523元 应纳营业税50005250元,关于二手车的经营问题,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

11、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除上述行为以外,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1、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 2、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 3、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销售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用于生产就不算),但相关

12、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它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举例: 购进货物200万元,支付增值税进项34万,其中50%作为投资,视同销售,可以抵扣VAT;50%用于福利,进项增值税要转出。 注意的问题: 1.视同销售货物区别于进项税转出 2.适用对象仅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包括“其他个人” 3.其中所有权发生变化的包括第5-8项 4.其中应税范围发生变化的包括

13、第4项(不包括外购货物),(2)混合销售行为(第七节讲) (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第七节讲),二、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 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 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没有设立机构的,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第二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增值税纳税人又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目的及依据: 1划分目的:配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2划分依据

14、: (1)会计核算水平 (2)经营规模,一、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一)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的; 2. 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 80万元的,3.新开业的纳税人和已开业但销售额未超标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新开业纳税人自税务登记日起30日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5、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以下简称小规模企业)。 2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3非企业性单位。 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其

16、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非企业性单位如果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办法 1、认定的权限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权限,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税务分局(以下称认定机关)。 2、认定的程序 (1)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3)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经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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