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王红云第十一章节企业所得税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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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 法,Tax Law,第十一章 企业所得税核算,企业所得税核算,第十一章,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的内容,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的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一)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征税范围是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具体包括: (1)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联营、股份制等各类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2)依照外国(地

2、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指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注册的公司,但实际管理机构在我国境内的企业。 (3)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 (二)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的非居民企业。即在我国设立有代表处及其他分支机构的外国企业。征税范围是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包括:,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1)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比如德国大众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德国大众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既要向中国政府缴纳所得税,同时也要向德国政府缴纳所得税。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

3、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三)所得来源地的判断 判断所得是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

4、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二、企业所得税的税目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目税率表如表11-1所示,表11-1企业所得税的税目税率表(2008年1月1日执行),二、企业所得税的税目税率,(一)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 (二)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三、企业所得税的交纳办法,按年计算,按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一)纳税期限 预缴,是指企业在还不能准确核算一个纳税年度应交所得税时,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入库,先采取对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内应纳税所得额的实际发生数计算缴纳税款,或以上

5、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按月或按季的平均数计算缴纳税款。 汇算清缴,是指在年度终了后,对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结算,全年应纳税款如果小于预缴总数,多缴的就予以退还;如果大于预缴总款,少缴的就予以补缴。,三、企业所得税的交纳办法,(1)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2)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一般情况下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特殊情况除外。,四、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一)扶持农、林、牧、渔业发展

6、的税收 (二)鼓励基础设施建设的税收优惠 (三)支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的税收优惠 (四)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 (五)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的税收优惠 (六)非居民企业的预提税所得的税收优惠,五、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要求实行备案管理,(一)事先备案管理 以下项目实行事先备案管理,备案时间、备案报送资料以及享受优惠方式。对需要事先向税务机关备案而未按规定备案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经税务机关审核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应由县(市、区)局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1)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收入;,五、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要求实行备案管理,(2)减

7、征、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的所得: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4)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备案);,五、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要求实行备案管理,(5)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1)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2)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3)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6)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7)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8)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减计收入;,五、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要求实行备案管理,(

8、9)企业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税额; (10)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确定的其他实行事先备案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 (二)事后备案管理 对需要事后报送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备案的,纳税人应按规定,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附报相关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如发现其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应由县(市、区)局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对其已享受的税收优惠,应予以取消并追缴由此而少缴的税款。以下项目实行事后报送相关资料备案管理,需要报送的资料:,五、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要求实行备案管理,(1)免税收入; (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料备查); (3

9、)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确定的其他实行事后报送相关资料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六、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义务,1对非居民企业的所得税,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2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企业所得税核算,第十一章,第二节 资产的税后处理,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一)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二)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 (三)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四)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年限 (五)加速折旧法的选

10、择,企业所得税核算,第十一章,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一、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一、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在实际工作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般有两种方法。 (一)计算公式一(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二)计算公式二(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二、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不得

11、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无形资产的摊销,二、收入的确认,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二、收入的确认,(二)不征税收入的确认 1财政拨款 2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3其他不征税收入,二、收入的确认,(三)免税收入的确认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12、。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二、收入的确认,(四)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 1企业内部处置资产的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2企业资产移送他人的按视同销售确认收入,二、收入的确认,(五)特殊销售收入的确认 1以旧换新销售商品的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2折扣。具体包括:(1)商业折扣: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2)现金折扣: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3)销售折让: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二、收入的确认,3以买一赠一方式组合

13、销售本企业商品。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三、准予扣除的项目,(一)成本 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二)费用 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三大期间费用即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如制造费用除外。,三、准予扣除的项目,(三)税金 税金是指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六税一费,即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和教育费附加。 (四)损失 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损失和其他损失。包括: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

14、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税前可以扣除的损失为净损失。即企业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三、准予扣除的项目,(五)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四、具体扣除项目和标准,(一)准予按规定范围和标准扣除的项目 1工资薪金支出 2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简称“三费” ) 3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 4利息费用 5.借款费用 6业务招待费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

15、费支出 8捐赠支出 9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四、具体扣除项目和标准,10汇兑损失 11租赁费 12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13资产损失 14其他项目,五、不得扣除的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超过规定标准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五、不得扣除的项目,(8)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9)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用。 (10)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 (11)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12)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如

16、为取得不征税收入而支付的管理费用等。 (13)企业对外投资期间的投资成本不允许税前扣除。 (14)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不得在税前扣除。,六、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六、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二)核定征收的办法 核定征收的办法分为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1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所得率的情形 (1)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2)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3)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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