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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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黑品审1998第4号1、为了正确地确定农作物品种的推广利用价值和区域,加强对农作物品种的管理,确保农作物稳产和增产,根据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特修订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作为审定品种的法定依据。2、组织机构2.1省设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市(地)、国营农场总局设农作物品种审查委员会。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由常务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组成。常委会和专业委员会成员由农业行政管理、种子、科研、农业院校、科技、轻工、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的领导、科技人员、基层单位代表组成。常务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及委员若干名。2.2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

2、员会下设八个专业委员会,即大豆、玉米、麦类、稻类、经济作物杂粮薯类、蔬菜、果树花卉、甜菜。各专业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和审定专家若干名。审定专家被邀请参加会议时,与委员具有相等权利。2.3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技术室,负责管理品种试验、审定的日常技术业务工作。3、品种审定工作的任务3.1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的任务。3.1.1制定、修改有关农作物品种试验、审定工作的规程、制度和办法。3.1.2组织全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和引种试验。3.1.3负责对全省的农作物品种进行审(认)定、命名、登记、颁发品种合格证书,公布推广品种的名称及其适应区域。3.1.4对已不宜继续推广的品种发布停

3、止推广决定。3.1.5负责对试验点技术员进行技术培训。3.1.6办理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委托的事宜。3.2农作物品种审查委员会的任务。3.2.1负责本市(地)、农场总局所管辖范围内的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及引种试验任务的落实、检查、指导,并负责向技术室报告试验落实和完成情况。3.2.2对不宜继续推广的品种提出停止推广的建议。3.2.3完成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委托事宜。3.3专业委员会的任务。3.3.1负责审查本作物参加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新品系(种),并提出布点意见报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技术室。3.3.2负责对本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进行检查,并向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技术室报告检查

4、结果。3.3.3负责对本作物申请审定品种进行审查,并形成专业委员会建议上报常委会。4、申请审定品系(种)的条件4.1品种种性具有遗传性稳定,典型性一致,及特异性的品系(种)才可申请审定。4.2熟期报审品系(种)的熟期应在适宜推广区域的正常年份霜前生理成熟。较对照品种不能晚于3天(含3天)。4.3产量4.3.1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要连续稳定增产。常规品种要比对照品种增产10%以上,杂交种比非杂交种对照品种增产25%以上,比杂交种对照品种增产10%以上。并且经变量分析较对照品种增产达到显著的点应在五分之三以上。4.3.2杂交种的亲本产量和制种产量较高,并且制种方便。4.3.3优质品种、抗性强的品种或

5、特殊用途的品种,其产量及品质、抗性等标准,按附件要求审定。4.4抗性及品质报审品系(种)必须有农作物品种省审定委员会制定的机构出具的2年规定项目的统一抗性鉴定和品质分析结果。优质品系(种)和抗病品系(种)、特殊用途品系(种)徐具有连续3年的鉴定和分析结果(项目及标准见附件)。4.5试验年限凡是申请审定的品系(种),省内新育成品系必须有2年所内产量鉴定和1年异地鉴定试验结果(可与所内鉴定试验同时进行);从国外和省外引入未经审定的品系(种)需12年引种试验结果,以上报审品系(种)均需具有2年的省级区域试验和1年生产试验结果。省外已审定品种,具有三县以上(含三县),每县不少于3点12年引种试验结果和

6、2年生产试验结果。4.6试验点次凡申请审定的作物每一品系(种),每年有有效试验结果的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点在一个品种生态区内不少于布点数的70%。4.7种子数量报审品系(种)应由一定数量的种子。报审当年,原原种:玉米自交系个50穗;高粱不育系和保持系50对,恢复系25穗;水稻、小麦、大豆3公斤;糜子、谷子0.5公斤;绿豆、小豆2公斤;饭豆5公斤;马铃薯50公斤;蔬菜杂交种甘兰、瓜类、茄果类、白菜10002000粒;蔬菜常规种及油菜0.3公斤;花生、亚麻、向日葵25公斤;烟草0.2公斤。4.8种子检验4.8.1凡是经过试验可以报审的品系(种)均须对其原原种、原种的质量和数量进行检验。4.8.2品种

7、选育者或引进者,要按照规定数量生产原原种和原种,并将生产地点,品系(种)名称、特征特性、生产数量与当年5月末前向种子检验部门提出审检报告,同时抄报技术室。各作物种子检验面积:大豆原原种600m2、原种10亩;小麦原原种600 m2、原种10亩;水稻原原种150 m2、原种10亩;高粱原原种不孕系、保持系100 m2、恢复系100 m2,原种不孕系2亩、保持系0.5亩、恢复系0.5亩;玉米原原种母本300 m2、父本100 m2,原种母本10亩、父本1亩;蔬菜常规种原原种50 m2,原种300 m2;蔬菜杂交种原原种母本50 m2、父本10 m2,原种母本200 m2、父本50 m2,杂粮等作物

8、参照有关作物执行。4.8.3省直在哈育种单位予报审品系(种),由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持证件检验员负责检验,或由该站委托品系(种)拟推广区市(地 )种子管理出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持证件检验员负责检验。农场总局及其它系统所属单位报审的品系(种)由本系统种子管理部门(总局或管局)的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持检验员负责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种子检验报告单。4.9报审材料4.9.1所有申请审定的品系(种)都必须在技术资料齐全,实验数据可靠,符合审定程序时,才予以审定。4.9.2品种育成者须填写新品种申请审定报告书和育成报告。4.9.3报审品系(种)需具有生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委托单位出具的中报告单、品

9、质分析结果、抗性鉴定报告、交种证明。各项证明均为申请审定书的附件上报。4.9.4报审品系(种)需有全株、果穗(果实)、籽粒的四寸彩照40套,杂交种须有亲本植株、果穗(果实)、籽粒的四寸彩照40套。4.9.5杂粮、经济作物、薯类等作物的审定。4.9.5.1杂粮、经济作物、薯类等作物经技术室同意后,由育种者或引进者自行安排区域和生产试验,并将每年试验计划及结果上报技术室。4.9.5.2以上各类作物在进行生产试验的同时,即在报审当年育种或引进者须在5月末以前向技术室提出申请,由技术室组织田间鉴评。4.10认定品种的条件凡是省里未组织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的作物,在生产上表现优异,经济效益显著,并具有三年

10、以上都点试验结果和经技术室组织验收的大面积生产示范结果的品种。4.10.1品种认定要求符合认定条件的品种,需每年3月底以前将品种试验地点及试验方案,每年11月底以前将实验结果报技术室备案。4.10.2其它认定要求同第5项审定程序。5、审定程序5.1各育种单位根据技术室发布的试验汇总结果,对符合报审条件的品系(种)向技术室提出审定申请,并在十二月末前向技术室报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及有关材料。5.2技术室对上报审材料进行认真资格审查后,并符合报审条件的材料交专业委员会审查。5.3专业委员会对报审品系(种)进行认真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和审查通过品系(种)的审定申请报告书及有关资料各40份报技术室。5

11、.4由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向常委会报告审查结果。5.5常委会和各专业委员会召开审查、审定会议的人数应达到通知到会委员会专家总人数2/3以上,审查、审定会议对报审品种进行认真讨论审议后,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人数2/3以上的品种,即通过审查、审定。5.6经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合格的品种,由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确定推广区域,发给品种审定合格证书。6、品种定名和登记s6.1凡是新审定通过的品系(种),由选育单位或个人提出建议,由省农作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议定名。审定之前一律要用品系代号(引入品种除外),新品种的名称尽量反映育成单位和品种特特点,名称和代号要求简短通俗易记。定

12、名以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名。6.2引进品种一般应用原名。如原未定名,可征得选育单位同意后定名。引入国外品种需重新定名时,要报中国农科院同意名称。6.3新品种定名后要统一编号、登记和发布,并报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备案。7、发布公告的权限和范围7.1凡经审、认定推广的品种,统一由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作正式公布,其他单位公布无效。7.2新推广品种名称,主要特征特性及适应推广地区等可在报刊上宣传,但杂交种亲本名称不得随意公布。8、奖惩8.1凡是经审、认定推广的品种即视为科研成果。8.2经审、认定推广的品种或杂交亲本,在生产上表现优异,并具有一定栽培面积或在育种上应用广泛的,其选育、试验、

13、繁殖和推广单位或个人可申报奖励。8.3未经审定的品种,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用各种形式自行推广,也不得申报奖励;审定合格品种不得越区推广;审定不合格的品种不得推广。违者依照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附: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品质及抗病性审定标准附件: 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品质及抗病性审定标准1、玉米品种1.1品质标准1.1.1普通玉米品种1.1.1.1粗蛋白含量9%1.1.1.2赖氨酸0.25%1.1.1.2淀粉含量65%1.1.1.4脂肪含量4%1.1.2高赖氨酸玉米品种1.1.2.1赖氨酸含量0.4%1.1.2.2单位面积产量不低于标准品种1.1.3甜玉米1.1.3.1普甜玉米适宜

14、采收期含糖量10%1.1.3.2超甜玉米适宜采收期含糖量15%1.1.4青贮玉米(适宜采收期)1.1.4.1茎秆含水量70%1.1.4.2茎叶蛋白质含量1.5%1.1.4.3茎叶液汁含糖量7%1.1.5高淀粉玉米淀粉含量75%。单位面积产量较标准增产5%。1.1.6粘玉米支链淀粉含量95%1.2抗病标准1.2.1大斑病1.2.1.1在接种鉴定条件下,一般品种感病3级,抗病品种感病2级1.2.1.2田间自然发病率一般品种感病2级,抗病品种感病0.5级1.2.2丝黑穗病1.2.2.1在接种鉴定条件下,一般品种感病40%,抗病品种感病20%1.2.2.2田间自然发病率一般品种感病3%,抗病品种不发病

15、1.2.3无检疫性病虫害。2、大豆品种2.1品质2.1.1普通品种2.1.1.1蛋白质含量40%2.1.1.2脂肪含量20%2.1.1.3以上两项有一项达到标准均可2.1.2高油品种脂肪含量22.5%,产量较标准品种增产5%2.1.3高蛋白质品种蛋白质含量45%,产量较标准品种5%2.2抗病标准(均按接种鉴定结果)2.2.1灰斑病一般品种感病3级,四及五积温带地区4级。抗病品种感病1级,灰斑粒率5%,抗病品种产量较标准品种8%。2.2.2孢囊线虫病在孢囊线虫病发生区耐病品种2级,抗病品种1级2.2.3病毒病一般品种感病3级。抗病品种感病1级,产量8%。2.2.4根腐病抗病品种感病1级,较标准品种增产8%。2.2.5无检疫病虫害3、小麦品种3.1品质标准3.1.1家庭用粉小麦及其面粉品质标准3.1.1.1千粒重32克3.1.1.2容重780克/升3.1.1.3角质率75%3.1.1.4出粉率75%,灰分0.8%3.1.1.5蛋白质含量14%3.1.1.6湿面筋含量33%3.1.1.7沉降值40ml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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