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药品安全协查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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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药品安全协查制度篇一:一、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使用,巩固城区药品两网建设成果,规范城区药品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药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县城区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二、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坚持预防为主、警示在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强化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全面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三、定期监督检查的范围:社区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

2、。四、社区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职责:负责全街所有医疗卫生单位的药品监管,除医疗卫生单位以外的其他涉药单位的药品监管。五、定期检查方法:定期监督检查采取联合检查与单独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六、定期检查内容:1、资质检查:包括涉药单位证照核发、变更、年检情况,从业人员资质晋升变化、健康体检情况,供药供械企业的资质证明等;2、购销检查:包括药械购进销售渠道的合法性,索票索证情况,入库验收记录,质量审核等;3、存储检查:包括分类陈列、温湿度监测、卫生环境、质量自查考核等;4、质量检查:包括专项检查、抽样筛查、监督检查等。重点检查有无销售使用过期失效、霉烂变质等假劣药械、非药品冒充药品等;5、广告监督:

3、重点加强对违法药品广告的监测和查处;6、制度检查:核查保证药品质量的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7、专项检查:按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日常巡查监管和专项检查任务。七、定期监督检查要求:药品监督定期检查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全面整顿和规范城区药品市场秩序。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现场整改的,必须现场督导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必须责令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立案查处。篇二:关于建立街道办事处药品安全协查制度关于建立街道办事处药品安全协查制度配备药品安全协管信息员工作实施方案为促进我市医药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和谐、文明的药品

4、生产、流通、使用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现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责任分解的要求,制定建立街道药品安全协查制度,配备药品安全协管信息员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药品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创新药品监管工作思路、方法和机制,建立体系完备、反应快捷的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充分发挥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的作用,保证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二、工作目标着力于药品长效监管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发挥各级组织和群众在药品安全工作中的作用,壮大监管力量,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同时通过扩大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群众参与度,提升群众安全、合理用药的意

5、识和水平,充分发挥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巩固文明城市成果以及在我市医药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为构建和谐、幸福港区作出更大贡献。三、具体措施(一)成立区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主动商辖区内街道,成立由办事处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区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配备药品安全协管信息员。各村要配备1名村药品安全协管员,办事处要明确1名同志负责“两员”保持联络,将发现药品经营、使用违规行为及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联系电话:),同时配合药监部门向群众宣传药品法律法规及合理用药常识等。3.建立办事处药品安全协查制度。建立办事处药品安全协查

6、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村药品安全协管信息员作用。4.建立备案制度。各村将建立的药品安全协查制度和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资料要在本单位建立档案的基础上,分别报送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四、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村药品安全信息员工作,建立村药品安全协查制度,是建设都市化工作的具体要求,也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因此,各区局要充分认识建立街道药品安全协查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抓好抓实,切实保障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及时上情下传,下情上传,使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能迅速得到查处,药品安全问题及时得篇三:马铃乡药品安全协查制度马铃乡药品安全协查

7、制度一、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使用,巩固我乡药品两网建设成果,规范城区药品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二、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坚持预防为主、警示在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强化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全面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三、定期监督检查的范围:全乡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四、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职责:负责全乡所有医疗卫生单位的药品监管,除医疗卫生单位以外的其他

8、涉药单位的药品监管。五、定期检查方法:定期监督检查采取联合检查与单独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六、定期检查内容:1、资质检查:包括涉药单位证照核发、变更、年检情况,从业人员资质晋升变化、健康体检情况,供药供械企业的资质证明等;2、购销检查:包括药械购进销售渠道的合法性,索票索证情况,入库验收记录,质量审核等;3、存储检查:包括分类陈列、温湿度监测、卫生环境、质量自查考核等;4、质量检查:包括专项检查、抽样筛查、监督检查等。重点检查有无销售使用过期失效、霉烂变质等假劣药械、非药品冒充药品等;6、制度检查:核查保证药品质量的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7、专项检查:按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日常巡查监管和专项检查任务。七、定期监督检查要求:药品监督定期检查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全面整顿和规范我乡药品市场秩序。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现场整改的,必须现场督导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必须责令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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