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档案馆陈列室展陈设计及实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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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曙区档案馆陈列室展陈设计及实施项目招标编号: 2017NBHSWT195(NBITC-20173798G)招标文件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档案局(盖章)招标代理: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17年11月目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7前附表7投 标 函 附 录10投标人须知11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5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29第五部分 招标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33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36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7日公告期限: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4日招标编号:2017NBHSWT195(NBITC-20173798G)

2、1.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宁波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宁波市海曙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本招标项目海曙区档案馆陈列室展陈设计及实施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档案局。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采购清单项目地点:本项目设计施工面积约630,其中四层530,五层100。项目内容:包括室内电气改造、饰面改造、多媒体项目、艺术品、美工设计等布展工程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配合等),和按施工图定稿后各项目的定制采购、布置实施。工期要求:优化设计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定制采购、布置实施时间:90历天。质

3、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规定标准和行业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施工、安装及保修等设计施工总承包全过程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并承担费用。本项目的预算金额:RMB200万元。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3.4具备以下任一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限有效期内)。3.5、项目施工负责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书必须在证书有效期内)。3.6、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等级:全国注册建筑师贰级及以上。3.8、提供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检察院所需查询资料详见附件)。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4日止;4.2投标人注册:未在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

5、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先完成投标人注册工作,否则投标无效,注册咨询电话:0574-87185125;4.3采购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栏目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投标报名,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4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400元,费用请于开标前支付于代理单位,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5.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00元整(不接受现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基本账户直接缴入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本投标项目的投标编号:本

6、项目投标编号后5位即“WT195 ”(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因该银行转帐方式无法在摘要栏内注明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0日14: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帐号:3114710037191343538,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中山路支行,开户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章燕 电话:0574-87262357 传真:0574-87258958。6.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21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

7、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7.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2月21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8.其他事项:8.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上成功注册,否则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8.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上成功进行注册登记。8.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8、、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8.4、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9.本公告发布媒体:宁波政府采购站点()、数字海曙()、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档案局联 系 人:吕老师联系电话:0574-55883753 招标代理: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2室电 话:057487128864传 真:057487388460电子邮件:联 系 人:招标三处 严锋、吕赟、陈若水注:根据税总发【2016】7

9、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银行及账号。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7日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前附表是本次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如与“投标人须知”和“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的相关条款有矛盾,应以此表为准。条款号内容及具体要求说 明1项目名称:海曙区档案馆陈列室展陈设计及实施项目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2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3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档案局联 系 人:吕老师联系电话:0574-558837534招标代理:

10、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赟、陈若水电话:0574-87128864传真:0574-87388460电子信箱:投 标 人 5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投 标 报 价 和 货 币6投标报价:1、 报价要求:包含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完成项目所有的设计、制作、布置、采购、供货、运输、装卸、保管、施工安装、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算、质保期内维护保修等交钥匙工程。2、 本项目设计费30万元,投标报价时单独列项,不作下浮。该费用包含中标后的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后续配合等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3

11、、 施工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按下浮费率投标报价,下浮范围不包含工程量清单中安装部分的主材以及采购范围内的专业电气电器设备。招标下浮费率区间为5.00%-15.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超过该下浮率区间的为无效标。7投标货币:人民币。投标报价:下浮率。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递 交8投标文件组成: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7条规定的“投标文件的组成”。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00元整(不接受现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基本账户直接缴入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本投标项目的投标编

12、号:本项目投标编号后5位即“WT195”(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因该银行转帐方式无法在摘要栏内注明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0日14: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帐号:3114710037191343538,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中山路支行,开户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章燕 电话:0574-87262357 传真:0574-87258958。10投标有效期:90天11投标文件数量:技术商务文件以A4标准格式装订,设计文件以A3标准格式装订,正本 1 份、副本 4 份,投标文件电子稿1 份 12对招标文件

13、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1日17:0013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具体地点详见当日会场安排告示牌。受标时间:2017年12月21日13:30-14:00时。14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1日14:00时15开标日期:2017年12月21日14:00时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具体地点详见当日会场安排告示牌。商 务 要 求 条 款16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20日内工期要求:优化

14、设计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施工时间:90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规定标准和行业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施工、安装及保修等设计施工总承包全过程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并承担费用。17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合同签订之前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项目经当地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并交付业主后的十个工作日无息退还,若在项目履行过程中,出现中标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项目施工材料检测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18质量保证期(或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2年。质量保证:质量达到验收一次性合格。19付款方法和条件:1、 方案及设计概算修改完成并经确认后支付设计费的50%(15万元);2、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完成并经确认后支付设计费的余款(15万元);3、 施工进场后按每月工程进度及定制采购进度,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4、竣工技术资料和竣工结算资料提交齐全后按照工程量清单与下浮率结算,支付至工程款的95%;5、结算后工程款余额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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