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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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篇一:为加强公司监察工作,保障公司规章制度在各部门得到切实执行,提高管理效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一、 监察工作职责和原则:(1) 组织建立、实施行政监察管理体系。(2) 对公司各部门执行公司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是公司行使监察职能部门,向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3) 纪检工作必须实事求是,注重证据,在适用考核制度上人人平等,不循私情,不掺杂个人关系。(4) 纪检工作实行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处罚与奖励相结合的原则。(5) 主动监督检查,发挥效能监督作用,以保证公司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和总经理指令得到切实执行。二、监督检查方式:(1)定期检查:按“公司各部门

2、监察控制点及考核办法”文件要求,每月5日(遇休息日后移)组织一次对各部门全面的检查考核。(2)不定期检查:若公司管理体系执行发生较大偏离、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总经理有指令等必要时,即组织监督检查。三、 会议制度:(1)季度会议:纪检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参加人员为纪检部经理、各兼职纪检员,并邀请总经理参加。会议内容:评估本季度各部门管理体系运行状况,讨论决定下一步的工作目标。总经理对纪检工作的评价和要求。(2)月度例会:每月5日定期检查结束后召开。内容:总结评审上月各部门文件落实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问题整改情况。总结此次检查考核工作和改进措施。四、 组织制度和工作考核(1)纪检部在总经

3、理领导下,设经理1名(兼职)实行经理负责制。(2)配备纪检员4名(兼职),分别负责各部门的监察工作,纪检员责任分工及月度实现工作目标如下表:(3)纪检员工作考核:1、未完成当月工作目标每次罚款100元,自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无需任何部门经理批准)。2、每三个月对完成月度工作目标的人员进行奖励一次,奖金300-500元。3、纪检员在月度检查工作中查出了重大违规事件,使公司免受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报总经理给予重奖。五、激励制度每六个月由纪检部经理组织一次针对各部门管理体系运行效果的评价,对管理体系运行正常、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和违规事件、对查出的问题能按期整改的部门,给予5-1

4、0分的奖励,奖励结果需经总经理批准。六 、培训制度:(1)自我培训:纪检员通过平时自我学习公司文件、标准积累岗位业务知识。(2)按年度培训计划要求,组织对纪检员集中进行岗位资格培训。七 、监察体系文件完善制度:(1) 每六个月由经理组织对监察体系文件修订1次,以确保其适宜性。(2) 各纪检员根据本人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于每年6月20日前上报书面修订建议书,经理负责文件的修订并保证在每年7月1日前通过评审并施行。七、 纪检监察行文制度:每月以纪检部名义发布的纪检监察报告,按九阳纪字?年号?xxx号进行编号。八 、相关支持性文件公司各部门监察控制点及考核办法工期考核监督管理办法篇二:公司公司第

5、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纪检监察事务。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第三条 公司纪委书记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纪委副书记协助纪委书记工作。公司纪检监察部组织承办具体业务。第四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由单位党委行使纪检职能;下属各单位党委应设专职或兼职纪律委员。第五条 公司纪检监察机关受公司党政组织领导,业务方面要受集团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第三章 工作职责和权限第六条 公司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大职能,其工作职责主要是:(一)监督检查各单位党组织、党员、公司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6、、党的方针政策、公司的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二)协助党委抓好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三)受理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举报。(四)调查处理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公司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或提出处理建议。(五)受理党员、公司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七)做好执法监察工作。(八)参与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实行事前监控。(九)承办公司党委、行政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第七条 纪检监察机关因工作需要,可行使以下权力:(一)查阅、复制与办案或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帐册

7、、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局面材料。(二)要求有关单位提供与办案或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及其它必要的情况。(三)经纪委书记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法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四)经公司党政主官同意,对涉及案件有关人员,可直接通知所在单位或部门将其停职。第四章 工作原则和工作人员守则第八条 纪检监察工作坚持的原则:(一)实事求是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二)从实际出发重证据、重事实的原则。(三)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四)群众路线原则。(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第九条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坚持的工作守则:(一)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二)秉公

8、执纪,不徇私情。(三)刚直不阿,铁面无私。(四)严于律己,保守秘密。(五)深入调查,联系群众。第五章 举报第十条 举报范围。举报内容包括公司内部贪污受贿、营私舞弊、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或给公司声誉、经济方面造成较大损失的渎职、失职行为,以及公司风气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第十一条 举报方式。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和当面举报等方式进行;为了利于案件的查办和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纪检监察部门提倡署名举报。举报人要尽可能据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职务、被举报单位名称、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并提供该事件其他知情人的姓名。第十二条 接受举报。公司纪检监察机关在公司设立举报箱,举报

9、箱定期开启。对于来信举报,简明摘出内容提要,填写相关表格,随信件一起送领导阅批。对于电话举报,受理电话举报要询问举报人概况和举报内容,如实做好举报电话记录,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对重要的举报应该录音。 对于举报人来访,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了解来访人来访的目的、所反映主要问题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证据等,做好记录。第十三条 对举报的处理。收到的线索经过审查后,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举报,予以受理,按干部管理权限处理办法办理。经审查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分情形作如下处理:(一)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上访问题,应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讲清道理,劝其返回;应由所属单位(

10、部门)解决的问题,告其回所属单位(部门)处理。(二)不属于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举报电话,需告知举报人向有关部门反映。(三)对于来信举报,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应转交到相关单位或部门。第十四条 转办。虽属纪检监察受理范围但不归公司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举报,公司纪检监察机关批转给批转给相关单位。对转办的信访件,基层单位最迟需在三月内报告结果,如三月未报,公司纪检监察机关则以电话、口头、书面等方式催办。第十五条 存档。纪检监察举报处理完毕后,对全部案卷材料进行整理,编排目录,装订成册,长期保存。第六章 案件检查、政纪案件调查处理第十六条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和查办案件,原则上按照党管干部的范围和权限

11、以及案件的性质,分级分类管理:(一)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副,党委、纪委常务委员,与党委常务委员同职级的党委委员违反党纪的行为,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和查办;基层不是干部的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由基层党委查办基;其余党员的违纪行为,由公司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和查办。(二)公司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领导违反政纪的行为,集团监察机关受理和查办;其余工作人员违反政纪的行为,由公司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和查办。(三)大案、要案的查办可申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查办,特别重要的大案、要案申请集团公司纪检委直接查办。(四)纪检检察机关进驻各单位查办案件,各单位党政要组织协助并协同查办。(五)需移交司法机

12、关查办的案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党委批准后移交司法机关查办。第十七条 案件受理。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有关公司内部的各类检举、控告、申诉和纪检篇三: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纪委监察室在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纪委的决议、决定,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严肃性。三、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协助党委、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贴学校中心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四、依照纪律、法律法规行使监察权,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工作纪律、

13、工作程序和保密纪律,定期检查、总结和报告工作情况。五、受理举报、申诉,检查执纪、处理违纪问题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六、坚持原则,维护纪律,秉公执纪,勤政廉政,不徇私情。七、注重调查研究,加强同教职员工联系,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分析研究工作,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八、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办事公开制度,处理问题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纪检监察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一、自觉遵守中央和省委关于党政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二、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干部人事纪律和经济工作纪律。不得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之便为案件当事人说情;不得以权谋私,为自己和他人谋

14、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取酬;不得违规干预招投标。三、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不得违规拖欠学校公款;不得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不准奢侈浪费,用公款高消费。四、在公务活动中,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金礼品,一律按规定登记上交。五、不违反规定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组织的各种活动,不参加任何宗教迷信、邪教和赌博活动。六、不利用本人或亲属、子女的婚丧嫁娶等喜庆活动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七、按规定如实申报个人收入情况,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廉洁自律情况。八、以上规定,校纪委委员、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应严格遵守并接受监督,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纪委学习制度一、全体纪委委员和纪检监察干部应自觉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纪法规以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纪检监察业务素质。二、落实纪委学习教育计划,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党纪政纪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为主。三、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纪委委员每年集中学习两次,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每周集中学习半天,个人自学不少于三小时。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工作调研,撰写学习体会,每年完成一篇理论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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