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材料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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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研室材料制度篇一:教研室规章制度机械设计教研室规章制度为维护教研室的正常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提高学生培养水平,促进学生科研素质的全面发展,制定本教研室研究生科研工作规范。第一条 加强团队意识、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克服散漫自由的不良习惯和自我意识。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加强协作,定期开展集体备课、听课,自觉完成教研室各项工作和任务;第二条 努力提高科研素质,开阔视野,加强知识技能和实践经验的积累,提高工作能力。争取高水平研究成果。第三条 加强教学、科研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严密性、条理性。强化青年导师制,每学期导师均要参加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发展规划制定。第四条 每学期结合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拟定教

2、研室的实际工作计划,并落实个人的具体教学、科研课题、项目、内容、进度及要求。第五条 充分保障作息制度。不得无故耽误授课、监考,按时参加教研室及学院例会和活动,如若有事可提前请假,不迟到、不早退。第六条 禁止在教研室玩游戏、看电影、浏览与专业无关的网站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允许引入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到教研室逗留。第九条 在保证教学、科研任务前提下,提倡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篇二:教研室管理制度教研室管理制度芮城二中为了认真落实“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发展战略,充分返回教科研工作在学校教育工作中的先导作用,提高教科研工作的实效性,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促进学

3、生全面发展,现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特拟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在学校的教科研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学校工作总目标为导向,以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及教师教科研素质为根本。以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为切入点,以课堂教学为立足点,以教科研促教育创新,以教科研促教育质量,坚持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相结合,踏实有效地开展课题研究。二、工作思路以教育理论和新课程理念为指导,以课题研究为载体,以课堂教学改革与实践为突破口。以制度管理为把手,推进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踏实、深入地开展。三、教研室的工作职责教研室在学校行政领导下,对学校教育科研进行组织、管理,全面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日常工作。1、根

4、据学校的办学目标及办学实际,在学期初制订好教研室工作的计划,并落实好各项教科研工作,认真实施,并在年终做好总结。2、建立健全全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包括课题管理制度、学习制度、研究制度、教育科研工作的评估和激励制度等。3、对学校教育科研课题进行管理。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工作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负责各类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重视过程管理及结题验收工作。做好教科研阶段性检查工作,督促课题过程性研究的开展,为结题打基础。4、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参加各类教育科研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的评选活动。5、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及时介绍有关的教育教学信息及教育科研知识,向教师推荐、提供有关学习资料,为教师的教育科研提

5、供服务。6、组织校内各类课题研讨会和教育教学经验交流,参加有关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7、建立健全学校教育科研档案,包括学校各级课题档案,教师个人科研成果及其它有关资料等。8、认真做好教科研成果的评优及奖励工作。课题评选小组成员根据课题研究的开展情况、结题状况对教科研进行评优,对教科研先进个人及优秀的课题做好奖励工作,鼓励先进,便于教科研的顺利开展。四、管理制度(一)课题管理1、立题:教研室或教研组根据资课教育教学实际,选定课题,拟定课题实施方案,于每学期初报教研室审批。2、实施:课题申报审批后,主研人员组织课题组成员按方案实施。实施过程中注意搜集相关理论资料和实践案例,校教研室组织指导、管理、

6、实施。3、阶段总结:每期或半期召开阶段总结会,并交阶段成果。4、结题:按计划实施课题后,申请结题鉴定。教科室负责校课题的结题鉴定,校级以上课题由教研室向上级教研室申报。课题过程实施由教研室负责督察,各课题组长全面负责。(二)学习制度集中学习要求每月组织学习一次,由教研组或教研室组织实施。课题组组长、课题主研人员翻阅选择相关教育教学理论,教育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组织大家学习讨论。自学要求课题研究人员平均每月学习一篇教育教学理论,并有文字记载,摘录精彩语段,写读书笔记。(三)研究制度课题组成员“定时”与“不定时”开展课题研究,“不定时”是指平时课题组成员就某个环节,甚至就某个细节都可以有感而发;“

7、定时”指每月集中研究一次,研究内容可以事先布置某个专题,或研究实施过程中的疑难棘手问题,组长及时做好记录。其中定期组织学校教育科研的研讨周,由各课题组进行集中会课,分组研讨。创造课题研究氛围,形成课题研究制度(暂定每学期一次)。(四)奖励制度为了引入竞争机制,奖优罚劣,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由“经验型”向“科研型”转变,学校特制定相应考评制度。对课题研究人员一学期考评一次,主要考核是否积极主动参与科研工作;安排、负责任务是否保质保量完成;有无阶段性成果。成果奖励(必须是教育科研成果)与期终个人考核相结合。篇三:教研室工作制度汇编教研室的基本工作职能(1)提倡“教学相长”的教学风气,制定好每

8、学期的听课、评课制度,每学期每人听课5次以上。(2)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搞好课件制作和网上课程建设。(3)搞好听课情况督查、教学情况检查和教学质量评价工作。(4)加强理论课和实验课教育教学研究,及时进行归纳与总结。(5)搞好教材建设,选用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推荐教材或获省级以上教材奖教材和电子教材。教学参考资料配套齐全。(6)定期检查教师的教案和实验报告及作业批改情况,检查教师的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要求,没有教案就不准上讲台讲课。(7)督促教师搞好课后巡回辅导,上好习题课。(8)搞好各门课程考试(或考核)的出卷、评卷和试卷分析工作。(9)协助教务处、国资处、心理学实验室,搞好心理学实验室仪器设备

9、的购置、招标、验收工作,及时将所购仪器用于学生的实验教学和教师科研中。(10)在完成教学工作之余,组织、鼓励、督促老师们积极进行科研工作。 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1、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开展教研活动与学术交流活动,努力提高教师教学、科研水平。2、负责任课教师的初步选定工作、负责选择教材。3、带领本室教师申报科研课题,开展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负责在校学生的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证的培养培训。4、带头完成自己承担的教学任务,组织听课和观摩教学,检查教师的备课、授课、作业批改及课外指导、试卷制作等工作;检查授课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5、确定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并对指导结果作出初步评

10、价。6、提出教师进修的建议意见。7、确定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指导教师并对指导情况进行检查。8、会同系领导联系、确定实习基地,制定实验室建设和实习方案,检查实验、实习情况。9、负责向系主任或分管主任总结汇报本室业务工作。10、完成系部下达的其他任务。教研室工作制度 教研室是组织教学、科学研究的基层组织,为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搞好教学和科研,制定本制度。一、 教研室人员应按时、认真的参加教研室组织的各项活动教研活动,并纳入活动考勤记录。二、 服从教研室的工作分配,积极承担教学、教研任务,认真完成课堂教学和实验课教学工作。三、 为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应自觉钻研业务,做好校在职和脱产进修的计划。校外进修

11、或读研究生先由个人提出申请,由教研室统筹安排后报系、学校审批。四、 教学、科研是教师的两项基本任务。在做好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做好科研工作。教授每年发表论文两篇,讲师以上教师每年发表论文至少一篇。五、 在教研室的统一组织下,积极参加教材编写和和实验室建设。并做好各项课题的研究工作。六、 配合校、系的期中教学检查,汇报个人所承担的教学情况、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改进教学。七、 同志之间要互相关心,团结协作,为教研室的发展共同做好各项工作。教育科学系教师教学管理条例第一条 教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教书育人渗透到教学的全过程,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第

12、二条 教师要投身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率先垂范,为人师表,将主要精力投入教学,积极为国家的教育事业作贡献。第三条 教师要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量。同时轮流担任班导师工作。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第四条 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后,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二天领取教学计划表、成绩册、各种学生考核表,按要求拟定出教学计划,在开学的第二周内交教研室,由教研室主任审定、签字,系主任批准、签字。系主任对教师的教学进度要及时检查,期中和期末新课结束前二周各检查一次。对未按教学进度授课、未完成教学计划的上报学院严肃处理。第五条 教师要熟悉学生,经常深入了解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自学能力,因材

13、施教。教学中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运用启发式教学,积极采用电化教学、计算机辅助教学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第六条 教师要严守政治纪律,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严禁在课堂上散布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违者一经发现,上报学院,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必要的行政处分。第七条 教师要严守教学纪律,上课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教师迟到或早退超过十分钟,计旷课一节,十分钟以内,两次计旷课一节。第八条 教师不得随意调课、串课。因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事先报告系主任,由系办报告教务处,经批准同意方可调课。教师在上课期间因特殊原因经批准耽误的课程要及时补上。教师在授课期间因公出差

14、、开会、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考察及其他活动,时间在一周以内的。由系主系同意,报教务处审查批准,方可准假。教师出省参加学术活动必须报学院领导同意。教师事假和病假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的,按职工劳动管理条例办理手续。对无故旷课的,必须按时补课,扣除该课课时费及系内补贴,还要报学院处理。第九条 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向学生布置的作业要及时批改。任课教师在晚自习应下班辅导答疑,期中和期末考试期间,要经常下班,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第十条 教师应积极带领学生进行教育实习和见习。每位教师在两年应至少参加一次见习和实习带队工作。因年龄偏大或有特殊困难的教师,应在校内承担实习生的备课和试讲工作。第十一条 教师应坚持互相听课制度。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系主任不少于8节。听课要有笔记,评课意见要中肯。听课的笔记本由教务处统一发放并定期检查。 第十二条 教师在按质按量完成教学工作的同时,可以利用业余时间搞科学研究。系里将视发表论文的级别给予一定的奖励。第十三条 实验教学要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进行,不得任意减少或增加实验课题和课时。第十四条 每次实验课前,实验课指导老师必须做好预备实验,认真解决预备实验中出现的问题,并检查实验仪器、设备材料的准备情况。第十五条 新入学的学生首次实验前,由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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