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院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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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设计院规章制度篇一:建筑设计院设计所管理规章制度第一部分:制定目地第二部分:员工福利第三部分:工资制度规定第四部分:日常出勤及办公桌卫生考核第五部分:设计项目后期服务考核第六部分:工程图纸质量考核第七部分:图纸出现强条扣钱制度第八部分:解聘设计人员制度第九部分:招聘设计人员制度建筑设计院设计所管理规章制度XX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篇二:建筑勘察设计院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共8章)为了加强对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院技术管理制度。二、 我院所有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制度。三、 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与社会、

2、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四、 勘察、设计人员必须依法进行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勘察、设计强制性标准,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五、 鼓励在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新型材料。六、 本制度未详之处可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与国家有关法规相抵触时,由总师室进行解释或修改第二章 资质资格管理一、 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资质管理制度,必须在我院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禁止越级或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设计业务。二、 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未经注册

3、的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人员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在我院从事勘察、设计的人员只能受聘于我院,不得受聘于其它任何单位,未经我院受聘,不得以我院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三、 我院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工程主持人应为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对于工程勘察,若工程主持人为非注册人员,工程勘察报告的审核或审定人员中必须有一人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对于工程设计,工业建筑的工程主持人若为非注册建筑师,其必须是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建筑专业的负责人或审核人必须是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注册建筑师。四、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由总师室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审定;勘

4、察文件暂不要求由总师室审核、审定。五、关于提交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审定的资料要求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全面质量管理之规定:1、施工图设计前,应对各专业设计方案进行前置审核,由审核人确定认可。2、施工图设计中间,设计人应适时向审核人反馈设计过程需要解决的难题。3、施工图完成时,设计人应向审核人提交经过校对人签字的设计文件,包括各专业计算资料,必要的电子版文件。第三章 勘察、设计文件编制与实施一、 编制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一)项目批准文件;(二)城市规划;(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四)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二、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

5、,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三、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生产设备和工艺生产线等,设计人员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四、 勘察、设计文件中规定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必须注明:其应

6、当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五、 勘察、设计人员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第四章 勘察、设计文件签字与盖章一、 勘察、设计文件签字实名制1、 所有在勘察、设计文件中签署的姓名,必须是本人亲笔签署真实姓名,不得使用化名、假名或者冒用他人姓名,也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名。2、 勘察、设计文件中签署的姓名栏,统一左侧打印姓名、右侧本人签名。二、 统一勘察、设计文件签名格式1、 勘察报告和设计图纸各自应有统一的封面

7、。2、 工程设计图纸,应有规范图签。图签应包括设计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单体名称、图纸名称、设计号、图别、图号、日期等内容及项目负责人(工程主持人、审定人)、工种负责人(专业主持人、审核人)、设计人、校对人、制图人签名。同一人不能同时在设计人、校对人、审核人、审定人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签名。3、 勘察报告勘探点平面位置图的图纸图签参照工程设计图执行。4、 计算书,应有设计人、校对人、审核人在封面上签字。5、 勘察现场原始记录,应有项目负责人、观测员、记录员签字。土工试验记录,应有项目负责人、试验员、记录员签字。三、 统一勘察、设计文件盖章格式1、 勘察报告,封面应加盖单位行政章(公章),扉页加盖

8、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勘察设计资质(出图)专用章(资质章),勘探点平面位置图加盖单位公章和资质章。2、 工程设计文件,封面应加盖单位公章,扉页应加盖资质章;总平面布置图、综合管网图应加盖相应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限建筑工程)、单位公章和资质章;各专业图纸目录加盖资质章,建筑专业图纸目录另加盖相应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结构专业图纸目录另加盖相应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专用章,已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其它专业图纸目录另加盖相应专业注册师执业专用章;每页图纸,均应加盖资质章。3、 专项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建筑装饰、建筑消防、建筑幕墙、建筑智能化、轻型房屋钢结构专项设计文件,还须经工程主体设计单位确认、盖

9、章。4、 任何人不得以分支机构的名义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盖章。四、 公章、出图章等,应有专人保管,保管人对其所盖的所有印章负责。篇三:设计院规章制度公司纪律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必须无条件遵守公司通过的一切规章、通告和公告。第二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一) 从公司全局出发,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二)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服务上有关的相关业务或兼任其他同类企业的职务。(三) 全体员工应主动培养自己的工作技能,在工作中应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四) 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不得借职务之便贪污、舞弊,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五) 员工在工作中不得消极怠工,工作时应全神贯注

10、。严禁在工作时间内看报刊杂志、上网游戏等,做与本职工作不符的事情。(六) 参加会议应准时,做好笔记,积极发言。(七) 员工应注意仪表,维护办公环境的整洁。(八) 同事之间应弘扬团队精神,同舟共济,维护公司的内部团结,不得搬弄是非,要尊重他人,礼貌待人。(九) 对客户及业务相关人员要主动招呼,对来访者要礼貌接待。(十) 各部门管理人员,必须注意自身修养,努力形成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和谐的人际关系。(十一) 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尊重下属,尽力帮助下属成长进步,下属有困难要积极帮助。 (十二) 不相互探听、讨论工资和奖金待遇等情况。考勤制度第一条 每周五天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全年 上午8:301

11、1:30下午 1:305:30第二条 迟到、早退(一) 实行考勤统计制度,因工作性质所至考勤统计仅作为约束机制,员工一月内有三次上班时间迟到超过15分钟,扣除工资的10%。如果迟到6次以上,扣发当月工资50%。当月员工的考勤统计记录必须交财务室,作为核发工资的依据之一。(二) 早退15分钟三次者,扣发工资10%。早退15分钟六次以上者,扣发工资50%。(三) 每月迟到二次者,在院务会上通报批评。第三条 旷工(一) 没有请假或假满未续假擅自不到者,以旷工论处。(二) 员工旷工不发当日薪资。(三) 连续旷工七日者,予以辞退。不发任何经济补偿。休假制度第一条 员工休假分以下几种:(一) 事假:1、

12、严格管理事假制度,公司员工请事假需提前一天报主管领导批准,否则不予准假。如不按规定请假者按旷工处理。(事假扣日工资60%)2、 单月事假天数累计3天以上者(含3天),扣发年终奖金的20%;每年事假累计不能超过30天,超出部分按旷工论处。3、 按小时请事假每小时扣10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4、 事假期间如有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可扣除。对于平时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加点又未安排补休的,在请事假时,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可以按补休处理。(二) 病假:1、 公司员工请病假需持假条报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如因急诊,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者。应于病假后上班2天内持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如不按规定请假者按旷工

13、处理。(病假持病假条扣日工资的15%;无病假条扣日工资的50%)2、 单月病假天数累计5天以上者(含5天),扣发年终奖金的10%;年累计病假30天以上者,扣发年终奖金的20%。3、 按小时请病假每小时扣5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4、 公司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一定时间的医疗期,具体时间由院董事会商讨决定。对医疗期满者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医疗期内员工必须按时向公司提供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生开具的病假条。5、 员工病休期间从事有收入的活动等,一经发现查实,公司将停发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与

14、其解除劳动合同。6、 员工因工负伤有关待遇将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三) 婚假、丧假:1、 职工结婚,按国家规定执行。2、 职工的直系亲属或供养的直系亲属去世,单位给假三天,由院长签字生效。(四) 探亲假:配偶在外地工作的职工、父母在外地的未婚职工,探亲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奖惩制度第一条 员工在职期间奖励分以下四种:(一)嘉奖:每获得一次嘉奖加发200元人民币的奖励。(二)记功:每获得一次记功加发400元人民币的奖励。(三)记大功:每获得一次记大功加发600元人民币的奖励。(四) 记大奖:每获得一次记大奖加发若干人民币的奖励。第二条员工在职期间惩处分以下四种:(一)警告:每受到一次口头警告扣发工资总额的10%(二)书面警告:每受到一次书面警告扣发工资的20%。(三)记过:每受到一次记过处分扣发当月工资的全部。(四)辞退:予以解雇不发任何经济补偿金。第三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嘉奖:(一) 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及时完成重大或特殊生产任务者。(二) 热心公共事务和团队建设,并做出具体贡献者。(三) 有显著的善行佳话,增进公司荣誉者。第四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功:(一)对工作方式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卓有成效者。(二)节约成本或对废材利用,卓有成效者。(三)检举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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