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台规章制度.doc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0971478 上传时间:2019-06-20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32.9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播台规章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广播台规章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广播台规章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广播台规章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广播台规章制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广播台规章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播台规章制度.doc(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广播台规章制度篇一:广播站规章制度宁远一中“校园之声”广播站规章制度1. 全体成员必须对自己严格要求,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广播站的荣誉。2. 凡是广播站成员必须注意自身形象,举止文明。3. 广播站成员一律说普通话。4. 爱护广播站公共财产,站内一切物品不得外借,如有特殊用途,须经站长批准,方可外借;任何人不可乱调试机器,以免机器系统混乱。5. 严格按节目时间进行播音,不得随意改变节目播出顺序及内容。6. 播音时间,站内不许大声喧哗,嬉戏,打闹;站内人员不许带非站内人员进入广播站。7. 每天播音结束,播音员必须将播音台清理整洁,整理好播音文件,并将音乐碟放回指定位置。8. 每天播放的

2、歌曲名称及点歌情况必须做好登记,不许点播“人情歌”,一天最多点播六首歌曲;祝福语必须健康向上,且要书面化,否则不许播出。9. 学生帮老师点歌一律不收费。10. 站内值班的成员必须按时到位,不许早退;认真值日,保持站内清洁整齐。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及时处理,需叫站内其他人员代替值班,且经站长同意,方可离开。11. 广播站每次开会及普通话培训都必须按时到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站长请假;如有缺席者,违规三次作自动退站处理。12. 如有社团或者个人要求广播通知,需经校团委同意,通知一律要校团委盖章方可播出。13. 站内人员不得把自己的情绪带到工作上来,如造成不良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后果严重者将给予退站

3、处理。14. 广播站成员外出参加活动时,应该服从团组织的安排,如有不按规定行事。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15. 凡广播站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上规章制度。16. 态度决定一切。宁远一中“校园之声”广播站20XX年12月8日篇二:篇一:广播站规章制度宁远一中“校园之声”广播站规章制度1. 全体成员必须对自己严格要求,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广播站的荣誉。2. 凡是广播站成员必须注意自身形象,举止文明。3. 广播站成员一律说普通话。4.共财产,站内一切物品不得外借,如有特殊用途,须经站长批何人不可乱调试机器,以免机器系统混乱。5.间进行播音,不得随意改变节目播出顺序及内容。6.不许大

4、声喧哗,嬉戏,打闹;站内人员不许带非站内人员进7.播音员必须将播音台清理整洁,整理好播音文件,并将音乐8.曲名称及点歌情况必须做好登记,不许点播“人情歌”,一天最祝福语必须健康向上,且要书面化,否则不许播出。9.歌一律不收费。10.员必须按时到位,不许早退;认真值日,保持站内清洁整齐。及时处理,需叫站内其他人员代替值班,且经站长同意,方可离开。11.会及普通话培训都必须按时到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席者,违规三次作自动退站处理。12.个人要求广播通知,需经校团委同意,通知一律要校团委盖章方可播出。13.把自己的情绪带到工作上来,如造成不良后果由其本人负责,退站处理。 爱护广播站公准,方可外

5、借;任严格按节目时播音时间,站内入广播站。 每天播音结束,碟放回指定位置。 每天播放的歌多点播六首歌曲;学生帮老师点站内值班的成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广播站每次开站长请假;如有缺如有社团或者站内人员不得后果严重者将给予出参加活动时,应该服从团组织的安排,如有不按规定行事。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15. 凡广播站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上规章制度。16. 态度决定一切。宁远一中“校园之声”广播站20XX年12月8日篇二:广播台规章制度一 宗旨二 基本要求1 责任意识2 时间意识3 自律意识4 创新意识广播台是一片净土,在这里,我们为你提供平台,可以让你变得更加优秀!树立广播台的高度,作为院级组织,

6、我们是独树一帜的,每位广播台的成员都是一张流动名片,我们与广播台 荣辱与共!篇三:大学校园广播台管理制度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广播台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广播台的管理,发展广播事业,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把广播台建设成为一个思想好、作风硬、素质好、能力强、富有凝聚力、战斗力的集体,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广播台应当坚持为学院服务,为同学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第三条、广播台是在院团委直接领导下的校内宣传媒体,主要负责校内广播、网络音频节目的制作和播出。第四条、学院对为广播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五条、任

7、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诋毁广播台,不得损坏广播台的设施,不得危害其正常播出。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运行院团委的直属机构。广播台在院团委的管理下,进行各项工作。第二条、广播台英文名为“voice radio”,口号是“看不见的声音,听得到的精彩”。第三条、广播台新一届干部由上一届台长提名,经院团委考核批准,由团委任命。台长、副台长对下属部门进行相关指导与管理,各部门部长定期向台长汇报工作。广播台干部由在台内工作满一年以上者担任。第四条、为加强广播台组织建设,提高干事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广播台定期开展理论及技术培训,正副台长负责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各部门部长负责培训干事。第五条、广播台下设秘书部、播音部、

8、外联部、宣传部、技术部、网络信息部六个部门。第六条、广播台定期通过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等形式征询广大师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努力提高工作的实际效果。第三章 节目制作播出准则第一条、广播台以节目制作和播出为工作中心,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节目制作定位在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园与社会之间的信息链接。第二条、广播台应该提高节目质量,努力做出贴近校园,贴近同学的高品位的校园广播节目。禁止制作,播出有下列内容的节目:1、违反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3、 煽

9、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4、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5、 散布谣言,编发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6、 散布淫秽,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7、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8、 有违于学院积极向上的主流文化的,对同学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造成误导的;第三条、广播台对其播放的时间,应当按照学院团委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不能擅自提前,推后,缩短,延长节目播放时间。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以及具有岭南特色文化的粤语进行日常播音。第四章 工作人员资格第一条、广播台每学年面向学院在籍学生,招收新干事。招新时间一般定在:每

10、学年第一学期的九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团委公布为准)。第二条、工作人员资格分为“见习干事资格”和“正式干事资格”两种。参加“广播台招干面试”并且通过初试和复试者,获得见习干事资格进入带新期,带新期一般为一个月,在带新期内表现良好。并通过台内高层干部考核者,获得正式干事资格。第三条、广播台应当注重加强规范制度建设及组织纪律教育,提高广大干事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实力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广播宣传队伍。第四条、具有以下情况者,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1、违反宣传纪律。造成恶劣影响者;2、违反校纪校规。受学院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者;3、破坏广播台形象。破坏集体团结,故意损坏或私拿台内物品者;4、一学期内

11、例会或相关活动无故缺席三次者;5、一学年内受台内严重警告处分两次者。第五章 例会制度第一条、例会每周一次,时间为每周四中午一点,所有干部、干事必须至少提早十分钟到达会场。第二条、例会由台长、副台长主持,每次例会台内所有成员都必须参加。第三条、各成员应按时参加例会,不得迟到或早退。如有事须请假,累计请假不得超过五次。第四条、例会中。全体成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积极参与讨论,并做好会议记录。第六章 各部门工作管理条例宣传部第一条、负责公益宣传广播广告的合成制作。第二条、负责平面宣传广告的策划和制作。外联部校、商家、各大媒体等团体组织机构的一切联系。第二条、由于外联部的特殊性,一切以各活动方案的形成

12、和工作的实际部署为准,各施其职,各尽其能。播音部第一条、新干事需在每学年开始时经过初试、复试、以及带新一个月的考核和筛选后,方可进入广播台成为正式播音员。第二条、播音员务必在节目开始前20分钟到达播音室(上午7:20 中午11:40 下午17:20),以充分准备稿件,尽快进入节目状态。第三条、广播台所有节目均为直播节目,要求播音员务必在做节目之前充分准备稿件,以确保节目质量。第四条、播音员做完节目后,务必将所用的节目稿件按类别存放归档。第五条、播音员做完节目后,务必将直播间清理干净、将话筒归位、桌椅摆放整齐,将垃圾废纸等杂物丢进垃圾桶。保持直播间的干净整洁。第六条、每期节目结束后,播音员都要及

13、时并认真的写工作日记,总结此次节目的心得,做到每次节目都有收获。第七条、节目后。要及时与本节目的技术人员交流此次节目的质量问题,做到每期节目心中有数,及时改正不足,提高节目整体水平。第八条、播音部部长根据专业课程安排情况对节目组人员以及节目时间表进行编制,对播音的节目时间进行安排。第九条、播音一律按照排表进行广播节目,如有特殊情况需进行临时节目调动,必须提前两天向部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换。第十条、播音若有调换节目组的意向,需向部长提出申请,经部长商议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调换。第十一条、除新闻联播节目之外,其它节目组稿件一律由该节目组播音员自行制定。 第十二条、播音若想转为xx,需向部长提出申请,经高层干部商议后,秘书部长进行考核批准许可后,方可进行调换。第十三条、播音员若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一段时间内业务水平持续下滑,高层干部将视情况对其进行停播处分。以上情况出现时,播音员可以自行提出停播申请,经批准后进行节目调整,恢复后即可提出播音申请,继续上岗播音。第十四条、播音员必须熟练掌握播音设备的操作程序。秘书部篇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