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窝幼儿园安全信息报告制度.doc

上传人:小** 文档编号:90970828 上传时间:2019-06-20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塔窝幼儿园安全信息报告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塔窝幼儿园安全信息报告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塔窝幼儿园安全信息报告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塔窝幼儿园安全信息报告制度.doc(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塔窝幼儿园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园幼儿伤害事故,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我园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一、 园长为幼儿园安全信息报告负责人,班主任为学校安全信息兼职报告人。二、幼儿园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幼儿园负责人。三、幼儿园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四、幼儿园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一)火灾事故。幼儿园发生火

2、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幼儿园负责人,幼儿园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二)治安(刑事)事故。幼儿园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幼儿园负责人,幼儿园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三)食物中毒事故。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救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幼儿园负责人,幼儿园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幼儿园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幼儿园负责人,幼儿园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