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员等级评定初审办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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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残疾人员等级评定初审办事指南(完整版)BSZN-0520102017云南省西畴县民政局2017年7月21日发布- 2 -残疾等级评定初审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伤残军人及西畴县行政机关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及县级以上军事机关或者政法机关申报符合条件的民兵、民工、见义勇为人员。二、办理依据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云南省军人抚恤优待规定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实施。三、实施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民政局。四、审批条件1.评残申请书(向云南省民政厅申请)原件、复印件各1份);2.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3.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4.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复印公务员(登

2、记表)和编制部门出具的在职在编证明。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因公负伤时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人民警察由上一级机关出具因公负伤时的警衔证明原件2份);伤残军人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证明。5.县级以上军事机关或者政法机关出具的民兵、民工、见义勇为者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6.两名以上直接见证人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入院治疗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复印件各2份,病历手册原件1份(以上材料需加盖医院印章),残疾军人提交在部队住院病历、诊断、出院小结等部队主治医生签字、部队医院盖章的证明材料;8.云南省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原件一式三份;9.县级优抚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医学鉴

3、定意见原件1份(复印件1份);10.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人民警察着警服);11.本人公示、原单位公示报告、民政局报告;12.以上材料小于A4纸的,需要用A4纸粘贴。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西畴县民政局五楼优抚安置股时间:早上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地址:西洒镇金玉路31号(西畴南方电网城区营业厅旁边)交通方式:1、市内可乘公交车塘房丫口 到(供销社下车)县委 塘房丫口(农业银行下车)县委 2、市内可乘公交车塘房丫口 到(供销社下车)县一中 塘房丫口(农业银行下车)县一中6、 申请材料伤残人员残疾等级评定初审许可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原件/复印

4、件份数新办延期变更1评残申请书原件22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各23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证明原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各14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复印公务员(登记表)和编制部门出具的在职在编证明。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因公负伤时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人民警察由上一级机关出具因公负伤时的警衔证明原件2份);残疾军人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伤残证明材料。原件1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七、审批时限 按季度上报,受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9、 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 10、 中介服务(无) 11、 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12、 资质资格(无)13、

5、 审批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1)窗口提交。地址:西畴县民政局五楼优抚安置股。(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2)网络提交。http:/,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民政局2.提交时间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网络提交:时间不限。(二)受理民政局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其发送受理情况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15日内向其发送补正材料通知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

6、理决定书。(三)考核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委托有关机构组织考核,受委托的机构组织考核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采用书面确认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现场考核时间和申请单位整改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四)审批发证西畴县民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对考核报告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十四、审批服务(一)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76264093.网络咨询。http:/(二)咨询回复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

7、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三)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http:/,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民政局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四)获取办理结果由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通知村委会审批人员,再由村委会通知当事人。(五)监督投诉窗口投诉:西畴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电话投诉:(0876)7622633。网上投诉:http:/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西畴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通讯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邮政编码:663500。(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畴县人民政府或文山州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依法向西畴县人民

8、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http:/,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民政局或在西畴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直接领取。附 件1 残疾等级评定初审许可办事流程图本人提出申请通知申请人整改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州民政局审核上报材料收集、录入、上报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初审申请材料公 示需补正材情形料符合不予受理情形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发放补正材料通知书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审批通过评残专家小组提出意见不予批准发放伤残证书按专家小组意见复查 附件1云南省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姓 名性 别民族照片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入伍(参加工作)时间退 伍时 间致残时单 位现伤残等 级户籍

9、地联系电话致残时间、地点、原因、部位县级医疗卫生专家小组意见1.残疾情况:2.根据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第 条第 款和第 条第 款,建议评(调)为因(战、公、病) 级。 (医疗卫生机构章) 年 月 日专家小组成员签 字(3人以上)县 级民 政部 门意 见伤残性质:申报等级: (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州 市民 政部 门 意 见伤残性质:申报等级: (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省民政厅 意 见伤残性质:审批等级: (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证书类别证书编号 说 明填表说明:1.“入伍时间”、“退伍时间”,仅用于评定残疾军人时填写。2.“现伤残等级”,仅用于调整伤残等级时填写

10、(大写数字)。3.“致残时单位”,评定残疾军人,填部队代号或番号;评定伤残人民警察或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填负伤时单位;评定其他伤残人员,有单位就填,没有就不填。4.如医疗卫生专家小组意见无法在本表填写,可另附体检表或体检报告。新办残疾等级评定材料申报单(除退役军人外的其他申请残疾等级评定人员)序号材 料 目 录材料份数1*本人申请2*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证明材料3*县级以上人事编制部门出具的公务员证明或参公管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明4参照公务员管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在单位被认定为国家机关的正式文件5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负伤时的授衔命令6*两名以上直接见证人的证明材料7县综治办出具的

11、见义勇为证明和政府表彰文件8见义勇为证明书9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认定为处置突发事件的证明10报案记录11询问笔录12法院判决书1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14*伤后入院治疗的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辅助检查结论等材料复印件15*现遗留残情的检查报告和辅助检查结论16*云南省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17*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人民警察着警服)4张18*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申报单一式二份。带*属于必须提供材料。其他材料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准备。请先详细阅读背面说明。申请人: 户籍地(填写到所在社区或村委会): 县级民政部门审核人: 审核时间:州市级民政部门审核人: 审核时间:省民政厅收件时间: 材料不齐退件时间:省民政厅办结时间:说 明1项:申请人应为本人书写,精神分裂症申请人可由其监护人代写。2项:须对申请人提出因战因公受伤的经过写出详细证明。3项:由县级以上具有人事权限的部门出具申请人受伤时身份证明。4项:由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发的正式文件。7项:见义勇为经过的详细证明。9项:以处置突发事件申报评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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