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上的引渡制度.doc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0967771 上传时间:2019-06-20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34.5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际法上的引渡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国际法上的引渡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国际法上的引渡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国际法上的引渡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国际法上的引渡制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国际法上的引渡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法上的引渡制度.doc(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国际法上的引渡制度篇一:对于国际法上引渡制度中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研究论文对于国际法上引渡制度中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研究目录.第一节 -从国际法上引渡的发展历程以及引渡政治犯到政治犯不引渡的转变第二节 -从政治犯的定义为视角探讨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第三节 -政治犯不引渡原则(一)对于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法理基础进行探索(二)对于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理论基础缺陷与替代原则第四节 -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适用困境并兼析我国引渡法的完善和思考第五节 -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发展趋势探析摘要:本文从国际法上引渡的发展历程自然而然谈到引渡政治犯到政治犯不引渡的转变。再从从政治犯的定义为视角探讨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对政治犯不引渡

2、原则的法理基础进行探索并分析其理论基础缺陷与替代原则然后对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适用困境并兼析我国引渡法的完善和思考最后对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发展趋势进行进一步的探析。关键词:引渡制度;政治犯不引渡;引渡政治犯;法理基础第一节-从国际法上引渡的发展历程以及引渡政治犯到政治犯不引渡的转变1、引渡的起源和性质变迁引渡是国家间在制裁国内犯罪犯罪中进行刑事合作的一种形式,同时也是现代国际社会在危害各国利益的国际犯罪中普遍接受的一种刑事合作的一种形式。引渡的历史可以追溯三千多年以前。根据文献记载,公元前1280年,埃及的罗摩西斯二世和赫梯的皇太子哈特西利三世缔结的和平条约,就规定了引渡的条款。在希腊和古罗马之

3、间缔结的条约中也有类似的规定。但是,在古代,引渡只适用于政治犯。因为对于君主和统治者来说,意图推翻本国政治体制的政治犯才是危险的,才是首先予以镇压的对象。?对于其他的普通刑事犯罪,一方面从统治者的立场来看,罪犯逃往他国是求之不得的事情,另一方面,从罪犯的角度来看,由于引渡制度没有确立,逃往别的国家以逃避处罚,可能是其唯一的选择。总之,引渡政治犯是当时引渡制度中的重要内容。18世纪以前,对于普通犯的引渡一直非常有限。例如,从1774年到1794年间,英国缔结的引渡条约不过5个,且实际上大部分引渡是政治犯引渡。其他国家大抵如此。从十八世纪起普通罪犯的引渡开始列入引渡范围之内,形成现代意义上的引渡。

4、特别是20世纪以来引渡的实践随着国际合作事业的发展和人们跨国界活动的增多迅速发展,以至于出现了很多多边引渡条约,如1993年美洲国家间的引渡公约、1952年的阿拉伯联盟引渡协定、1957年的欧洲引渡公约、1962年北欧五国条约和1966年英联邦国家关于引渡逃犯的制度等。20世纪中叶以来,在同国际犯罪斗争中,引渡条款又屡次出现在国际公约中。引渡在其自身形成和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些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规则,它不仅体现在世界各国的国内法中,而且在控制和制裁国际犯罪中已被公认为各国间进行刑事合作的一种重要手段。2、引渡的三个发展阶段引渡的发展历史可分为三个阶段。?关于分类方法,有以下两种见解(一)马丁

5、斯的分类1、从古代到十七世纪末在这一时期,引渡极少,而且是以有关政治犯、异端者、政治流亡者为主。2、从十八世纪到19世纪前叶在这一时期虽然条约的缔结有所增加,但引渡的主要对象是逃兵。3、1840年以后在这一时期,各国针对犯罪人结成了联合战线。(二)敦德 迪 巴布尔的分类1、从古代到十八世纪中叶这一时期被称为行政协定阶段,引渡只被看成是行政权的管辖事项2、十八世纪中叶到1930年代这一时期被称为立法阶段,各国相继进行了有关引渡的立法。其中,最典型的是1833年10月1日比利时引渡法,该法被称为最早的近代引渡法。该法从贯彻三权分立原则的立场上,将引渡的权限分为行政权和司法权。后来,这种立法形态被其

6、他各国所继承。3、1930年代至今这一时期被称为引渡的国际阶段。有关引渡的重要权限归属司法权。此阶段之所以被称为国际阶段。?是因为有关引渡的国际条约大量签订,各国的引渡法的内容几乎是国际通用的。从而出现了从“政治协助到司法协助现代引渡制度的诞生。”由此可知,在当时引渡刚开始只存在政治犯引渡到现在的政治犯不引渡。及其极端的发展方向,完全相反方向发展!第二节 -从政治犯的定义为视角探讨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在引渡制度的产生之初,引渡政治犯一直是引渡制度的重要内容。例如,从1774年到1794年间,英国缔结的引渡条约不过五个,且实际上引渡大部分都是政治犯的引渡。其他国家也大抵如此。从十八世纪起,普通罪犯的

7、引渡才开始列入引渡范围之内。而政治犯不引渡原则从十九世纪初期才开始作为基本原则之一。究其根源,在法国大革命后,政治犯被看作进步思想的代表者,由此而产生了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最初明文规定这一原则的是比利时的引渡法。关于“政治犯不引渡原则”中的“政治犯”,在有关的公约、条约和法律中存在着多种表述,如“政治罪犯”、“具有政治性质的罪犯”、“因政治原因的犯罪”、“与政治有关的犯罪”,等等。对此,学术界把政治犯分为四类:1、绝对的政治犯罪或者纯粹的政治犯罪,即以对国家安全和生存进行直接攻击为内容的犯罪;2、复合政治犯罪,即基于政治动机,侵害个人法益的犯罪。3、关联性政治犯罪,即为了进行或更容易的实施绝对政

8、治犯罪、复合政治犯罪,或者为了保护上述犯罪行为而实施的犯罪;4、相对政治犯罪,即在政治犯罪明显的情况下实施的普通犯罪,或者与政治行为密切关联的普通犯罪。?现在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新发展源于政治犯罪概念的缩小主要体现在:对恐怖主义犯罪的非政治化对腐败犯罪的非政治化对国际犯罪的普遍非政治化。其他方面的新发展体现在1行刺条款适用范围扩大2恐怖行为排除在政治犯罪之外3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有关的人因其人权、宗教、国籍、政治见解等原因,受到请求国的追诉,在刑事程序上处于不利地位,或者有足以使人相信可能加重刑事制裁的重大理由时,被请求国可以拒绝协助请求。关于政治犯不引渡的新发展,我有下面三个具体的案例向大家阐述

9、?第一个案例:基本解释“卡斯提奥尼案”1891年卡斯提奥尼是瑞士提挈诺州的一名公民,当时由于该州有很多群众对州政府不满,爆发了一场武装暴乱,在暴乱中,卡斯提奥尼带人冲进州政府,开枪打死了一名留在那里的官员。后来证明,他与那名官员素不相识。在英国高等法院审查有关引渡请求时,卡斯提奥尼的律师提出,这一案件非常符合米尔法官给政治犯的定义视为篇二:引渡制度论引渡制度及在中国的适用一. 引言.由于世界贸易的发展和交通方式的变化,整个世界越来越成为一个紧密的整体,国家之间的联系也日益密切。同时由于各国之间的政治、 经济 、文化 、历史 、价值观等方面存在差异.跨国犯罪就成了一个各国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引渡作

10、为一个古老的司法制度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和认可。 改革开放以前,由于西方国家对中国的围堵和中国自身存在的问题,国际犯罪对于中国来说脊背上就不存在。引渡这一早在西方发达国家或者说在大多数国家得到认可和适用的有效解决国际犯罪中对罪犯进行惩罚的方式在中国就无从谈起了。改革开放以后,贪官外逃等职务犯罪人员负案外逃的国际犯罪也不可避免的出现,法学界也开始了对引渡制度的研究.而后引渡制度也开始了在中国事件中的适用。参考文献:黄风 中国引渡制度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版黄风 引渡制度 法律出版社二 引渡制度的概念 起源发展以及在中国的发展现状引渡制度是指“国家把当时在其境内的而被

11、别国指控为犯罪或判罪的人应该国的请求,移交该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引渡的目的就是能1使请求国对指控的人犯行使刑事管辖权。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或对他执行刑罚。这样,引渡又分为了诉讼引渡和执行引渡。同时,国际人口流动的增加,使得通常被追诉的人在犯罪时并不一定身在请求国的领土内,同时作为请求国的国家依据属地属人或国际法上的其他管辖权,有权对犯罪实行管辖。这样,引渡就变得不可避免。而引渡的主体是国家,是国家间的主权行为,引渡的对象从可引渡的对象讲,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是有变化的。十八世纪以前,国家间所引渡的对象基本上是政治逃犯、 异教徒、 阴谋叛乱者、 逃兵等,引渡普通罪犯的情形几乎没有发生过,并且这种状况一

12、直持续到十八世纪以前。2但是引渡对象就人而言,又分为本国公民和非本国公民(包括第三国公民 无国籍人员)。但是现实状况是:有些国家根据属人原则而拒绝引渡本国公民,例如法国 、中国及其他国家的国内法或他们所缔结的引渡条约都明确拒绝引渡本国人。有的国家3如英国和美国则坚持在没有相反规定的情况下,对被要求引渡的本国公民和其他人不作任何区别。4(二)引渡是一项古老的司法制度,最早的引渡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280年,埃及和赫梯族签订的和平条约中就有相互遣返对方境内的罪犯的内容在十八世纪以后随着新航路的开辟以及欧洲资本主义发展带来的大量的跨国贸易,引渡政策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现代意义上的引渡制度逐渐开始形成

13、,特别是在启蒙思想的影响下,现代引渡制度的一些原则如“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开始形成。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比利时制订了世界上第一部引渡法,此后的一百多年间,欧美各主要国家和部分亚洲国家纷纷制订了自己的引渡法。同时,关于引渡的国内立法又带动了多边引渡条约的发展,而这些多边引渡条约又明显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如1933年的美洲国家间的引渡公约 1952年阿拉伯联合引渡协定。后来随着国际情况的变化,为了更加有效的打击跨国犯罪,一些国际公约中也开始出现了一些有关引渡的条款,如1990年联大通过了引渡示范条约 确定了有关问题的一般规则,20XX年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公约以及20XX年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都以开

14、创性的条款调整引渡问题。(三)引渡制度对于中国来说,可以说是舶来品。建国初,我国也有和邻国进行过一些引渡罪犯事宜,但是这些只是基于互惠和礼让原则的。引渡是作为一种国际合作或斗争的方式。改革开放以后,这种情况有所改变,但是仍然没有形成普遍的引渡制度。只是在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国际贸易的日益繁多,国际刑事案件的日益增加,我国才开始与一些国家签订了一些带有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但是实践中发现这些单纯的司法协助条约并不能有效地打击跨国犯罪。于是在二十世纪的最后十年里,我国相继与泰国等国家签订了双边条约,并且在20XX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从而使我国在开展国际引渡工作方面有法可依

15、。同时,国内学者也同5步在对引渡制度在中国的适用展开了理论研究,也出版了一系列关于这方面的著作和论文。同时,这些著作和论文也为构建完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提供了宝贵材料。二 中国引入引渡制度分析(一) 引渡制度在我国实践中的体现。中国与外国开展引渡合作的历史虽然很短只有短短的二三十年,但是发展却十分迅速。目前已与几十个国家缔结了双边引渡条约。特别是在20XX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被认为是二十世纪最后一年我国颁布的国际法有关的一部重要法律。该法是我国解决引渡问题最重要的单行法律,是对我国引渡制度发展几十年的肯定和总结,是对我国签署的双边引渡条约 缔结或加入的涉及引渡活动的国际公约中所含原则和内容的体现和归结。反映了当前全球引渡立法的大趋势,弥补了6长期以来我国在国内立法中没有专门引渡法律制度的空白。 同时,中国与国外也进行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引渡合作,并且正在就一些疑难的引渡案件进行磋商。例如20XX年12月中泰双方密切合作,依据两国间引渡条约的有关规定,将广东省中山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挪用公款数亿人民币,潜逃至泰国的犯罪嫌疑人陈满雄、陈秋国引渡回中国,成为中泰两国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