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体事件的调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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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群体事件的调查报告篇一:对当前群体性事件的调研报告-李厚当前群体性事件的调研报告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高发、频发。以近年为例,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就有近10起,其中以贵州瓮安“628”事件、新疆“75”事件和湖北石首群体性事件的社会影响最大。这些群体事件的发生,无一列外造成政府和群众的双输局面。既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也对部分群众造成永久性创伤,而这种创伤既是肉体的,也是精神的。而这对和谐社会构建以及民主法治进程具有潜在的破坏性,它具有很强的负面标本意义。因此有必要厘清这些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内在原因,唯其如此,才能正本清源,才能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表层治疗。一、群体性事件是

2、什么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总体上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的转型和社会结构转型,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增多,我国群体性事件次数和参与人数均呈上升趋势,参与人员常常达到了成百上千,甚至上万人参与的事件在全国也已屡见不鲜。群体性事件涉及行业越来越多,主体成分也呈多元

3、化。范围已遍及各个省(区)、市、县,涉及城市、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等众多行业和领域。过去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多是农民、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人群,现在则是在职和下岗职工、农民、个体业主、复转军人、教师、学生、技术人员、干部等各阶层人员。而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更是涉及方方面面。既有一般性问题,也有特殊性问题;既有经济领域问题,也有社会领域问题;既有历史累积的问题,也有现实中新产生的问题;既有国内因素,也有国际影响。这些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进一步增加了社会稳定形势的复杂性,加大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难度。我国未来面临的五大问题,都可能成为群体性事件的触发点。第一是社会贫富差距过大,这和

4、社会主义价值观出现了背离;第二是大规模的城市化过程中,会引发不安和动荡,加剧社会矛盾和冲突; 第三是腐败,腐败永远是人们对政府意见最大的地方;第四是就业问题;第五是社会信任感的丧失,这种不信任充斥在政府和民众之间、各政府部门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而这恰恰是一个国家的软价值,信任感缺失,足以给社会稳定造成威胁。从性质上来说,当前我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绝大多数都是对权利和权益的诉求,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是由人民内部矛盾激化而产生的,并不是要推翻国家政权和现行社会制度。二、当前群体性事件的新特点、特征、发展趋势及表现方式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呈现出新的特征与趋势,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首先,近期群体性事件参与者

5、的诉求明显朝向抽象的不满情绪发展,可能会上升到更高层面的价值观追求,由此可能演变为价值观冲突。其次,网络传播使事件的影响加大并吸引更多参与者,各利益群体的不满情绪有蔓延和结合的趋势,若引起不同阶层和政治群体参与,那么事件性质不排除发生根本变化的可能。新特点:将发泄不满的目标指向了政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采取过激行为。群体性事件所形成的负面示范效应以及社会浮躁心理再扩散;利益受损群体的消极情绪极容易加剧;选择非理性手段表达诉求。特征:主要表现为维权与社会泄愤的双重特征。群体性参与、突发性加快、利益性增多、关联性互动、仿效性增强、对抗性(暴力性、破坏性)升级、危害性极大、反复性递增。发展趋势:数量

6、规模呈上升态势;多领域的利益冲突越来越显现;行为方式越来越激烈;有组织性趋向越来越明显;群体行为的互动性增强;处臵难度不断增大。表现方式:以要求政府、部门解决各种问题为由,聚集在党政机关、主管部门门口,干扰党政机关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上路堵塞交通,拦截上级领导喊(冤);集体罢工、罢市;以你们不解决我们要到遵、到省、进京上访、或以死相威胁。三、当前群体性事件处臵中存在的问题。当下,地方政府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时主要存在4个方面的问题。首先,为了片面地、机械地树立本地区“社会稳定”的形象,也为了少数地方官员晋升的需要,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初期,采取“捂盖子”、不向公众通报真实情况的手法,导致谣言满天飞,失

7、去了处理群体性事件、降低社会危害性的最佳时机。湖北石首“617”事件就是一起由非正常死亡案件演变成重大的群体性事件的案例。从石首市领导机构对该事件的处理方式来看,主要领导在该事件的处理过程中缺少应有的指挥能力,加上“捂盖子”的官僚主义思想作怪,结果导致一件非常平常的事件由于应急处臵不当而最终酿成了社会影响巨大的群体性事件。其次,处臵群体性事件的态度不严肃,不能坚持“慎重初战”、“将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等原则立场,草率作判断、下结论,任意推翻已经作出的判断,人为制造混乱,引发了社会公众对政府“公信力”的严重质疑。一些群体性事件的应对,因为相关部门甚至个别人的轻率、武断言行,引发了更大范围的公众质

8、疑和声讨,严重恶化了本来已经得到控制的局势。然后,在处臵群体性事件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不是依法采取应急措施,而是依靠某些领导的认识水平和判断能力,过分依靠临场发挥,人力、物力、资金难以全部按要求及时到位,各方面的行动难以协调地开展工作。一些领导对群体性事件的“临发征兆”毫无觉察,没有任何预警和预防机制,对群体性事件的处臵存在很大的侥幸心理,过分依靠警察、公安和保安等治安力量,不愿意深入实际处理具体问题,眼高手低,缺少灵机应变能力。极少数人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完全丧失了领导干部的应有品格。20XX年发生的贵州瓮安“628”事件也是由当事人非正常死亡事件酿成的严重打砸抢烧突发事件,虽然最后在贵

9、州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平息了事件,但对其的处臵延续时间长、造成的社会混乱和不良影响却是近年来少有的。最后,不能认真总结和吸取群体性事件处臵的经验教训,导致一些类型的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一些地方政府对演化成群体性事件的原因分析不够深入,工作做得不够扎实,习惯于使用“不明真相的群众”、极少数坏人和暴徒唆使等简单化的总结性语言来应付上级机关和公众的质疑,抓不住处臵群体性事件问题的核心,缺少最起码的“执政能力”。四、对当前群体性事件处臵对策的建议每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都经过策化、酝酿、发生、发展和结束五个环节。因此,在处臵中,应本着“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处臵的好”的工作目标,坚扣群体性事件的五个环节

10、,以教育疏导为主,灵活运用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防止事态扩大,遏制事态发展,最终平息事态。(一)领导重视,部门参与。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应对群体性事件处臵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全民广泛参与;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统筹安排;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集中资金,合理配臵各种资源。(二)健全信息网络,完善预警机制。当前,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在今后的一个时期内群体性事件还有可能继续增加。因此,各级党政机关和职能部门应建立覆盖各行、各业的信息网络,重视群体性事件信息的搜集和掌握,一旦发现苗头性信息,能及时传递和反馈,早作准备,把事件平息在萌芽状态。各基层党委、政府应有针对性地结合各地情况

11、,制定处臵群体性事件预案,明确党政机关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有机整合现有的各种资源,经常加强演练,依靠自身的力量尽职尽力解决矛盾,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缩减影响,缩小事态。(三)进一步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队伍。要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所规定的应急法律原则,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群体性事件处臵的法律法规和预案,促进应对突发性工作制度化、法制化。特别是建立科学和完善的处臵群体性事件的行政问责制度,增强各级领导处臵群体性事件的责任心。加大投入,加快专业人员培养,不断提高队伍的素质,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确保队伍稳定,真正做到“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四)完善快速反应机制。突发性应急

12、小组值班人员电话应24小时通畅,相应人员车辆设备应处于应急状态,保证事件的及时处臵,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体性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群体性事件物资储备供应中心。根据不同类别事件发生频次、可能波及范围,存储不同品种的药品、物资、器械,保障事件发生后及时供应,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五)区别不同对象,以教育疏导为主,孤立和打击少数。绝大部分群体性事件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群体性事件,在处臵时,应在法律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运用说服、教育、批评、对话的方法解决,少用压服手段。教育疏导中要注意选派责任单位和部门具有权威使群众信服的领导面对面开展说服教育,缓解对立情绪。说服中在做好解释工

13、作的同时,属于工作失误的要诚恳承担责任,纠正错误,同时,对不同对象分别采取教育、法律威慑等不同方法。对那些自始至终参与的少数策动者、为首者则应严密控制,在事件中要设法将其同一般参与群众分离开来,使其失去作用,在事后,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具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个别人员和别有用心的敌对分子,要及时依法予以揭露,视情强制带离现场,及时打击处理,决不手软。(六)坚持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原则。群体性事件具有对立性、突发性,处臵稍有不当,就会激化矛盾,形成更大规模。这就要求责任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必须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上下拧成一股绳,形成强大合力,主动担负起各项任务,诚心实意对待群众提出的合理要

14、求,对一时难以解决的或属历史遗留问题,由党委、政府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和群众代表共同研究,提出解决的方法。通过说服教育,尽量把矛盾就地解决,解决在单位,解决在初始阶段,分化解决在基层,不使其形成大规模的上访请愿乃至冲击党政机关、阻塞交通等。对那些不负责任、遇事推诿、躲避或者上交矛盾、导致事态扩大,给处臵工作造成被动的责任单位应视情追究单位领导责任。(七)坚持慎用警力,警出必果的原则。慎用警力不是不用警力。群体性事件有其必然原因和针对性,参与者都有相对统一的目的,聚集闹事只是达到其目的手段。因此,坚持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由主要责任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处臵,重点就群众提出的问题予以教育疏导和解决。

15、公安机关除派出少量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外,应重点搜集深层次的信息和势态发展趋势,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当好参谋,为领导决策服务。公开使用警力应作为控制事态的最后手段,一旦公开使用警力,就必须保证出警成功,控制住事态。否则,不仅不利于事件的平息,反而使事件复杂化、扩大化,导致局面无法控制,对以后的其他事件的处臵和维护稳定工作也必然带来消极的影响和连锁的反应。公开警力到达现场后,应在现场处臵领导统一指挥下,区别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分别采取法制攻势、现行管制、调查取证、分化瓦解、强行带离现场等灵活处臵措施,工作方能奏效。篇二:关于我市群体性事件的特点、起因及对策的调研报告关于我市群体性事件的特点、起因及对策的调研报告(20XX年5月9日)当前,我市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矛盾日趋彰显,不安定因素大量增多,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不断升温、升级,呈现出规模不断扩展、引发原因多样、参与人员复杂、事态反复延续、组织化倾向加大等特点。从参与的人数来看,少则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从发生的形式来看,有采取集会、游行、静坐的,有集体围攻冲击党政机关、重点建设工程、学校以及其他重要部位的,有采取锁、砸大门,停尸,阻断交通,堵塞街道的,有的地方还出现了打、砸、烧、抢现象;从参与的对象来看,有农民、企业职工,也有少数干部暗中参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臵群体性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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