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压站设计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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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压站设计规范篇一:调压站与各建筑道路围墙规范天然气调压站建筑安全防火设计规范20XX-09-15 09:18:17 互联网 浏览: 252 发布评论1引言北京市拥有全国最大的燃气管网系统,天然气在城市能源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举足轻重,是首都人民安全生产和和谐生活的重要保障。调压站是燃气管网主要构成因素之一,是调节和稳定燃气管网压力的重要市政设施,也是城市市政建设与发展的一个标志。调压站属于有爆炸危险的甲类厂房,调压站的合理设计关系着首都主要能源的供给,关系着首都生产的正常运行,关系着首都人民生活的质量。截至20XX年,北京市现有调压站613座。其中高压14座,高中压50座,中低压549座。这些调

2、压站的建设和发展不但见证了首都燃气事业从无到有,由萌芽起步到蓬勃壮大,也是调压站设计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革新而不断完善的实际体现。燃气调压站设计中安全防火间距的设置、建筑结构选型和防火、防爆的构造节点的处理是衡量调压站设计是否合理的主要方面,本文是笔者根据多年从事燃气配套设施设计工作的亲身体会,将主要从这3方面对地上调压站的设计进行分析和探讨,以供专家和同行指正。2北京市调压站设计的发展历程1958年1987年,北京市人工煤气时代。调压站以中、低压),以下简称建规;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以下简称燃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调压站的生产类别和耐火等级天然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比空

3、气轻,是一种易燃易爆气体。当空气中含5%-15%浓度的天然气时,遇火就会爆炸。根据建规表生产的火灾危险分类及其条文说明5条,判定调压站为甲类厂房。建规表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明确调压站的耐火等级为二级。虽然建规的第条规定:建筑面积小于300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但是燃规的第条规定:地上调压站的建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因此,调压站不论建筑面积大小,设计时都应按照耐火等级为二级考虑。调压站的安全防火间距设计安全防火间距的确定,主要是基于满足火灾扑救需要、防止火灾向邻近建筑蔓延扩大、节约用地的综合考虑结果。由于调压站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

4、其建设与城市安全及土地利用密切相关。安全防火间距在调压站总平面设计中至关重要,直接决定着调压站及其周边建筑和环境的安全,也关系到土地使用的合理性,调压站总平面设计的原则是:密切结合总规、分规、控规和详规等各规划阶段成果的同时,还要考虑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及改、扩建问题,力求近期紧凑,远期满足。(最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风险世界网)调压站总平面的安全防火间距设计的依据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尽管建规条文说明指出:对于建筑防火设计中涉及专业性强的行业的防火设计,除执行建规外,还应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标准。但是以上三个表格中的任一表格,在实际设计中都不

5、能够以一盖全,单独使用。其因有二,一是各规范的安全防火间距的编制依据不同,如:燃规中调压站与其他建、构筑物水平净距的规定,是参考了荷兰天然气调压站建设经验和规定;二是各规范的修订补充和替换时间不一致。所以,在实际工作中需要设计人仔细斟酌,仔细领会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对比建规表、燃规表和高规表,可以看出,有关调压站距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的规定,建规表中的规定与燃规表中的规定不相同。建规表中甲类厂房距民用建筑的安全防火间距为25m;燃规表中是分别将不同调压装置入口燃气压力级制的地上调压站距重要公共建筑、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和建筑物外墙面的防火间距做了规定。但是,燃规表中地上调压站距“建筑物外墙面”的防火间

6、距的一栏中并未明确“建筑物外墙面”的建筑物的性质,建筑物指的是厂房建筑还是除重要公共建筑、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在规范的条文说明中也没有给出界定。另外,高规根据高层建筑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将高层建筑分为一类和二类,燃规表中却没有体现地上调压站距二类高层民用建筑的水平净距。笔者认为,调压站防火间距的确定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应优先遵循燃规中的规定,当燃规不能满足实际设计需要时,还应当参考和采纳建规和高规中的有关规定。基于这个原则,各规范中的一些不明确之处。可以通过以下办法解决:燃规表中调压站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水平净距中“建筑物外墙面”的建筑物可视为除重要公共

7、建筑、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二类高层民用建筑与调压站的防火间距应与调压站同“建筑物外墙面”的防火间距一致;近年随着市场对天然气需求的快速增长,北京市供气重点不再限于民用,而是转向发电、采暖、空调、汽车燃料和工业生产用气,天然气需求的快速增长,使建于供大型供热厂和以天然气为燃料的大型工业园区内调压站的需求量同步增长。关于建规表中甲类厂房距各类厂房的防火间距的规定应指建于大型工业厂区内的调压站与厂区内各类生产厂房的防火间距。表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表表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表调压站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水平净距表表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

8、规范表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表篇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篇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51号现批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28-20XX,自20XX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1、322、323、4211、4212、4213、432、4315、4323、4326、4327、4413、4417、4418、4513、514、534、536、542、5118、5125、51217、5141、5142、5143、5144、616、631、

9、632、633、638、6311、6313、6315、644、6411、6412、6413、653、654、655、657、6512、6513、6519、6520、6522、662、663、6610、671、712、722、724、725、729、7216、7221、741、743、751、753、754、761、764、768、822、829、8211、837、838、839、8310、8312、8314、8315、8319、8326、843、844、846、8410、8412、8415、8420、852、853、854、864、874、881、883、884、885、8811、8812、8

10、91、8102、8104、8108、8111、8113、924、925、9210、932、942、9413、9416、955、963、1021、7、10214、10221、10223、10224、1O226、1032、1042、1044、1053、1057、1062、1066、1067、1071、1O73、107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XX年7月12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XX至20XX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

11、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进行了修订。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国城镇燃气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城镇燃气工程建设和规范执行十年来的经验,吸收了国际上发达国家的先进规范成果,开展了必要的专题研究和技术研讨,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和6个附录,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用气量和燃气质量、制气、净化、燃气输配系统、压缩天然气供应、液化石油气供应、液化天然气供应和燃气的应用等。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第2章术语,将原规范中“名词解释”改为“术语”,并作了补充与

12、完善。2第3章用气量和燃气质量中,取消了居民生活和商业用户用气量指标;增加了采暖用气量的计算原则。补充了天然气的质量要求、液化石油气与空气的混合气质量安全指标和燃气加臭的标准。3第4、5章制气和净化中,增加了两段煤气发生炉制气、轻油制气、流化床水煤气、天然气改制、一氧化碳变换和煤气脱水,并对主要生产场所火灾及爆炸危险分类等级等条文进行了修订。4第6章燃气输配系统中,提高了城镇燃气管道压力至40MPa,吸收了美、英等发达国家的先进标准成果,增加了高压燃气管道敷设、管道结构设计和新型管材,补充了地上燃气管道敷设,门站、储配站设计和调压站设置形式、管道水力计算等。5增加第7章压缩天然气供应,主要包括

13、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储配站、瓶组供气站及配套设施要求。6第8章液化石油气供应,对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和混气站、气化站、瓶组气化站及瓶装供应站等补充了有关内容。7增加第9章液化天然气供应,主要包括气化站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站内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及配套设施等要求。8第10章燃气的应用中,增加了新型管材,燃气管道和燃气用具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和地上密闭房间内的敷设,室内燃气管道的暗设以及燃气的安全监控设施等要求。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和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

14、对本规范需要修改和补充,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函寄: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及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沈阳市城市煤气设计研究院成都市煤气公司苏州科技学院国际铜业协会新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天津市煤气工程设计院北京市燃气工程设计公司长春市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珠海市煤气集团有限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华创天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日丰企业有限公司北京中油翔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飞奥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宁波志清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华涛不锈钢管材料有限公司华北石油钢管厂沈阳光正工业有限公司天津新科成套仪表有限公司乐泰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金石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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