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明代厂卫制度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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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明代厂卫制度的主要内容篇一:明朝的厂卫制度明朝的厂卫制度摘要:明朝富有特色的厂卫制度是其中央权力高度集中的结果,厂卫包括锦衣卫和东厂、西厂、大内行厂两大系统。本文从基本史料出发,简要廓清这一制度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及其主要职能,在此基础上分析其在当时社会产生的历史原因,并试图对这一制度对当时社会产生的影响做出客观的评价。关键词:明朝;锦衣卫;东厂;西厂;内行厂明朝作为中国古代封建王朝发展的顶峰阶段,其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同时在其政治制度上产生了极具特色的厂卫制度。明史刑法志三中载有: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从明太祖朱元璋开始设立锦

2、衣卫,逐渐形成的厂卫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史中一块独立的单元,从其产生到其最终消亡历经200余年。不同版本的中国通史教材对于这一制度的普遍性结论一般都类似于此:“厂卫是极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的产物,它的出现,也标志着君主专制统治的加强。”将这一制度视为明王朝的中央集权专制制度的结果。一、厂卫的产生及发展消亡过程厂卫是厂和卫的合称,指的是明朝内廷侦察机构,。卫,指锦衣卫;厂,指东厂、西厂和内行厂。因为二者关系密切,后人将这两大系统合称为厂卫制度。它们的产生渊源、发展情况、最终消亡的基本概况大致如下:锦衣卫:皇帝的侍卫机构,全称“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有关于锦衣卫的,明史中的记载是这样的:“太祖即吴

3、王位,其年十二月设拱卫司,领校尉,隶都督府。洪武二年改亲军都督府,统中、左、右、前、后五卫军,而銮仪司隶属。六年造守卫金牌,铜涂金为之。长一尺,阔三寸。以仁、义、礼、智、信为号。二面俱纂文:一曰守卫,一曰随驾。掌于尚宝司,卫士佩以上直,下直纳之。十五年罢府及司,置锦衣卫。所属有南北镇慰司十四所,所隶有将军、力士、校尉、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1锦衣卫下设经历司与镇抚司,经历司主管文卷出入;镇抚司分南北,南镇抚司管理本卫的法纪、军籍,北镇抚司专理诏狱,。锦衣卫的长官一般从民间选拔孔武有力、无不良记录的良民入充,之后凭能力和资历逐级升迁;同时,锦衣卫的官职也允许世袭。在其组织内,锦衣卫官员有指挥使

4、一人;佐官有同知、佥事、镇抚、千户所;下属有将军、力士、校尉。朱元璋于洪武十五年(1382年)设立锦衣卫,到其晚年的时候鉴于锦衣卫权势太重,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就下诏书“申明其禁,诏内外狱无得上锦衣卫,大小咸经法司”。2取消锦衣卫。然而在靖难之役发生后,明成祖朱棣为了压制臣民对他的不满。于永乐元年(1403年)重新又恢复锦衣卫的所有设置和权力。自洪武十五年(1382年)设立,经过中间短暂取消到永乐元年(1403年)重设,直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明朝灭亡,锦衣卫才退出历史舞台, 前后共存在了200 多年。东厂:官署名,即东缉事厂,中国明代的特权监察机构、特务机关和秘密警察机关。据明史

5、中记载:“东厂之设。始于成祖?初,成祖起北平,刺探宫中事,多以建文帝左右为耳目。故即位后专倚宦官,立东厂于东安门北,令嬖暱者提督之,缉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3东厂的首领称为东厂掌印太监也称厂主和厂督,是宦官中仅次于司礼监掌印太监的第二号人物。除此以外,东厂中设千户一名,百户一名;掌班、领班、司房若干;具体负责侦缉工作 的是役长和番役。明代大太监王振、刘瑾、冯保、魏忠贤都曾统领东厂。到了明末,东厂也有了自己的监狱。东厂自永乐十八年(1420年)建立后, 一直与锦衣卫并存, 存在时间前后长达200 余年。 西厂:官署名,即西缉事厂。成化年间,宫中出现“妖人”李子龙用符术与太监勾结私入大内,明宪宗借

6、此加强特务统治,于明成化十三年“又分别设西厂刺事,以汪直督之,所领缇骑倍东厂。”4正德五年(1510年)刘瑾被凌迟,西厂又被撤销。西厂存在时间很短,仅十年左右。 内行厂:官署名即大内行(hng,音航,意为办事)厂,又叫内厂,内办事厂。中国明代内廷的侦察机构。正德年间太监刘瑾当权,西厂与东厂虽然都受他的指挥,但两者之间不是互相合作,而是争权夺利互相拆台。为了便于控制,正德元年(1505年)“瑾又修薪司外薪厂为办事厂,容府旧仓地为内办事厂,自领之。京师谓之内行厂。”5刘瑾亲自统领内行厂,比东厂、西厂更为酷烈。武宗以前,厂、卫分立,更迭用事。到了此时,刘瑾当权,东厂首领丘聚,西厂首党谷大用,锦衣卫指

7、挥史石文义,都是刘瑾的死党,以致厂、卫合势,特务遍天下,并创立重刑,令官吏军民谈虎色变,人们视宦官如虎狼。 正德五年,刘瑾以谋反罪被杀,内行厂被撤销。内行厂前后存在不足5 年。明朝为了强化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从朱元璋开始设立锦衣卫,最终形成了厂卫制度。 “在组织形式上,厂卫是两个系统,但关系极为密切。且不论他们的直接的顶头上司,都是皇帝,俨然是一个猎人,手牵两条猎狗。”6这一制度对明朝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或隐或明的影响。二、主要职能从明朝厂卫的产生、发展、消亡来看,它伴随了明王朝的终了,可以说厂卫对明王朝产生着重要的作用,下面将从厂和卫各自的职能出发,试图分析各自职能之下对当

8、时社会产生了怎样的影响。锦衣卫:明史职官五载:“锦衣卫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恒以勋戚都督领之盗贼奸宄,街涂沟洫,密缉而时省之。”7负责执掌侍卫、展列仪仗和随同皇帝出巡的锦衣卫,基本上与传统的禁卫军没什么两样;至于“缉捕密缉”,则是锦衣卫区别于其他各朝禁卫军的特殊之处。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将锦衣卫的保卫功能提升起来,使其成为皇帝的私人警察。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从事侦察、逮捕、审问活动,且不经传统的司法机构刑部、大理寺、都察院 。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是南北镇抚司,其中北镇抚司传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即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锦衣卫另一项职

9、能是“执掌廷杖”。 即皇帝在朝廷上杖责臣下,是对官吏的一种酷刑,明代往往由厂卫行之。廷杖据史料记载始于东汉光武帝刘秀杖打大司空刘据,其后各代都有过廷杖的记载,不过只是少数。但是到了明代,廷杖制度化了其次数之多,手段之狠,为历史罕见。此刑对士大夫的肉体和心灵都是极大的损害,但有明一代,史书中关于廷杖的记录却是连绵不断的。正德十四年(1519年),明武宗打算化名南巡,群臣纷纷劝谏,明武宗大怒,下令廷杖劝谏南巡的146位大臣,结果打死11人;嘉靖三年(1524年),明世宗的 “大礼仪”事件,明世宗因此下令廷杖134人,打死17人;天启四年(1624年),魏忠贤以皇帝名义下令廷杖工部侍郎万憬一百。太监

10、们先到万憬家把他痛打一吨,然后再拖到朝门前,由锦职能主要还是为明朝的极端专制制度充当帮凶。“诏狱,廷杖,立枷之下,士大夫不但可杀,而且可辱,君臣间的距离愈来愈远,天皇圣明,臣罪当诛,打得快死而尤美名之曰恩。礼貌固然谈不到,连主仆间的恩意也因之而荡然无存。”8有了锦衣卫这样高效率的工具,更加方便了明朝的皇帝压制士大夫阶层、下层民众,但为此付出的代价却是社会活力的极大降低。 随着锦衣卫的权力越来越大,“结果皇帝对他给予锦衣卫的广泛权力警惕起来,也认识到了专门依赖锦衣卫搞调查工作的危险性。他于是更转向被委派负责东厂的宦官们,他们在秘密工作中终于超过锦衣卫,有时甚至也直接调查锦衣卫。”9东厂:东厂的职

11、能是“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与锦衣卫均权势,盖迁都后事也。”10,起初,东厂只负责侦缉、抓人,并没有审讯犯人的权利,抓住的嫌疑犯要交给锦衣卫北镇抚司审理,但到了明末,东厂也有了自己的监狱。其权力甚至超过了锦衣卫,只对皇帝负责,不经过司法机关批准,可随意监督缉拿臣民。东厂侦缉范围非常广,朝廷会审大案、锦衣卫北镇抚司拷问重犯,东厂都要派人听审;朝廷的各个衙门都有东厂人员坐班,监视官员们的一举一动;一些重要衙门的文件,如兵部的各种边报、塘报,东厂都要派人查看;甚至连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柴米油盐的价格,也在东厂的侦察范围之内。东厂获得的情报,可以直接向皇帝报告,相比锦衣卫必须采用奏章的形式进行汇报,要方

12、便的多。到了明中后期,东厂的侦缉范围甚至扩大到了全国,连远州僻壤,也出现了 “鲜衣怒马作京师语者,转相避匿。”11 西厂:西厂在明朝历史上只短期存在过,西厂成立,本来只是为了替皇帝刺探消息,但汪直为了升官发财,拼命的构置大案、要案,其办案数量之多、速度之快、牵扯人员之众都远远超过了东厂和锦衣卫。西厂在全国布下侦缉网,主要打击对象是京内外官员,一旦怀疑某人,就立刻加以逮捕,事先不必经由皇帝同意,之后当然就是严刑逼供,争取把案件弄得越大越好。对一般百姓,其一言一行只要稍有不甚,就会被西厂以妖言罪从重处置。内行厂:内行厂职能与东西厂一样,但侦缉范围更大,甚至包括东西厂和锦衣卫。内行厂的权势极大,东西

13、厂也在它的侦伺之中,较之东西厂,其滥施的刑狱有过之无不及。内行厂自创刑罚,“罪无轻重皆决杖,永远戍边,或枷项发谴。枷重至百五十斤,不数日辄死。”12一时间,锦衣卫、东西厂、内行厂四大特务机构平存,缇骑四处,天下骚动。锦衣卫和东厂、西厂、内行厂都是特务部门,专门从事保卫皇帝的侦缉活动,厂卫都可以不通过司法机构直接对皇帝负责,集保卫、侦查、控诉、审判、执行职权于一身。因此可以说二者的性质和任务是一样的。而二者同时也是存在差异的:其一,锦衣卫是军队,东厂、西厂、内行厂则不是军队性质的组织,可以说是纯粹的特务组织。其二,锦衣卫的长官一般都由外戚或功臣担任;而东厂、西厂则由太监统领的。其三,厂、卫不是并

14、行的,卫在厂的监督之下。卫与厂结合在一起,保卫职能、警察职能、行政职能混杂在一起,形成了一整套政警合一的特务系统,适应了维护集权专制统治的需要。厂与卫的职权基本无差别,他们之间相互勾结、相互倚重,都是皇权专制集权金字塔下的一块块砖石。但由于锦衣卫属于外官,奏事需用奏疏,还有勋戚及其子弟参加,不如东厂太监亲近,故厂的势力总要大于卫:锦衣卫侦伺一切官民;厂则侦察官民和锦衣卫(西厂有时还监视东厂,内行厂则监视官民和东厂西厂和锦衣卫);皇帝直接领导与监督所有侦察机关。然而无论厂卫权力如何消长,因二者同是特务机关,一般说来,“然厂卫未有不相结者,狱情轻重,厂能得于内。而外廷有扞格者,卫则东西两司房访缉之

15、,北司拷问之,锻炼周内,始送法司。即东厂所获,亦必移镇抚再鞫,而后刑部得拟其罪。故厂势强,则卫附之,厂势稍弱,则卫反气凌其上。陆炳缉司礼李彬、东厂马广阴事,皆至死,以炳得内阁嵩意。及后中官愈重,阁势日轻。阁臣反比厂为之下,而卫使无不竞趋厂门,甘为役隶矣。”13宦官权重,场权也重,厂与卫是分不开的。三、设立原因:以上从锦衣卫和东厂、西厂、内行厂从建立到最终消亡的过程可以看出这一制度的产生不是历史的巧合,而是有其特定的原因的:1三年 (1380年),将丞相胡惟庸以“图谋不轨”诛杀,并乘机废除宰相制度后,并将废除宰相作为祖训,告戒子孙后代:“以后嗣君,其勿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14取消中书省,由皇帝直接管理国家政事,一切大权都由皇帝一个人掌握了。然而“废除宰相制度,集大权于皇帝一人,大臣既不被信任,政务丛脞,皇帝又管不了许多,于是政权便落到宦官身上。”15宰相制的废除使得既可以分担皇帝政务,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帝王个人心智不足的机制不复存在。因此可以说厂卫制度是明朝被废除的宰相制度的异化替代物,是中国封建王朝皇权高度集中的产物。2、使得皇帝与官员之间的信任关系不复存在。“疏远和不信任越来越成为明代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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