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招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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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辅导员招聘制度篇一:附1 复旦大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教师暂行规定附1: 复旦大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教师暂行规定校人发20XX 3 号 20XX-04-29在坚持结构多样化,专兼职结合建设学生工作辅导员教师队伍的前提下,为规范各院系专职辅导员管理,打造一支少而精的专职辅导员教师队伍,特参照复旦大学专职辅导员队伍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规范公开招聘一般新进人员工作的暂行规定,对各院系招聘专职辅导员教师工作制订如下暂行规定:一、专职辅导员教师岗位和编制1、专职辅导员教师岗位是指在院系全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其管理工作的思政教师岗位,包括具体负责院系学生工作的专职学生委员、学工组长、研工组长和专职辅导员(

2、分管院系学生工作的专职总支副书记聘为党政管理岗位)。其中除专职总支副书记岗位编制由组织部确定外,其余的专职辅导员教师岗位编制由人事处会同学工部和研工部根据国家有关专职辅导员的规定论证确定。2、为落实好“人才工程”一期队员第四年可以选择留校工作一年的相关政策,并处理好“人才工程”一期队员选择留校,而其所在单位又没有编制名额的矛盾,学工部设立“人才工程一期第四年临时编制”。该编制数不占学工部管理人员编制数,也不占其所在单位已核定的编制数。所有“人才工程”一期队员第四年选择留校,无论其所在单位是否有编制名额,其临时人事关系均落在学工部,由学工部派遣到相关单位工作,并对其进行考核和管理。第五年,如果其

3、所在单位有编制名额,并且经过双向选择,择优考核,可以正式招聘进入其所在单位,成为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如果其所在单位没有编制名额,则终止合同选择其他就业形式。二、专职辅导员教师任职条件专职辅导员教师的招聘须是硕士以上学历,并且具备如下条件:1、党员;2、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奉献精神强;3、关心热爱学生,善于做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三、公开招聘及其程序1、专职辅导员教师的补充与选留必须实行公开招聘。各院系应成立专门的岗位聘任委员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岗位聘任委员会的构成可与招聘非教学研究人员的岗位聘任委员会相同,学工部和研工部可派人参加。2、招聘程序如

4、下:(1)、拟招聘专职辅导员教师的院系每年3月前向学工部或研工部提出招聘申请。(2)、学工部或研工部汇总后,会同人事处对申请院系是否有专职辅导员教师编制或空缺岗位进行审核。(3)、学工部或研工部将审核结果通知院系,同时批准招聘专职辅导员教师的院系通过人事处网站或媒体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时间不少于1个月。(4)、院系岗位聘任委员会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筛选,以及面试等等。审核、筛选和面试可采取不同阶段不同形式进行。(5)、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人数和实际待聘岗位数之间的比例原则上至少应为2:1。(6)、面试结果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委员会三分之二成员出席有效,出席人员二分之一以上

5、同意为通过)。(7)、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招聘结果。(8)、将招聘结果报学工部或研工部审核,并报人事处备案。向人事处备案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拟录用人员的履历、申请书、推荐信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专业技能证书的复印件,以及能够反映应聘人员政治思想和业务能力的其他材料等等。同时还需提交复旦大学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审批表(审批表与招聘非教学研究人员审批表相同)。审批表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岗位聘任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招聘过程记录、相关表决票、投票统计结果,投票结果经岗位聘任委员会主任和出席委员签字有效。(9)、由人事处进行最终形式审核,并为新聘用专职辅导员教师办理进校手续和其他相关手续。 各

6、院系应完整按照以上环节完成专职辅导员教师招聘工作,力争做到公正、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四、专职辅导员教师的转岗及审批各院系应按照复旦大学专职辅导员队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确保专职辅导员全职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1、专职辅导员聘期四到六年,如因特殊需要,中途调离专职辅导员教师岗位的,须报学工部或研工部批准,并报人事处备案。2、如果需要在校内转到其它岗位的,必须是该岗位属于空缺岗位。转到专任教师或专职研究人员岗位的,须按照学校转岗位的相关规定,填写申请审批表,严格审查学历学位及教学科研水平,并参照关于加强规范公开招聘一般新进人员工作的暂行规定,经岗位聘任委员会(含学术委员会成员)讨论通过,报人事处审核

7、备案。人事处 、学工部、研工部二七年四月附2: 经济学院专职辅导员教师岗位管理细则一、专职辅导员教师岗位的设置专职辅导员教师岗位是指在院系全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其管理工作的思政教师岗位,包括具体负责院系学生工作的专职学生委员、学工组长、研工组长和专职辅导员。1、鼓励教师担任本科生和博士生辅导员,具有中级职称的教师担任本科生辅导员(约100人/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博士生辅导员(约40人/班)。2、选拔优秀本科生和优秀硕士生加入“人才工程”培养计划,担任本科生和硕士生辅导员。3、招聘专职辅导员担任学生辅导员。二、经济学院专职辅导员教师岗位职能1、基本要求:专职辅导员教师岗位的招聘须是硕

8、士以上学历,并且具备如下条件: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奉献精神强,踏实肯干,工作细致;关心热爱学生,善于做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优秀的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2、聘任关系属于学工组或研工组,需要兼任一个班的辅导员岗位,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要求坐班,保证4/5工作精力在本岗位上。4、考核按照专职辅导员教师岗位系列进行考核,享受学院的福利津贴,工作量和奖金额度参照学院行政的奖励标准,额度由学院班子会议决定。另外担任的教学科研任务不超出1/5工作精力,以不影响岗位工作为标准,按照实际工作情况计算工作量或补贴。5、专职辅导员教师岗位原则上按照学校的专职辅

9、导员系列进行职称申报与评定。6、专职辅导员教师岗位聘期4-6年,如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变动。如需转岗,按照学校、学院相关规定进行。三、加强辅导员队伍的选拔、培训、考核与激励“专职辅导员教师岗位”将纳入学院人力资源统一规划与管理,完善选拔、聘用、培训、考核、奖惩等程序。1、公开选拔聘用,专职辅导员选拔秉承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纳入学院人才招聘统一流程。2、坚持学习培训,增加技能培训与业务指导。3、加强考核奖惩,学期末和年终进行考核。4、加强梯队培养,形成学生骨干、人才工程预备队队员、专职辅导员、学(研)工组长这一辅导员队伍的梯队,对于表现优秀的进行相应的奖励。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院学生工作组经济学

10、院研工组20XX年2月1日篇二:辅导员管理制度山东华睿电气有限公司辅导员管理制度辅导员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进一步落实培训管理制度,坚持以“传、帮、带”为核心的员工培训制度,确保培训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度,通过实施员工辅导员负责制,使员工培训工作有序开展,特制订本实施细则,对员工辅导员的选拔、职责、考评与激励做说明,便于规划公司员工的培训体系。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华睿电气有限公司的全体员工辅导员三、辅导员的选拔:1、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2、由部门负责人选拔出一至两名熟悉岗位业务操作程序和拥有相关技术能力的普通员工;3、外聘技术顾问或高级技师;4、其他平行行政部门。四、辅导员的职责:1、加强员工

11、在岗位操作过程的技能提升,完善各工序操作标准;2、使基层岗位的负责人能规范地开展辅导工作,真正起到传、帮、带作用;3、引导并解答公司员工在操作及业务当中遇到的问题及瓶颈;4、协助员工熟悉工作岗位环境、融入公司,关心员工的工作状况,增加员工归属感,从而减少流失率。五、相关部门及其职责:(一) 人力资源部:1、制定相关辅导员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监督辅导员工作的开展;2、定期由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安排辅导员座谈会,以及时了解员工动态,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得到沟通解决;3、收集各部门员工辅导员的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考核结果,定期检查员工辅导员工作执行情况,收集辅导员相关考核资料并存档。(二)用人部门负

12、责人:1、由负责人确定相关部门工作所需的业务技能;2、监督并协助辅导员制定培训计划并审核通过;3、督促辅导员按照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并填写培训记录,并与辅导员与培训员工及时沟通,如有问题应提早发现进行问题解决;4、负责制定培训员工考核题目,并组织培训员工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交由人力资源统计存档。作为一项参评重要依据3、设立辅导员补助奖金,每月对优秀辅导员进行奖励。八、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实施、修改和解释,颁发之日起生效。人力资源部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篇三:20XX年版: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13、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高等学校应当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高等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第三条 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14、。第二章 要求与职责第四条 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不得有损害党和国家利益以及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二)敬业爱生。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献身教育事业、引领学生思想和服务学生成长为己任。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在职责范围内,不得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三)育人为本。把握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成长规律,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5、。尊重学生独立人格和个人隐私,保护学生自尊心、自信心和进取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党和人民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四)终身学习。坚持终身学习,勇于开拓创新,主动学政治教育理论、方法及相关学科知识,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参与社会实践和挂职锻炼,不断拓展工作视野,努力提高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五)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引领社会风尚,以高尚品行和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不得有损害职业声誉的行为。第五条 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宣传教育,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不断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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