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选拔任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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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员选拔任用制度篇一: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企业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公司改革与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根据中国共产党 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总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工作规则

2、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党管干部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原则;管人与管资产、管人与管事相统一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分类分层管理原则。第三条 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适应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的要求。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公司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下、副厂处长以上领导干部。第五条 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第二章 选

3、拔任用条件第六条 公司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对搞好企业充满信心,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立志改革开放,依靠广大职工办企业,工作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经营管理能力强,熟悉本行业务,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具有金融、科技和法律等方

4、面基本知识,善于根据市场变化作出科学决策;具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第七条 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在下一级任职的经历;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

5、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身体健康;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第八条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第九条 一般应从后备干部中选拔。第三章 干部任免、聘任第十条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产生各级党委、纪委成员及其负责人。第十一条 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负责人的产生按有关规定履行民主程序。第十二条 党群部门领导干部按规定权限实行委任制。 第十三条 行政领导干部实行聘任制度。 聘期一般为三年,任期届满,根据工作需要及本人意愿可以续聘。 新聘任的领导

6、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评胜任现职的正式聘任,不胜任的予以解聘。第十四条 领导干部任免、聘任,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采取领导推荐、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民主推荐、自荐及公开招聘的方式产生人选;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会议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对新提职或副职提正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公示。 党委、董事会、总经理按规定程序任免、聘任(解聘)。第四章 后备干部管理第十五条 实行后备干部工作制度。第十六条 在党委领导下,组织部门具体负责选拔、培养和管理。篇二:企业干部任用选拔制度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

7、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公司人员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和经营任务等工作顺利进行。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二)坚持职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五)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各分公司、部门的中层领导干部。第四条 中层干部作为高层决策的执行者和基层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

8、位置非常重要,一个 单位中层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能力高低、作风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单位的总体工作面貌。第五条 企业中层干部在拟任职前应当进行统一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列入企业中层干部序列。第六条 企业经济发展委员会履行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第二章 选拔任用条件第七条 企业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努力学习和提高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的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二)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自身学习,讲实话

9、、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开展好工作的组织的能力和一定的工作经验;(三)以身作则,律人先律己,密切联系企业职工及所在部门及时解决和向上级汇报出现的问题,反对不正之风,敢于同歪门邪道作斗争;(四)正确行使上级领导所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自觉接受公司相关部门和全体职工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第八条 提拔担任企业中层干部的职工,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一)担任副主任级(副厂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下一级职务(科员(主任)或相当于科员(主任)岗位)工作两年以上。(二)担任主任级(厂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下一级职务(副主任(副厂级)

10、或相当于副主任(副厂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三)拟选拔主任级干部,原则上一般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四)选拔使用干部,一般应从后备干部中选拔。对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批准同意后可破格提拔。第三章 考察第九条 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所考察的内容:考察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一)“德”的方面,要政治坚定,公道正派。一是思想品德。包括理想信念,宗旨意识,贯彻执行党的 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二是职业道德。包括爱岗敬业,锐意进取,无私奉献精神,事业心、责任心,使命感等。三是家庭美德。包括尊老爱幼,人生观、价值观,志趣爱好,家庭和睦、

11、邻里和谐等。四是社会公德。包括社会责任、群众观点态度、人际关系以及遵守公共道德情况。(二)“能”的方面,要业务精通,开拓创新。一是工作思路,包括本人的发展观、政绩观及工作中的战略思维和创新意识、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四是心理素质,主要看本人工作干事中的意志和自信心及对复杂情况的心理承受能力。(三)“勤”的方面,包括工作积极性、纪律性、责任心和出勤率等。一是精神态度,主要看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学习态度;二是工作作风,主要是了解深入实际,讲求实效,平时是否肯学肯钻、任劳任怨,是否达到了规定的出勤率等方面情况。(四)“绩”的方面,要坚持正确政绩观,有强烈的事业心。一是履行职责情况及成效,主要看

12、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和抓落实、促发展情况。二是工作质量,完成的各项工作符合质量要求,无人为差错,无责任事故。三是解决复杂问题、敢于和善于解决复杂问题;四是基础工作,不搞短期行为,重复施工,重视基础工作和常规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情况。(五)“廉”的方面,要防微杜渐,清正廉洁。主要是执行公司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严格要求自己情况,有无违纪现象;自身修养,爱好是否积极健康,自觉抵制不健康行为,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廉洁自律等状况。第四章 程序第十条 选拔任用程序(一)民主推荐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

13、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二)考察必须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并应听取考察对象的上级、同级、下级的意见,尽可能广泛、深入、细致。考察结束后,由经营管理委员会派出的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将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领导班子汇报研究并提出意见。(三)酝酿人选在拟定人选决定前,应在领导班子中进行充分酝酿,必要时征求上级业务部门的意见。(四)征求意见、民主测评在确定拟考察对象的基础上,发放征求意见、民主测评表。对考察对象进行意见征求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同意票不超过半数的人员不能选拔为中层领导。篇三:20XX版新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图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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