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矿山出入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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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下矿山出入井管理制度篇一:非煤矿山出入井登记制度出入井登记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护劳动者安全,规范入井人员行为,跟据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矿业公司自身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凡在矿业公司从事井下生产的单位和从事有井下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循本制度。第二章 出入井人员的管理第三条 实行出入井登记制度,安全环保部负责矿业公司井下作业员工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第四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入井人员管理的具体规定,认真做好出入井人员的统计。第五条 员工出入井的管理:各车间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员工出入井登记的记录。班组长在每班安全交班会后,分派完工作任务应认真记录班组入井人员姓

2、名、入井时间、入井去向;员工在作业结束返回井上后应立即到班组长处登记出井人员姓名、出井时间。班组长在下班前应核对本班作业人员出入井情况,如核对入井作业人员下班时没有返回地表的,要核实没有返回的原因,核实不到人员去向的向上级领导汇报。第六条 车间管理人员出入井的管理:各车间综合员负责车间管理人员出入井登记的管理。各车间管理人员到井下作业现场时,应到本车间综合员处登记入井人员姓名、入井时间、入井去向;在返回地表后要立即到综合员处登记出井人员姓名、出井时间。综合员在下班前应核对登记人员出入井情况,如核对入井人员下班时没有返回地表的,要核实没有返回的原因,核实不到人员去向的向上级领导汇报。第七条 机关

3、科室人员出入井的管理:各科室科长负责本科室人员出入井人员的登记管理。各科室人员到井下作业现场时,应到科长处登记入井人员姓名、入井时间、入井去向;返回到地表后到科长处登记出井人员姓名、出井时间。各科室科长下班前应核对本科室登记人员出入井情况,如核对入井人员下班时没有返回地表的,要核实没有返回的原因,核实不到人员去向的向上级领导汇报。第八条 外来人员出入井的管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人员、检查人员、见习人员)到本单位需要入井时由接待的科室、车间负责登记入井人员的情况;单位接待人员由本单位调度负责统一登记。第九条 夜班、值班人员出入井的管理:在夜班时,调动维修人员入井作业时要通知调度登记出入井人员的姓

4、名、出入井时间、去向;值班人员入井时到值班领导处登记出入井人员的姓名、出入井时间、去向。第十条 严禁他人替签情况发生,出入井人员要亲自到管理人员处签到;管理出入井人员登记表的人员不在单位时,要指定他人负责登记。第三章 监督检查第十一条 各单位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各车间、班组、科室人员出入井的登记情况。第十二条 矿业公司安环部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查各单位人员出入井的登记情况,发现出入井没有登记或登记混乱的,矿业公司将给予考核。第四章 附 则第十三条 本制度与上级相关规定、制度相抵触时,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制度执行。第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月1日起施行。附:出入井

5、人员登记表( )出入井人员登记表单位: 年 月备注:此表由各采矿单位科室、车间、班组填写,月末报安全科保存。篇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规范AQ2031-20XX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20XX-07-15发布20XX-09-01实施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6423-20XX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

6、B 50026-20XX 工程测量规范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5-20XX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AQ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 通风系统AQ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 通风系统检测EJ 378-1989 铀矿山空气中氡及氡子体测定方法3术语和定义监测监控系统 monitoring and supervision system由主机、传输接口、传输线缆、分站、传感器等设备及管理软件组成的系统,具有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和声光报警功能,用于监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通风机

7、开停状态、地压等。主机 host用于接收监测信号,并具有校正、报警判别、数据统计、磁盘存储、显示、声光报警、人机对话、输出控制、控制打印输出等功能的计算机装置。分站 substation监测监控系统中用于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置。传感器 transducer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有毒有害气体传感器 deleterious harmful gas transducer连续监测地下矿山环境气体中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装置。开停传感器 on off status trans

8、ducer连续监测地下矿山中机电设备“开”或“停”工作状态的装置。监测监控设备 mine monitoring equipment矿山井下用于监测监控的传感器、分站及线缆等的总称。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 portable deleterious gas alarm detector具备气体浓度显示及超限报警功效的便携式仪器。4建设原则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依据GB16423-20XX的要求和矿山实际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应进行设计,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建设。鼓励将监测监控系统与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进行总体设计、建设。监测监控系统应能实现以下管理功能:-实时显示各个监测点的监测数据,并

9、可以图表等形式显示历史监测数据;-设置预警参数,并能实现声光预警;-视频监控应支持按摄像机编号、时间、事件等信息对监控图像进行备份、查询和回放。监测监控中心设备应有可靠的防雷和接地保护装置。主机应安装在地面,并双机备份,且应在矿山生产调度室设置显示终端。井下分站应安装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且围岩稳固、支护良好、无滴水、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装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应配备分站、传感器等监测监控设备备件,备用数量应能满足日常监测监控需要。主机和分站的备用电源应能保证连续工作2h以上。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应传输到主机。电缆和光缆敷设应符合GB16423-20XX中的

10、相关规定。监测监控系统应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测监控系统安装完毕和大修后,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测试、调校,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5有毒有害气体监(检)测地下矿山应配置足够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应能测量一氧化碳、氧气、二氧化氮浓度,并具有报警参数设置和声光报警功能。人员进入独头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之前,应开动局部通风设备通风,确保空气质量满足作业要求;人员进入采掘工作面时,应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从进风侧进入,一旦报警应立即撤离。鼓励有条件的矿山企业采用传感器对炮烟中的一氧化碳或二氧化氮进行在线监测,一氧化碳或二氧化氮传感器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每个生产

11、中段和分段的进、回风巷靠近采场位置应设置一氧化碳或二氧化氮传感器;-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回风出口510m回风流中设置一氧化碳或二氧化氮传感器;抽出式和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风筒出风口后1015m处设置一氧化碳或二氧化氮传感器;-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m处应设置一氧化碳和烟雾传感器;-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巷壁应不小于。一氧化碳传感器和烟雾传感器距顶板应不大于,二氧化氮传感器距底板应不高于。一氧化碳报警浓度不应高于24ppm,二氧化氮报警浓度不应高于。开采高含硫矿床的地下矿山,还应在每个生产中段和分段的进、回风巷靠近采场位置设置硫化氢和二氧化硫传感器。开采有自然发火危险

12、矿床的地下矿山,还应定期采用便携式温度检测仪进行检测。硫化氢和二氧化硫传感器的安装位置距底板应不高于,温度和烟雾传感器距顶板应不大于。硫化氢报警浓度不应高于,二氧化硫报警浓度不应高于。开采含铀(钍)等放射性元素的地下矿山,应监测井下空气中氡(钍射气)及其子体浓度,氡及其子体的监测应符合EJ378-1989的规定。6通风系统监测井下总回风巷、各个生产中段和分段的回风巷应设置风速传感器。主要通风机应设置风压传感器,传感器的设置应符合中主要通风机风压的测点布置要求。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能准确计算风量的地点。风速传感器报警值应根据确定。主要通风机、辅助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开停传感器。7视频监控提升人

13、员的井口信号房、提升机房,以及井口、马头门(调车场)等人员进出场所,应设视频监控。紧急避险设施及井下爆破器材库、油库、中央变电所等主要硐室,应设视频监控。安装在井下爆破器材库和油库的视频设备应具备防爆功能。井口提升机房应设有视频监控显示终端,用于显示井口信号房、井口、马头门(调车场)等场所的视频监控图像。视频监控的功能与性能设计、设备选型与设置、传输方式、供电等应符合GB50395-20XX的规定。视频监控图像质量的性能指标应符合GB50198-1994的规定。8地压监测对于在需要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铁路、水体下面开采的地下矿山,应进行地压或变形监测,并应对地表沉降进行监测。存在大面积采空区

14、、工程地质复杂、有严重地压活动的地下矿山,应进行地压监测。变形监测的等级和精度要求应满足GB50026-20XX有关要求。9维护与管理应制定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及监测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等规章制度。应指定人员负责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监测监控设备应定期进行调校,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应立即更换。系统发出报警信息时,监测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置,处置结果应记录备案。应建立以下台账及报表:-监测监控设备台账;-监测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监测监控检修记录表;-监测监控巡检记录表;-传感器调校记录表;-报警记录月报表。报警记录月报表应包括打印日期和时间、传感器设置地点、所测物理量名称、报警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每次报警的最大值、对应时刻及平均值、每次采取措施时间及采取措施内容等。应绘制监测监控系统布置图,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图应标明传感器、分站等设备的位置,以及信号线缆和供电电缆走向等。每3个月应对监测监控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视频监控的图像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个月。相关图纸、技术资料应归档保存。篇三:非煤矿山井采作业区出入井人员管理办法井采作业区出入井人员管理办法为加强井下安全生产,严格出入井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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