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激励制度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0894146 上传时间:2019-06-19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5.3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表彰激励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表彰激励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表彰激励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表彰激励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表彰激励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表彰激励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表彰激励制度(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表彰激励制度篇一:激励表彰制度激励表彰制度为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使党员能够真正地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从而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努力营造弘扬先进、鞭策后进、革除落伍的良好氛围,特指定本制度。一、权利激励通过落实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权利来树立广大党员的自豪感和责任感。二、荣誉激励通过党员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表彰发挥先锋作用突出的党员来号召广大党员学习先进,力争先进。三、物质激励对工作突出、成绩优异、贡献特别的党员除了着重从精神上予以奖励外,还给予一定的实物奖励。四、政治激励对优秀党员和先进党组织进行大力表彰和奖励的同时,把优秀党员作为优先选拔干部的一个重要条件。篇二:五年级(2)班学生为全

2、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代新人,鼓励广大学生学习、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制度。奖项设置:一、 “优秀学生”奖1.思想品德方面(1) 爱国爱校,有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乐于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2) 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法纪,遵守社会公德。(3) 讲文明,懂礼貌,关心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尊敬师长。2.学习方面(5)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各科学习全面发展。(6) 考试学科学期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其中最低

3、分不低于75分。(7) 考查学科学期(期末)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3.身体方面(8) 积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体育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9) 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锻炼课,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体育成绩达标。二、 “学习标兵”奖1、期中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科目班级排名前三名。综合科目年级排名前三名。2、期末考试: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 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科目班级排名前三名。综合科目年级排名前三名。三、 “优秀学生干部”奖1.担任班、校学生干部,热心学校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2

4、.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较好发挥骨干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得到老师、同学一致好评。3.考试学科学期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考查学科学期成绩均在良好或70分以上。4.品德等次为“优秀”。四、“文明学生”奖1、思想品德方面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对班级有一定贡献,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帮助他人,品德等次为“优秀” 。2、行为习惯方面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课遵守纪律,语言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故意损坏公物。3、学习态度方面学习态度端正,按时完成各科作业,学习有上进要求和趋势,各科成绩在合格以上(包括考查学科)。五、 “显著进步”奖1、学习成绩或其他方面有显著进步。2

5、、品德等次在“良好”(含)以上。六、“竞赛”奖1、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有优异表现,获得荣誉称号的;2、在校外关于学生参与的各类活动中,获得荣誉,为学校增光的。七、奖项的评选方式(一)评选办法1各奖项每学期评选一次。2由班级提名、评议,班主任审议并填写学生评优表,交教导处及政教处。教导处、政教处综合意见后最后审批公布,并填入学生素质报告单和学校档案。(二)奖励办法1、学校经核实,视其成绩给予适当奖励。2、学校张榜公布、大会表彰,颁发证书和奖品。篇三:表彰奖励办法学校表彰奖励管理办法(第二次修改,讨论稿,请修改)(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为了规范学校表彰奖励工作,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导向和激

6、励作用,进一步调动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营造爱岗敬业、奋发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 表彰奖励是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成绩显著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集体、个人给予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第3条 凡以学校党政名义对我校部门、集体或教职工个人进行的表彰奖励,或者以学校党政名义向校外有关机关、组织推荐我校部门、集体或教职工个人受表彰奖励,均必须执行本办法的规定。对学生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的管理办法、奖项设置方案和评选条件由学生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第4条 表彰奖励分为综合性表彰、专项性表彰、特殊性表彰,按奖励对象又分集体表彰、个人表彰。(一)综合性表

7、彰。是对在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综合评价特别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一般四至五年开展一次。(二)专项性表彰。是对在某一业务范围或某一阶段性工作中做出优良成绩、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一般阶段性工作结束时表彰一次或一至二年表彰一次。(三)特殊性表彰。指对在重大项目、特殊事件或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可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表彰。集体表彰:1.受到校外有关机关表彰的先进集体或荣誉称号集体;2.学校表彰的年度考核为先进集体;3.学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党支部;4.在校外有关机关组织开展的活动中为我校争得荣誉的集体。个人表彰:1.受到校外有关机关表彰的先进个人或荣誉称号获得

8、者;2.学校表彰的年度先进工作者和获专项奖的个人;3.学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4.在校外有关机关组织开展的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个人。第条 校外有关机关、组织、机构的奖励分为以下五类: 第一类 上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第二类 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的表彰奖励;第三类 上级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及其工作部门的表彰奖励,以及由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授权的表彰奖励;第四类 中央开放大学、省开放大学、城市职业学院的表彰奖励;第五类 工会、共青团、妇联的表彰奖励。各类协会、民间机构、组织的表彰奖励原则上不列入学校表彰奖励范畴。第条 表彰奖励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

9、则,坚持合理设置奖项、严格执行标准、逐级评选推荐、重点面向基层、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第条 表彰奖励工作由学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全校统筹考虑、综合平衡,相关机构审议,监察部门监督。第二章 校内表彰奖励项目第8条 校内表彰奖励项目的设置必须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必须有利于调动学校部门和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必须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必须避免相同或相近奖项的重复设置,必须与上级机关相关项目相衔接。第9条 设置学校党政表彰奖励的奖项必须由学校党委或行政批准。学校各部门可根据职责权限和工作需要自设表彰奖励项目并制定具体的评选办法,评选办法

10、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此类项目以设置部门的名义表彰奖励,不以学校党委、行政的名义表彰奖励。第10条 学校党政表彰奖励的项目包括常设奖和专项奖。学校党政表彰奖励的常设奖有“先进集体”、“十佳优秀教师”、“十佳优秀班主任”、“十佳先进工作者”、 “十佳优秀中层干部”和年度考核优秀等。常设奖项一般一年评选一次。奖项具体设置方案和评选办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制订,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实施。学校党政表彰奖励的专项奖按照党建群团、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管理工作、教学工作、竞赛工作、科研工作、学生工作、招生工作、综合治理工作等十个系列分别设置。学校党政表彰奖励的专项奖主要有:(一)党建群团方面有“

11、优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和工会、团委工作方面的奖项,奖项具体设置方案和评选办法由党委办公室牵头,工会、团委参与制订,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实施。(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等,奖项具体设置方案和评选办法由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制订,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实施。(三)宣传工作方面有“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等,奖项具体设置方案和评选办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制订,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实施。(四)管理工作方面有管理效能奖等,奖项具体设置方案和评选办法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制订,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实施。(五)教学工作

12、方面有“教学工作先进集体”、“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教学优秀奖”和“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等,全日制教学的奖项具体设置方案和评选办法由教务处负责制订,开放教学的奖项具体设置方案和评奖办法由开放中心负责制定。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实施。(六)竞赛方面有“两课”评比、创新大赛、技能大赛、信息化大赛、文明风采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根据全国、省、市、学校的奖项设置,其一、二、三等奖的奖励方案由教务处、学工处负责制订,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实施。(七)教科研工作方面有“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等,奖项具体设置方案和评选办法由教科室负责制订,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实施。(八)学

13、生工作方面有“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优秀班主任”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等,全日是的奖项具体设置方案和评选办法由学生处、就业办公室负责制订,开放教育辅导员方面的奖项具体设置方案和评奖办法由开放中心负责制定。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实施。(九)招生工作方面有“招生工件先进个人”、“招生工作标兵” ,全日制招生的奖项具体设置方案和评选办法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制订,开放教育招生的奖项具体设置方案和评选办法由开放教育中心负责制订,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实施。(十)综合治理工作方面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等,具体奖项设置方案和评选办法由保卫处负责制订,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实施。第11条 对于在学校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重要工作、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确有必要表彰奖励,经学校党委、行政同意可设置学校党政表彰奖励的非常设奖项。非常设奖项表彰奖励工作方案由相关部门提出、经相关机构审议通过,报请学校党委、行政审定后实施。第12条 学校党政表彰奖励项目在评选时间上应与上级机关相关项目的评选年份相衔接,一般不在同一年份集中进行多个系列多项表彰奖励。第三章 表彰奖励程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