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教育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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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教育培训制度篇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培训暂行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培训暂行规定(年月日公安部发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培训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培训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政治教育与业务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始终贯彻世界观、人生观和廉洁奉公的教育,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第三条 各级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学校依照本规定组织和实施培训工作。 第四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必须依照本规定接受培训。人民警察上

2、岗、授衔、晋升警衔和晋升职务必须经过培训,培训的成绩、鉴定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上岗、授衔、晋升警衔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不予授衔、晋升。第五条 人民警察参加和接受培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第二章 培训种类第六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培训分为新录用人民警察初任培训,警衔晋升和职务晋升培训,专门业务与岗位培训,知识技能更新培训。根据人民警察的职务和衔级,实行高级培训,中级培训,初级培训。第七条 高级培训,包括警督选升警监以及晋升厅(局)级职务人员的晋升培训,厅(局)级和警监警衔人员的专门业务与岗位培训、知识技能更新培训。第八条 中级培训,包括警司晋升警督以及晋升处级职务人员的

3、晋升培训,处级和警督警衔人员的专门业务与岗位培训、知识技能更新培训。第九条 初级培训,包括新录用人民警察初任培训,晋升科级职务人员的晋升培训,一级警司警衔以下人员的专门业务与岗位培训、知识技能更新培训。人民警察学校毕业生,可以不参加新录用人民警察初任培训。第十条 警衔晋升和职务晋升培训,根据需要可以合并进行。第三章 培训课程和时间第十一条 新录用人民警察初任培训的主要课程是:政治基础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安业务基础知识、警体训练。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个半月。第十二条 警衔晋升和职务晋升培训的主要课程是: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行政管理、公安管理、领导科学、公安工作研究和警体训练。集中培训时间不少

4、于个半月。第十三条 专门业务与岗位培训的课程,根据专项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培训时间不少于个半月,政保、治安、刑侦、预审和科技部门的培训不少于个月。第十四条 知识技能更新培训的课程和时间,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确定。 第十五条 高级培训使用公安部编写或者指定的教材,中级培训使用公安部统一编写的人民警察中级培训教材,初级培训使用公安部统一编写的人民警察初级培训教材。第四章 培训管理第十六条 人民警察培训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高级、中级、初级培训分别由公安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以及地(市)公安处(局)组织、管理。第十七条 公安部指导、协调、管理全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培训工作,组织制定培训规定,培

5、训总体规划、培训教学计划,培训教学大纲和培训工作评估方案,编写培训教材。第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指导、协调、管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警察培训工作,根据公安部制定的培训总体规划,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培训实施规划,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第十九条 地(市)公安处(局)指导、协调、管理本地区人民警察培训工作。根据公安厅(局)的规划,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第二十条 公安部或者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按照各级人民警察学校设置标准,审定承担高级、中级、初级培训资格的学校,统一颁发培训资格证书。不具备培训资格的学校,不能承担培训任务。第二十一条 公安部和省、自治区、直辖

6、市公安厅(局)分别组织人民警察培训工作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择优奖励。第五章 培训学校和任务第二十二条 公安部部属高等学校主要承担全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高级培训,以及公安部举办的其他培训。同时承担公安部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中级培训和初级培训。第二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所属人民警察学校,主要承担本地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中级培训,以及公安厅(局)举办的其他培训。同时承担公安厅(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初级培训。第二十四条 地(市)人民警察学校,承担本地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初级培训。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警察学校按照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实施培训。第二十六条 承担培

7、训任务的人民警察学校,应当按照各级人民警察学校设置标准进行建设。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列入武警序列的公安边防、消防、警卫系统的警官和文职干部的专门业务与岗位培训、知识技能更新培训,分别纳入相应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高级、中级、初级培训。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公安部政治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1995年08月16日 实施日期:1995年08月16日篇二:公安局干警教育培训网方案朔州市公安局干警教育培训考核系统建设方案目 录一、项目概述 . 3二、项目建设目标及技术要求 . 3建设的目标 . 3建设的技术要求 . 4三、系统总体设计 . 4系统设计

8、原则 . 4技术架构设计 . 6四、系统功能设计 . 7网站页面设计 . 7网站主要功能设计 . 8 网站内容管理 . 8学习社区 . 9在线学习系统 . 9五、网站安全设计 . 19管理网站运行环境 . 19身份认证技术 . 19存储加密技术 . 19日志 . 20网站数据备份 . 20六、实施方案 . 20七.系统建议配置 . 21硬件服务器配置 . 21软件配置 . 22八项目预算 . 23一、项目概述随着计算机及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在国家大力推动政府政务公开、加快信息化建设的宏观背景下,也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干警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干警队伍,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根

9、据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干警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必须加强对干警教育培训的改革和紧迫性。网上培训的优势有:一,节约成本:使用网络电子化培训能够节约组织培训的人工费、场地费、车旅费等;二,提升培训效率,使用网络电子化培训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充分利用干警空余时间进行学习,能够通过网络论坛和实时交流学习心得,分享学习经验,可以根据干警的需求安排相对应的课程,达到培训针对性的目的;三,建立学习型组织,通过网络电子化培训,充分调动干警培训的积极性和学习的主动性,建立独有的学习氛围,不断的提升各级岗位干警的业务素质,达到了建立有问必答,有疑必解,积极主动的的学习型组织。二、项目建设目标及技术要求建设的目标创建教育培训新形式,提升教育培训手段,推进教育培训管理现代化,打造现代化、科技化、精确化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属于自己的在线培训中心,为创建学习型单位,全面提高干警职工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提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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