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与艺术项目测评实施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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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审美与艺术项目测评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审美与艺术项目测评范围为高中艺术领域的课程修习情况测评;参与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与审美与艺术相关的教育教学活动情况。审美与艺术项目测评等第认定,应根据美术和音乐的综合评定结果进行合成,等第合成的基本条件如下:等第等第合成条件A两个科目都为A等。一个科目为A等,一个科目为P等。P一个科目为A等,一个科目为P等。两个科目都为P等。一个科目为P等,一个科目为E等。E一个科目为P等,一个科目为E等。两个科目都为E等。审美与艺术项目测评实施方案和具体办法,由各市、县(市、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在项目测评等第

2、合成时,当学生出现一科目为A等,一科目为P等,是否能够确定为A等,或一科目为P等,一科目为E等,是否能够确定为P等,应本着严格遵循程序、严格按照比例,由审美与艺术项目测评小组或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音乐科目和美术科目A等比例一般应分别控制在20%以内(或不超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比例),以确保两科目合成以后,审美与艺术项目测评的A等比例总体不超过25,E等比例不超过5。音 乐一、基本要求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审美与艺术项目中音乐科目测评是以浙江省普通高中音乐学科教学指导意见、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为依据确定的。本科目测评旨在引导学生达到以下基本要求: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对音乐

3、有学习兴趣、学习爱好和参与实践、学习的热情。能从不同形式、不同层面感受、理解、体验音乐作品的音响、形式、情绪、格调、人文内涵。有一定的音乐鉴赏和评价的能力,有健康向上的审美观。初步了解不同国家的音乐传统及优秀作品,理解和尊重文化的多样性。对音乐中涉及的亲人、他人、人类、祖国的音乐艺术及一切美好事物有挚爱之情。有良好的与人合作、交流的品质。对生活和美好未来有积极乐观的态度、向往与追求,思考并规划人生,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2过程与方法通过对音乐作品的感受、体验、比较、探究,能初步理解音乐作品的情感内涵、基本明白音乐语言所蕴涵的情感、格调、思想倾向、人文内涵。并通过合作性、探究性学习,拓展想象空间,

4、诱发创造性思维。通过比较音乐的不同体裁、形式、风格、表现手法和人文背景,初步掌握分析和评价音乐的能力。通过教学实践过程和参与社会音乐类实践活动,促进与人交流、交往与合作的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3知识与技能通过对不同时期、不同民族、不同体裁和不同风格音乐作品的欣赏,初步学习音乐的表现手段,了解音乐的历史与发展,认识音乐的社会功能。通过对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的学习,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通过参与教学中的表演及创作活动以及参与社会音乐类实践活动,初步具备与其相关的表演、创作能力。二、内容和标准模块测评内容测评标准备注音乐鉴赏鉴赏一个作品,范围如下:1中外民族民间音乐(声

5、乐、器乐作品)。2中外经典创作音乐作品。3中外通俗音乐作品。(具体曲目参照教材)。1积极参与音乐鉴赏模块的学习活动,养成良好的音乐欣赏习惯。2学会鉴赏音乐的基本方法,能够用音乐术语(旋律、节奏、音色、速度、力度等)描述、分析音乐的艺术表现和风格特点。3对音乐作品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和评价、判断能力;在鉴赏中体现一定的音乐文化素养;形成自我观点。必测内容音乐表演歌唱演唱一个声乐作品。范围:可参考歌唱教材中的内容,也可学生自选。演唱形式在独唱、重唱、合唱中任选一项。1积极参与歌唱模块的学习活动。2了解歌唱的基本发声方法,不同演唱形式。3具体标准:合唱:能注意倾听各声部的声音,保持声部间的和谐与均衡;

6、理解作品的创作意图,并对指挥的动作做出敏锐的反应。重视合唱曲目的积累,参与排练合唱曲35首。重唱:能独立承担一个声部的演唱任务并做到与其他声部的默契、和谐。独唱:能较深入地理解作品的题材及风格,并能依据自己的声音特点,自信地、有表情地歌唱。能够较熟练地运用乐谱学唱歌曲。选测内容演奏演奏一个器乐作品。范围:可参考演奏教材中内容,也可由学生自选曲目。演奏形式在独奏、重奏、合奏中任选一项。1 积极参与演奏模块的学习活动。2了解各种乐队的组合、结构类型、各种乐器的音色特点和基本演奏方法。3掌握某件乐器演奏的基本技能,演奏姿势和方法正确,对作品的演奏完整、清晰、流畅。具体分为:合奏:能够调整自己的乐器,

7、使其符合乐队演奏要求;正确奏出自己声部的音乐,并与其他声部和谐和平衡;能理解作品的创作意图并对指挥动作作出正确的反应;能根据自己对作品的感悟,发表对作品艺术处理的观点。重奏:能独立承担一个声部的演奏任务并做到与其他声部的默契、和谐;独奏:能较深入地理解作品的题材及风格,并能自信地、有表情地演奏乐曲。舞蹈表演一个舞蹈。范围:可参照音乐与舞蹈教材中作品,也可由学生自选作品。舞蹈类别:中国汉族民间舞蹈、中国少数民族舞蹈、中国古典舞、芭蕾舞、外国民间舞蹈、现代舞、社交舞。1积极参与音乐与舞蹈模块的学习活动。2了解舞蹈及相关文化知识,能评价不同舞蹈及其音乐的特色、风格。3表演时较准确地把握舞蹈风格,音乐

8、节奏感强;达到舞蹈和音乐吻合,动作风格统一;舞姿优美,动作流畅。 戏剧1配乐朗诵一个作品。2表演戏曲选段。3歌剧片段演唱。4一个小型音乐剧或小品表演。以上内容任选一项1积极参与音乐与戏剧模块的学习活动。2了解我国传统戏剧及中外歌剧的起源、发展、流派风格、3主要代表人物及艺术成就,并能对具有代表性的作品作出评价。具体标准:配乐朗诵:选配适当的音乐,有表情地朗诵散文,诗词、寓言、童话等文学作品;戏曲:能够有表情地演唱我国的戏曲唱段;歌剧:能够有表情地演唱中外歌剧选段;音乐剧、小品:能够选择合适的题材,创编有配乐的戏剧小品或小型音乐剧进行表演。音乐创作作曲创作一个小型音乐作品。1积极参与创作模块的学

9、习活动。2了解音乐作品结构的一般常识及基本作曲手法,知道音乐创作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3具体标准:为歌词谱曲一首;能在电脑上运用数字音序和数字音频软件进行简单的音乐编辑或创作作品一首;为旋律配置简易伴奏一首;利用各种不同的音源材料,进行某一主题的命题创作;采集、整理优秀的民间音乐,并对其改编或创作作品一首。(五项内容中任选一项)电脑音乐电脑音乐编辑与创作三、等第认定1修习模块的等第认定条件:(1)音乐鉴赏:达到音乐鉴赏三项测评标准的为A等;基本达到一、二两项要求的为P等;未能达到上述三项基本要求的为E等。(2)音乐表演分歌唱、演奏、舞蹈、戏剧四项内容。歌唱:独唱、重唱、合唱任选一项,完全达到测评

10、标准的为A等第;初步达到以上要求的为P等第,以上要求未能达到的为E等。演奏:完全达到评价标准的为A等;初步达到测评标准为P等;各项要求未能达到的为E等。舞蹈:完全达到评价标准的为A等;初步达到测评标准的为P等,以上要求均未能达到的为E等。戏剧:完全达到评价标准的为A等;初步达到测评标准的为P等;对所选内容未能完成的为E等。(3)音乐创作:能较好完成其中任一项内容的为A等;能基本完成其中任一项内容的为P等;不能完成所选项目的为E等。2音乐科目的等第认定条件:(1)音乐科目等第的综合评定由音乐鉴赏模块等第加其他一个内容模块等第合成:科目等第模块等第A2A1A、1PP1A、1P2P;1A、1E1P、

11、1EE1P、1E2E2A认定A等;1A、1P者可认定为A等或P等; 2P认定为P等,1A、1E可认定为P等;1P、1E者可认定为P等或E等;2E认定为E等。当学生出现一模块为A等,一模块为P等,是否能够确定为A等;或当学生出现一模块为P等,一模块为E等,是否能够确定为P等,应由项目测评小组或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本着严格遵循程序、严格控制比例的原则研究确定。(2)特长免测认定条件:在获得学分的前提下,在高中三年学习阶段中,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由学生申请,可以直接认定音乐科目为A等。.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B级者。.在省、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

12、小学生音乐类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在校级音乐类比赛中获个人一、二等奖者。四、评定程序1按照省、市综合素质评价有关文件精神,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审美与艺术项目测评小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音乐学科综合测评的实施细则。2建立学生音乐模块学习记录,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学业成绩进行过程性纪录。模块测评应采用表现性评价和学业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3测评方法可采用学生自评、互评,教师总评的方式。教师根据模块测评结果最终认定学生音乐等第。4学校要做好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认定和监督工作,明确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程序和方法,负责接受咨询、申诉与复议。 美 术一、基本要求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审美

13、与艺术项目中美术科目测评是以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实验)及浙江省普通高中美术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为依据确定的。本科目测评旨在引导学生达到以下基本要求: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分析、评价美术作品及美术现象,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观念,养成对美术终身爱好的情感;提高美术素养,热爱祖国优秀的文化,尊重世界多元文化。(2)增强自我表达的意识,学会自我评价,学会评价他人美术学习的成果;通过以视觉艺术为主的艺术交流,架起与他人思想和情感沟通的桥梁。2过程与方法(1)以个人或集体合作的方式参与美术学习活动,进一步学习美术知识与技能,运用直觉、想象、思维以及美术的方法进行艺术创造活动,探索表现技巧。(2)学会

14、描述、分析、解释、评价美术作品和美术现象的方法,了解和探索美术某一门类的形成和发展的基本轨迹,获得有关的美术知识,理解美术作品的文化含义和风格特征。(3)学会通过多种渠道收集有关信息,认识美术活动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以及与自然、社会的联系。(4)发展想象力,促进思维方式的灵活性和多样性,学会用美术的方式或结合其他方式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3知识与技能(1)欣赏不同时期、不同民族、不同体裁和不同风格的美术作品,学习美术的表现手段,了解美术的历史与发展,认识美术的社会功能。(2)通过对美术模块的学习,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够参与教学中的相关活动,培养美术能力。(3)深入学习和理解造型语言,了解美术创作的过程与方法,选用相关材料、技法或现代媒体创造性地进行表现、设计或制作;理解美术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并将美术语言运用于研究性学习之中,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以及美化生活。二、内容和标准测评内容以模块为单位包括美术鉴赏、绘画、雕塑、设计、工艺、书法、篆刻、电脑绘画/电脑设计、摄影/摄像等九部分,具体操作时可测评两个模块,其中,美术鉴赏模块是必测模块,实践类模块可在八个选修模块中选测一个。模块测评内容测评标准美术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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