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通论期末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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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通论复习资料考试注意事项:闭卷考试,测试成绩不是唯一的参考因素,能做多少算多少。名词、简答复习范围(这一点自己在书上复习)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除名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操纵市场行为消费者知情权选择题、案例题复习范围:第二章 公司法单选多选,上课已经做过答案,此不赘述。四、 案例分析题1 案情:某国有企业A与某集体企业B、某大学C达成协议,决定共同出资成立一个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D。该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万元人民币,其中,A用货币出资10万元,有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5万元;B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10万元;C以货币出资10万元,以专利权作价出资5万元。在实际出资过程

2、中,分别以实物、土地使用权和专利权出资的A、B、C,都依法办理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且,C已将其货币形式出资的10万元存入D公司的临时账户,只有A用货币出资的10万元尚未到位。请回答:(1) 拟设立的D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 公司章程中是否可以对注册资本作出规定?D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的规定是否合法?为什么?(3) A、B、C的出资形式是否合法?其实际出资过程是否合法?为什么?(4) 在认缴出资额方面,违法者应承担什么责任?答案(1)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我国设立有限公司,最多不超过50个,最少为1个。D公司的股东人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2)公司法对

3、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的绝对记载事项中,公司注册资本是应当载明的事项。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三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3)公司法规定,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此情况中货币出资的总额是20万,正好是注册资本60万的30%。故,是合法的。(4)股东认缴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2年内缴足。股东不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 案情:某市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的1/4,公司董事长李某决定

4、在2008年4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如何解决公司面临的困境。董事长李某在2008年4月1日发出召开2008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其内容如下:为讨论解决本公司面临的亏损问题,凡持有股份10万股(含10万股)以上的股东直接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小股东不必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如期召开,会议议程为两项:讨论解决公司经营所遇困难的措施;改选公司监事二人。出席会议的有 90 名股东。经大家讨论,认为目前公司效益太差,无扭亏希望,于是表决解散公司。表决结果,80名股东,占出席大会股东表决权3/5,同意解散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公司。会后某小股东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请回答:(1) 本案中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合法吗?程序有什么问题? (2)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存在什么问题? (3)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程合法吗?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有效吗? (4) 该小股东的什么权益受到了侵害? 答案:(1)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 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本案中,公司亏损占股本总额的 1/4 ,未到法定未弥补亏损占

6、股本总额 1/3 的下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系董事长李某的决定而非董事会决议。在临时股东会的召开上不符合法定条件。 (2)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 30 日以前通知各股东。本案中,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发出时间不符合法定条件,通知发出人应为董事会而非董事长李某。尤为严重的是,该通知违反了股东平等的原则,不允话小股东参加临时股东大会,严重损害了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本案中,通知中是讨论解决公司目前亏损问题,而会议议程又增加了讨论改选公司监事 2 人的任务,与通知规定不符。(3)我

7、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计算表决权应依照持有股份,不应依人数。本案中解散公司决议未得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多数同意,因而是无效的。此外,公司的解散应由股东大会产议,而不能由董事会决议通过,本案的公司解散由董事会决议,因而也是错误的。 (4)该小股东被侵害的权益有股东的平等权和股东的知情权、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等。3 案情:徐某及H公司均为 2006年 11月设立的 W股份公司的股东。 2007年2月徐某为出国将所持32万元的记名股票证书在H公司所在地背书给了其法定代表人,得到了32万元的现金

8、支票后出国了。同年3月,H公司又接受了该W股份公司董事黄某的股票10万元。还在这月,H公司财务室不慎被盗,窃贼偷走了徐某转让给H公司的32万元股票证书。H公司遂在报纸上登载遗失声明,宣布被盗的股票证书失效,然后向W股份公司申请补发股票。在W股份公司对其申请审查期间,窃贼在证交所以低价将股票证书转让给了康某。W股份公司对H公司的申请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法定程序,不予补发。这时,窃贼被抓获,交代了盗窃的过程和所窃股票证书的去向。但对于股票的归属却发生了纠纷。康某说其从窃贼手中受让股票时并不知其是窃贼,股票应归其所有;H公司认为股票是从其财务室盗走的,且徐某已转让给了H公司,认为股票应归其所有;W股份公

9、司认为徐某和H公司私下进行股票转让无效,决定按票面金额予以收购。此时,该股票一直呈上涨趋势,故三方争执不下。于是三方诉至法院,要求确定这32万元股票的归属。请回答:(1) 本案中各当事人之间的股票转让都合法吗?(2) W股份公司有权收购本公司发行的股票吗?(3) 公司为什么拒绝给H公司补发股票?(4) 你认为本案的32万元股票应归谁所有?(5) 设H公司取得了这32万元股票,后为担保自己的债务而出质给W股份公司,则该担保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答案:(1)各当事人的转让行为都是非法的。(2)W股份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发行的股票。(3)H公司登报宣布被盗股票证书无效的做法不合法,须依公示催告程序由人

10、民法院宣告无效后,才得向W股份公司申请补发股票。(4)32万元股票仍应归徐某所有。(5)该出质的担保行为无效。因为W股份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发行的股票作为质权的标的。4. 案情: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1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唯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

11、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大北公司。1年后,保健品厂也出现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其中欠B公司货款达400万元。请回答:(1) 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处?为什么?(2) 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3) 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4) 乙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5) A银行如起诉追讨饮料公司所欠的100万元贷款,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6) B公司除采取起诉或仲裁的方式追讨保健品厂的欠债外,还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手段以实现自己

12、的债权?答案:1、戊不能以劳务出资2、符合(1分)。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3、属公司(或法人)分立。分立前饮料公司的债权债务应当由饮料公司和保健品厂承担连带责任(1分)。4、应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或购买权)。5、A银行可以饮料公司和保健品厂为共同被告,也可以饮料公司或保健品厂为被告。因为饮料公司和保健品厂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6、B公司可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保健品厂破产,以清偿其债权。第三章 企业法7. 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D)。A. 有限责任 B. 无限责任 C. 连带责任 D. 无限连带

13、责任8. 合伙人于某丧失个人偿债能力,这种退伙属于(C)。A. 自愿退伙 B. 通知退伙 C. 当然退伙 D. 协议退伙第五章 合同法一、 单项选择题1. 刘某,12岁,擅长电脑技术,其父因工作需要买一台电脑,自己对此方面不熟悉且没时间,便让刘某按其父的要求从商场买回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该商场与刘某的买卖合同(C)。A. 有效 B. 无效 C. 效力待定 D. 可撤销2.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中(B)。A.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可以并用 B. 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C. 继续履行与赔偿损失不能并用 D. 采取补救与赔偿损失不能并用3.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B)

14、。A. 效力待定合同 B. 无效合同 C. 可撤销合同 D. 有效合同4. 甲与乙签订一买卖合同。依照约定,甲送货上门。甲遂委托丙履行运输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因另外一辆汽车司机丁违章逆行,将丙驾驶的车辆撞毁,货物灭失。在本案中,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是(C)。A. 甲 B. 丙 C. 甲与丙 D. 丙与丁5. A公司5月1日通过邮局向B公司发去一要约,并要求对方在5月29日前作出答复。该要约于5月6日到达B公司所在地邮局。邮局于5月7日送至B公司传达室,B公司业务人员于5月8日看到该要约。要约的生效时间是(B)。A. 5月8日 B. 5月7日 C. 5月6日 D. 5月1日6. 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

15、(C)两个法定阶段。A. 起草和抄写 B. 意思和表示C. 要约和承诺 D. 协商和谈判7. 甲公司出售一批衬衫,每12件装一个箱,乙公司向甲公司发电报订购1200件,甲公司回电告知单价,并说有充足现货,一个月内保证可以到货。乙公司复电 :“此价格可以,但请将12件装一纸箱的包装改为10件一箱的包装。”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电报后没有回电。一个月后,乙公司去甲公司提货,甲公司说,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合同没有成立,故他们没有任何责任。 综上所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A. 根据合同意思表示真实的要求,此合同没有成立B. 乙公司的要求改包装的电报只能是反要约C. 只有合同的全部条款完全一致,合同才能成立D. 只要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致,合同就能成立,故此合同成立8. 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情况之一,是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A)。A. 6个月 B. 1年 C. 2年 D. 3年9. 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A)。A. 主体的变更 B. 客体的变更C. 内容的变更 D.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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