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未以夫妻相称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每日一练20141113

上传人:206****923 文档编号:90873716 上传时间:2019-06-19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未以夫妻相称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每日一练20141113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未以夫妻相称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每日一练20141113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未以夫妻相称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每日一练20141113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未以夫妻相称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每日一练20141113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未以夫妻相称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每日一练20141113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未以夫妻相称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每日一练20141113》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未以夫妻相称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每日一练20141113(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未以夫妻相称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每日一练(2014.11.1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某公司聘用首次就业的王某,口头约定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1500元。2012年7月1日起,王某上班,不久即与同事李某确立恋爱关系。9月,由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并征得工会主席同意,公司公布施行工作纪律规定,要求同事不得有恋爱或婚姻关系,否则一方必须离开公司。公司据此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经查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公司与王某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为王某买了失业保险。关于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下列符合法律规定的

2、说法是()。 A.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 B.试用期工资符合法律规定 C.8月1日起,公司未与王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每月付其两倍的工资 D.8月1日起,如王某拒不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有权终止其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试用期。选项A正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本案中,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2年,因此,其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选项B正确。劳动合

3、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该试用期工资合法。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

4、合同的前一日。2、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的设立和变更,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在法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商业银行设立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B.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 C.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不适用公司法 D.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D【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

5、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选项B正确。商业银行法第十七条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不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可以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适用前款规定的日期由国务院规定。选项C错误。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选项D正确。商业银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事先经

6、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3、孙某从某超市买回的跑步机在使用中出现故障并致其受伤。经查询得知,该型号跑步机数年前已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超市从总经销商煌煌商贸公司依正规渠道进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孙某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 B.孙某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超市索赔 C.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该跑步机生产商索赔 D.超市向孙某赔偿后,有权向煌煌商贸公司索赔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产品缺陷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

7、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本案中,孙某可以基于侵权向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包括经销商商贸公司和直接销售商超市)主张权利,超市承担责任后,可以依法追偿。4、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2月,由于李某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于2013年11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主张:原劳动合同于2012年3月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未与本人

8、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应从4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终止合同违法,应恢复本人的工作。如李某放弃请求恢复工作而要求其他补救,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可主张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 B.李某可主张公司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要求即时辞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 C.李某可同时获得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即时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D.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数额多于即时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D【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

9、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本题中,由于该公司末位淘汰的规定违法,李某可以要求赔偿。选项B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该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选项C错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因此,李某不可以同时主张赔偿

10、金和经济补偿金。选项D正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据此可知,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所支付的赔偿金是劳动者即时辞职支付赔偿金的二倍。5、以下4人的月工资、薪金所得,应分别适用下列何种税率?() A.张某所得5000元,适用3%的税率 B.王某所得8000元,适用20%的税率 C.李某所得20000元,适用25%的税率 D.赵某所得85000元,适用45%的税率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CD【答案解析】选项A、C、D正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中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

11、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扣除纳税基数,不超过1500元的,3%;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6、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甲灯具厂捏造乙灯具厂偷工减料的事实,私下告诉乙厂的几家重要客户 B.甲公司发布高薪招聘广告,乙公司数名高管集体辞职前往应聘,甲公司予以聘用 C.甲电器厂产品具有严重瑕疵,媒体误报道为乙电器厂产品,甲厂未主动澄清 D.甲厂使用与乙厂知名商品近似

12、的名称、包装和装潢,消费者经仔细辨别方可区别二者差异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D【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选项B不属于。招聘已经与竞争对手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并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选项C不属于,选项D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

13、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7、根据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在中国境内应当按行政区划设立 B.经地方政府批准即可设立 C.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D.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70%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BD【答案解析】选项A、B、D说法错误。商业银行法第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商业银行在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百分之六十。选项C说法正确。该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8、根据现行银行贷款制度,关于商业银行贷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订立贷款合同,可采取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 B.借款合同到期未偿还,经展期后到期仍未偿还的贷款,为呆账贷款 C.政府部门强令商业银行向市政建设项目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有权拒绝 D.商业银行对关系人提出的贷款申请,无论是信用贷款还是担保贷

15、款,均应予拒绝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商业银行贷款制度。选项A错误。商业银行法第37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选项B错误。贷款通则第34条第3款规定,呆帐贷款,系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贷款。逾期贷款,系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该选项应该是逾期贷款,而不是呆账贷款。选项C正确。商业银行法第41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要求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选项D错误。商业银行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商业银行对关系人不能发放信用贷款,但可以发放不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担保贷款。9、关于我国法律职业人员的入职条件与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