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结算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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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结算工作管理制度篇一:合同结算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合同结算管理制度总则适用于公司所属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咨询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以及补充合同和其他房地产开发建设费用合同结算支付。 合同结算基本原则:1、结算总价合同价款(合同包干价或综合单价数量)合同外补充、变更、签证合价2、严格遵循合同约定价款和计算规则以及相关调差、增减签证约定原则。3、尊重事实、注重依据,谁申请、谁举证的原则。一、结算工作流程 由合同乙方(承包方、供货方)在合同约定内容(含补充合同)全部完成后并取得工程验收合格报告(内部)或主办部门出具的履约办结书面证明后方能书面申请办理合同结算,书面申请需附结算一览表和相关结

2、算签证资料,申明在结算申请表外无任何遗漏事项,若有遗漏即视为自动放弃结算权利。 由合同甲方(发包方、采购方)或代甲方合同主办部门负责签收结算申请,经审查资料齐全后告知申请人有关结算办理须知。 合同主办部门(工程项目部或项目公司工程部;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或项目公司;行政部或项目公司综合部;采购部;其他相关主办部门)接收乙方结算书面申请后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据合同(含补充合同)内容对申请人提出的结算事项合同内承包工作内容、实际完成数量、履约完成时限、合同外签证增减等进行逐一核实并填制合同结算初审意见表并附结算申请、验收合格相关资料递交至集团公司合同造价部。 集团公司合同造价部签收合

3、同主办部门提交的合同结算初审意见表和相关资料后按公司规定进行审计确认,在审计过程中合同主办部门和申请人须配合做好抽查、征询工作,合同造价部完成审计后填制下达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至合同主办部门。 合同主办部门收到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后通知申请人签署确认意见,若无异议,即可办理支付流程。 合同主办部门收到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后通知申请人签署确认意见,若有异议,由主办部门将无异议部分按条流程OA提交合同结算审批表先行办理。对有异议事项与申请人进行初步协商并拿出部门处理意见提交合同结算专题会议讨论(分管领导、主办部门、合同造价部、申请人参加、总经办秘书记录),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报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二、 审核工作要求 可能影响项目公正审核的人员应当回避,不得参加申请人邀请的各类消费活动或收受礼品、礼金。 合同主办部门接收申请人送审的结算资料,必须填写结算资料交接清单,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凡参加审核的人员必须熟悉了解送审资料和认真对照合同条款, 必要的须进行施工现场或实物勘察。 对上一程序部门审核有不同意见时,可召集申请人、主办部门、相关人员共同会商,尽量在签署审核前就有关问题达成明确意见,并形成几方人员书面签署的合同结算审核会商纪要,提高工作效率。 尽量达成一致意见,避免进入司法程序。若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可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应诉。三、 部门工作说明 合同

5、主办部门主办人员需对送审的合同结算事项逐项进行审核,编制合同结算计算书或相关计算式,拟写初审意见,填制合同结算初审意见表(按项目编号)交主办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署同意后方能递交下一程序。 合同造价部门成本专员签收后认真查询相关图纸、资料、合同,核实清楚无误后方能编制合同结算审核确认表(按项目编号),合同造价部负责人复核并签署同意后方能递交至合同主办部门。 合同主办部门主办人员分类:a、施工劳务分包、消防暖通工程、场平土石方工程、景观工程、二次装修工程、水电气配套工程、人防工程、节能工程、其他零星工程等施工合同。b、工程材料设备合同(钢材、水泥、砂石、商砼、水电设备材料、装饰材料、门窗、电梯、成品

6、栏杆、机具设备租赁、成品烟道、无动力风帽、监控设备、门禁系统、道闸系统、其他零星材料)。c、设计、勘察、监理备案合同、沉降观测、资料编制、施工图审查、技术咨询、总承包备案合同。d、造价咨询备案合同、造价审计咨询、造价劳务服务。e、环评、水保、节能评估、白蚁防治、防雷接地、工程强制保险、农民工工资担保、劳务承包备案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备案合同、房产测绘合同、安措费等其他前期工作费用缴纳退费。f、策划咨询、推广宣传、广告制作。 各部门负责人为各部门经理或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经理助理、主任工程师;集团公司驻地所设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外地项目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 分管

7、领导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项目公司总经理或主持工作副总经理。四、资料归档办理合同结算工作完成后, 由合同造价部成本专员参照公司档案资料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存档资料,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向档案员提交存档资料和电子版,档案员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立卷规则汇总组卷、编号,装订成册,统一管理。五、结算所需资料 结算报告和合同复印件; 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竣工图(应严格按国家、行业的规范、标准进行绘制)和有关签证资料; 开工通知、竣工验收合格证和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单及质量评定书、竣工报告等; 工程招投标过程和工程施工中往来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明确具体的现场施工情况和施工工艺)及其报审表;

8、 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 变更通知单、工程停工报告、监理工程师指令; 施工记录、原始票据、形象进度及现场照片等; 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工程内容应表述清楚); 各种设备材料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 材料设备供应情况及加工定货合同; 工程安装调整试验合格报告; 咨询类成果(施工图审查意见、地勘报告、环评报告等)复印件; 拆除工程量签证单、拆除原始照片; 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内容应表述清楚); 工程现场签证单(工程内容应表述清楚); 工程领料单和退料单、调拨单; 核实的施工单位采购的原始材料凭证复印件; 策划、推广成果复印件或原件,室外广告发布照片。 工程的工期、质量、建筑材料价格、奖惩等规定要以承包合同

9、和补充合同或其他形成的协议条款,局部更改和隐蔽工程相关的资料佐证。六、不予结算事项 结算资料不完整,结算书所依据的资料不完全反映出现场实际情况,审核过程中所需要的资料不充分。 竣工图没有全面体现工程实际情况,部分关键数据没有显示,甚至在相对施工图有较大改动的情况依然直接以施工图代替竣工图或在施工图上做简单更改,使图纸面目全非,无法计算; 设计变更手续不全,缺少变更通知及经济签证;设计变更、签证等资料所签数目、不实,少数设计变更和签证数目明显过大,缺乏真实性。篇二:项目结算管理制度及附表项目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项目结算管理工作,规范结算程序,确保工程结算有章可循,防止结算纰

10、漏,预防结算纠纷,实现结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项目结算,是指项目部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的工程计量和价款结算与收支工作。包括:对外结算:是指公司与业主进行的各类工程款结算。对内结算:是指项目部与施工单位进行的各类劳务费结算。第二章 各部门结算职责第一条 各部门结算管理中的职责:商务部:负责编制项目结算实施细则和结算流程,进行工程计量签证交底,收集和审核现场原始施工记录、现场签证计量单,编制对内对外结算单等;工程管理部:负责现场原始施工记录、签证记录,及时报告现场施工变化情况,协助各部做好现场验收

11、、签证、计量和结算工作;第二条 现场计量、原始数据收集由项目负责人负总责。项目部其他人员均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涉及有关计量结算事项,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结算工作。第三章工程结算依据及原则第一条 工程结算依据(一)对外结算依据1、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设计图纸及变更设计文件,业主、监理指令及其批复文件,有关会议纪要,及有关补充资料等;2、原始施工记录,工程验收资料,检测试验资料,工程有关影像资料等;物资供应验收资料,水、电等消耗记录等,气候及降雨、洪水资料等;3、工程签证,计日工、设备使用签证等;4、经发包方认可的其它计量、结算资料。(二)对内结算依据1、劳务承包合同或认价单;2、原始施工记录

12、,工程验收资料,检测试验资料,工程有关影像资料等;物资供应验收资料,水、电等消耗记录等;3、工程签证,零用人工等;4、经双方认可的其它计量、结算资料。第二条 工程结算原则(一)及时性原则。对内对外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应做到签证及时、计量及时、结算及时,必须坚持按月计量和结算。对内结算最长不得延期一个月。(二)工程量统一原则。对内结算实体工程量应不大于业主、监理批复量,不得出现对内结算工程量大于业主、监理批复量的情况。(三)价格统一原则。合同外项目单价,对内结算单价应小于业主、监理批复的单价。(四)费用可控原则。分部分项工程对内结算总额应小于业主、监理批复结算总额。除按上述原则外,应严格控制零用人

13、工、设备费用和材料费用。第三条 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及月计划下达的同时进行项目合同、技术、计量规则等交底工作,以便计量签证人员了解合同、技术、计量要求,及时办理主合同计量签证工作,客观进行分包计量签证工作,以确保计量签证及时、客观。第四章 对外结算第一条 对外结算一般根据业主、监理制定的结算程序和规定进行。项目部应根据合同和现场条件,对业主、监理提出的结算程序、规定和办法进行积极协商,以使工程计量、结算、工程款收付及时、客观、公正。第二条 合同内对外结算(一)计量1、一般以主合同约定的计量原则或业主、监理批复的计量原则进行。对于合同外新增项目的计量,项目部应积极与业主、监理协

14、商,及时确定计量办法。2、项目部应积极做好与计量有关的原始地面、建基面测量工作,以及原始地貌地物的记录工作,必要时应留有图像资料,并应及时上报监理以得到确认(或按合同要求与监理人员共同进行,签字认可)。对于机电安装工程应做好机电设备验收交接记录、工作面验收交接记录及必要的检测、测量数据等。3、项目部应积极与设计(或业主、监理)地质工程师进行地质编录工作,必要时应留有图像资料,并应索取并保留有关地质编录资料。4、项目部应在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或实施后,应及时进行施工签证或计量签证;对发生的计日工及时进行签证。5、项目部应在每次人员、设备进场时,及时向监理提交进场人员、设备情况报告,并保存

15、监理认可的记录资料。6、项目部认为应该计量的其他工程签证事项。项目部所有计量签证单及与计量有关文件、资料等应及时交经营核算部,并在经营核算部存档。(二)结算1、项目部各部门、作业层应在合同约定的结算期内,及时向经营核算部门提交当期施工签证计量的原始资料,经营核算部门应在结算期前催要相关资料,以确保当期施工项目及时签证计量和结算。2、经营核算部门应每月按照合同约定或业主、监理批准的结算程序、结算格式,编制月度结算单,经商务经理(总经济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及时向监理提交月度结算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督促其尽快完成月度结算审批。对存在异议或争议的结算,应积极向监理、业主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并积极沟通协商,以便在当月进行结算。第三条 增补项目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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