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加班审批制度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0870455 上传时间:2019-06-19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6.2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机关加班审批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机关加班审批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机关加班审批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机关加班审批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机关加班审批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机关加班审批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机关加班审批制度(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机关加班审批制度篇一:行政部 加班管理制度加班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明确和规范加班审批程序、有效控制加班,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加班为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员工休息时间安排工作。第四条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加班费。第五条 各部门/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项目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项目及基层单位的加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项目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行政部。第六条行政部协助各部门/项目做好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项目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核实,并

2、根据加班管理制度给予处罚。第七条对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小时以内的不计加班;应酬、出差的不计加班;工作性质属倒班的不计加班。第九条 员工加班要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事先得到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否则,公司不予认定,也无须支付加班费。第十条 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需由部门负责人及时提交行政部,特殊情况必须在实际加班发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及时补交。第十一条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负责人需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第十二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3、 相关部门主管或负责人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并在事后两个工作日内及时将领导补批后的加班申请单提交行政部。第十三条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在外出差,应由该岗位授权替代岗位人员签审批意见。第十四条 所有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十五条 员工加班后应在三个月内优先安排调休,调休以加班的同等时间计算。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工资。第十六条 加班费计算方式如下:每小时加班费=月基本工资/天/8小时?加班时数 ?系数系 数:周 一 至 周 五 为 周 六 至 周 日 为 2 法 定 节 假 日 为 3第十七条 加班工资由行政部核实加班考勤记录及加班申请后随工资一起发放。第十八条

4、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第十九条 发现虚报加班的,除追回已发加班费外,另按照100的加班工资扣罚。审批领导及申请加班的人员各承担一半,对情节严重者予以处分。第二十条 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将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 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从 年 月 日起执行。附录:加班审批单 加班审批单说明:1、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加班人事先向主管提出申请,并填写加班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2、

5、未经批准加班的,一律不计加班费; 3、加班单一对一抵扣事病假单。加班审批单说明:1、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加班人事先向主管提出申请,并填写加班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2、未经批准加班的,一律不计加班费;3、加班单一对一抵扣事病假单。篇二: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 学习会议制度第一条 坚持定期学习制度,本单位学习以水利局通知为准,任何在岗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学习(上级临时安排的急件除外)。第二条 坚持会议、学习签到制度。签到由办公室收集保存。学习、会议不得迟到、中出、早退,缺席一次作旷工处理。第三条 凡参加学习、会议者,必须认真听讲,做好会议、学习记录,由

6、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定期调阅,调阅中凡没做笔记的视为未参加并作旷工处理。第四条 坚持会议落实制度。精简会议内容,提高会议质量,严禁琐事、小事上会、严禁重复召开会议,对上次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未落实的部门或个人实行效能监察,确保会议的落实。第二章 上下班签到及请销假制度第五条 全局上下班签到由办公室统一监督管理,上午830以前签到、1130后签退,下午230以前签到、530后签退。不能代签、补签,4次缺签作一次旷工。第六条 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第七条 因事、因病请假的,3天以上由局长审批,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内由办公室

7、审批,半天内由各股室负责人审批。2天(含2天)以上必须书面请假,一周以上的病假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否则不予批假。以上请假条交办公室存档备案,请假人返回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第八条 开会、培训学习或出差办事必须有上级通知或单位领导同意,由办公室派遣,否则一律作旷工论处。第九条 各项目建设处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假一天内由处长审批,3 天以内和3 天以上必须书面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假。各处长必须安排调节好请假人员的工作,不能漏岗、脱岗造成工作失误,否则将追究处长责任,同时每月将假条和签到出勤情况报局机关办公室存档备案。第十条 对未经请假,无故缺勤的,视为旷工,累计满15天旷工的,年

8、度考核不能评优,累计满30天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称职)或不定等次;全年事、病假累计满60天的、年底奖金按80%计发,累计90天的年度奖金按50%计发,累计180天的,年度奖金20%计发。第十一条 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严禁参与各种打牌等娱乐、赌博活动,严禁网上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发现3次以上将向县督查局通报,同时对涉及的股室处负责人给予同等处理。第三章 下乡和车辆管理制度第十二条 坚持下乡审批制度工。下乡工作人员结合自身工作需要确需下乡的,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办公室开具派遣单方能下乡,擅自下乡的不予报销差旅费,同时按旷工处理。第十三条 下乡必须有明确的目的,下乡完成的工作情况需向

9、分管领导汇报,并将下乡开展的工作做好记录以备查。对无明确目的、盲目或无实际意义的下乡以及无开展工作记录的,将追退当日差旅费和车辆燃油费,同时按旷工处理。第十四条 严禁租车,确因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而单位车辆均外出的情况下可以请示主要领导同意由办公室出面租车。严禁公车私用,一经发现,立即将情况向县第三纪工委通报,当日燃油费由公车驾驶员负责,如因公车使用造成车辆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公车驾驶员承担。第十五条 单位车辆除公事外出以外一律停放在水利局划定的停车场,如因私自乱停乱放造成车内财物被盗或者车辆损坏的,一切责任由本车驾驶员承担,同时报县第三纪工委处理。第十六条 单位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10、上班期间驾驶员未外出公干的,一律在办公室休息,做到车在人在,以确保单位工作人员和领导临时用车调度。第十七条 使用公车出差必须先由办公室开具派车单,未出示公车派车单的领导不予签字报销出差等相关费用,确因特殊情况或节假日、双休日下乡或出差的由办公室电话通知安排出差,回来后补开派车单,否则一律不能补开。第十八条 局机关工作人员下乡派公车不限制人数,出县外开会、培训、学习除领导以外3 人及以上才能派公车,3 人以下自行安排乘坐公共汽车,交通费用(特殊情况含市内出租车费用)凭当日车票报销。第四章 公务接待和陪餐制度第十九条 单位公务接待严禁使用香烟,严禁安排国家保护性野生动物有关的菜肴。第二十条 就餐一

11、律安排在水利局食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就餐的由办公室请示分管领导后在外安排,标准在400元左右、酒水标准在350元/瓶左右(中餐不安排酒水);住宿一般为标间,标准在200元/间左右,接待正处级以上领导的可以安排单间,标准不能越过300元/间。第二十一条 严格公函接待制度,无公函的单位一律不安排接待(本单位召集的会议除外),对一般性需接待又无公函的一律在水利局食堂安排自助餐,如违背原则擅自在外安排办公室又不知道的所有就餐费用自行负责。第二十二条 涉及各工程处内部接待一律在处食堂安排,确需在外安排的由处长告知局行政办公室,经办公室请示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第二十三条 设计、监理、施工因份内

12、工作来单位开展业务的不安排接待,擅自安排接待的一切费用自理(本单位召集的会议除外)。第二十四条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原则上陪餐人数不超过1/3比例,但因特殊情况需增加陪餐人员的,原则上不能超过5人,驾驶员一起进餐的不计入陪餐人数。陪餐人员一般由办公室、账务室、分管领导和涉及的股、室、处负责人组成,特殊情况由办公室作为工作安排陪餐,被安排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第二十五条 严禁在外签单挂账,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签单的需请示领导同意,报销时在发票上注明领导安排。第五章 加班管理制度。第二十六条 各股、室、处涉及自身工作的加班自行安排(包括人员安排),但不计入加班。第二十七条 如因检查、验收等临时突击性工

13、作需要加班的,由分管领导安排,办公室统一调度加班。周一至周五晚上加班3小时以上算加班,参照县内下乡差旅费标准计发补贴,双休日、节假日加班参照国家加班规定计发补贴。第六章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十八条 局机关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其他股室所需用品到办公室领取;各项目建设处所需办公用品由各处长自行购买;办公设备涉及金额较大的由设备使用人向分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转办公室,再由办公室请示主要领导后按程序统一采购。第二十九条 差旅费报销。严格按正财字?20XX?43号文件执行,必须在一周内完成报销手续,越期不予报销。当日在县内出差后因公事到县外出差的按最高校准报领一次差旅费,严禁重复报销

14、差旅费。第三十条 经费会签制度。所有开支票据必须在当月内送领导签字报销,超时不予报销。重大资金支出,由局领导班子成员事前集体篇三: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完善和规范加班工资、值班补助发放行为,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支付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加班工资管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要加强对工时制度的管理,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安排工作人员加班。确需加班的,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工作人员加班后,单位原则上安排补休。对于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第

15、三条 加班审批程序。在安排加班前要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加班人员在加班后要及时将“加班审批表”报办公室存档。第四条 办公室要认真核实加班情况,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加班情况真实、准确、与考勤记录相符,杜绝瞒报多报。第五条 单位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每日一般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第六条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职务补贴。第七条 日工资按照国家工时制度的规定,每月以平均工作时间天计算,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8小时计算。第八条 加班工资支付标准:(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