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理念的体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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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发展理念的体制保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五大新理念,政府要从体制方面进行调整 中国经济目前正处在速度换档、结构升级与动力转换的三个节点上,为适应、把握、引领经济新常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五大新理念,本文从体制层面对如何落实发展新理念作一些分析。 创新发展的体制安排 毋庸讳言,我们过去的经济增长主要是靠投资与出口拉动,而今天已步入“经济新常态”,发展动力亟待转换。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中央的意思很明确,未来的经济发展将主要靠创新驱动。若如此,在体制层面

2、有两个问题要研究:第一,政府如何支持科技创新;第二,如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何为科技创新?这并不是要抠概念,而是这概念事关国家的科技投资体制。人们通常认为,科技创新是“科学与技术创新”的总称。这看法虽不算错,但不准确。我们说,技术可以创新,科学是不能创新的。科学揭示的是规律,规律只能发现,不能改变。如圆周率3.14,科学家只能发现它,却不能创新它。既然科学是发现规律而非创新,那么政府要不要资助科学研究? 政府当然应该资助科学研究。科学研究不同于技术研发,技术研发的成果是商品,可以有偿转让;而科学研究成果则是某个理论原理,由于没有商品载体,不可能通过市场交换取得回报。比如,达尔文的进化论是举世公

3、认的人类伟大发现之一,可谁也不会花钱去买“进化论原理”;圆周率3.14人们也经常用到,也不会有人付费使用的。 从经济学角度看,政府资助科学研究还有一个理由,那就是科学研究成果属“公共品”。“公共品”的特点:一是消费不排他;二是不存在边际成本。科学研究正好具备这两个特性。科学家发现的某个规律(或定理)一经公布,不仅使用不排他,使用人数的多少也与成本无关。比如,你使用“圆周率”求圆面积,并不妨碍我使用“圆周率”求圆面积,大家同时使用,当初发现“圆周率”的成本不会变。 与科学研究不同,技术研发倒是可以创新,可这是否就意味着政府应该资助所有的技术创新?当然不是。国防军工技术与高新技术事关国家安全与国家

4、竞争力,其创新成果通常不能转让,此类创新政府应该投资;而一般民用技术研发与国家安全无关,创新成果又可有偿转让,政府对这类创新只需提供公共服务,应让研发机构面向市场去筹资。 实行创新发展的另一难题,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据公开数据显示,中国近年来每年受理的专利申请达90多万件,获得专利授权16万多件,连续四年居全球之首,可目前中国专利成果转化率却平均不足20%;科技产业化率更低,不到5%。政府拿大量的资金支持创新,而大量专利成果却束之高阁。 于是我们要问,为什么中国科技人员不重视成果转化?2015年暑期我到南方调研,与科技人员座谈,大家认为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一是成果评价厚此薄彼。以资金来源分,科

5、技课题有政府纵向与企业横向两类。据湖南、云南等地科技部门负责人反映,目前科研院所评职称往往重“纵向”轻“横向”。在长沙座谈时就有科技人员说,其所在单位评职称,无国家课题近于免谈。 二是财政大包大揽。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财政对科技投入增长近百倍,特别是近五年,财政投入均增长20%以上。这些资金大多以课题形式投给了科研院所。国家既发工资又拨经费,科技人员高枕无忧自然不关心科技成果能否转化。 三是公共服务平台短缺。目前科技成果难转化的另一原因,是“中试车间”等公共平台短缺。一项新技术从实验室到规模生产,通常需要中试。有数据说,新技术成果通过中试,产业化成功率可达八成;而未经中试成功率只有三成。困难在于

6、,建中试车间一次性投入大,使用率低,科研院所与企业谁也不愿自己建中试车间。 以上因素确实会妨碍科技成果转化,但并非关键原因。我的疑问是,如果是成果评价重“纵向”轻“横向”导致了产学研脱节,那么为何有人评了职称也不重视成果转化?事实上,目前科技人员中多数都是有职称的。再有,说财政包揽导致产学研脱节同样也站不住,可证伪的例子是,欧美国家政府财政也投资科技,可人家成果转化率却达70%-80%。 至于中试车间,说到底是一个谁出钱的问题。中试车间当然最好由政府建,即便政府不建,假若研发者的产业化愿望强烈,而成果又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建中试车间则易过借火。今天国内市场钱并不难找,难就难在研发者缺乏产业化动力

7、,而成果又没有令人乐观的市场前景。 归根到底,以往产学研脱节的主要原因,是科技主创人员不能直接分享成果转化的收益。以美国为例,1980年以前,美国联邦财政资助研发的技术专利权曾归政府所有,其转让收益也归政府,而那时美国的专利成果转化率仅为5%。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拜杜法案”,将专利权下放给了研发机构,结果转化率一路飙升,今天达到80%以上。 中国的情况与此类似。2007年以前,中央财政资助研发的技术专利权也归国家所有,2007年颁布科技进步法后,国家将财政资助研发的专利权下放给了科研院所。照理,我们的专利成果转化率应该提升,可现实却让人大跌眼镜。何以如此?原来国内的科研院所与美国不同,美

8、国的研发机构是企业投资;而我们的研发机构是国家投资的事业单位,专利权下放不过是“大锅饭”变“小锅饭”。 现在看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有两个办法:一是改革科研院所的“事业”身份,让其自立门户成为真正的企业;二是让科技主创人享有专利转让的部分收益。前者要改体制,后者相对容易些。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2015年10月开始实施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对此已有相关规定,关键是要抓好落实。 协调发展的两个层面 协调发展涵盖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等诸多方面。但若从学理角度看,以上

9、各方面的协调最终要反映为两个层面的协调:一是总量平衡;二是结构合理。 先看总量平衡。我们知道,过去计划经济时期,总量不平衡表现为商品短缺,即总需求大于总供给;而市场经济下的总量不平衡,通常表现为总供给大于总需求,即产能过剩或商品过度库存、失业率上升。20世纪30年代西方国家出现了普遍的生产过剩,凯恩斯于1936年出版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此后凯恩斯的需求管理理论大行其道,并一度成为西方国家的国策。 在凯恩斯看来,扩大需求的重点是投资。理由有两个:一是供求总量要平衡,储蓄必须转化为投资。他是这样论证的:假定一个国家只有企业与居民两个部门(不考虑税收、政府支出与进出口),于是从总收入(供给侧)看

10、:国民收入=工资+利润+利息+地租=消费+储蓄;而从总支出(需求侧)看:国民收入=投资+消费。总收入等于总支出,则:消费+储蓄=投资+消费。等式两边都含消费,故左边的储蓄必等于右边的投资。 上面论证看上去天衣无缝,但其实有疑点。不错,在年底回头看当年的国民收入存量,储蓄确实等于投资;但若在年底看下一年的国民收入流量,保持总量平衡却未必要将储蓄转化为投资。储蓄可向两个方向转化:如果投资需求不足,储蓄可转化为投资;如果消费需求不足,储蓄则可转化为消费。事实上,不仅储蓄转化为投资可以扩内需;储蓄转化为消费也可扩内需,肇始于欧美、风行全球的信贷消费,就是将储蓄转化为消费的例子。 凯恩斯主张刺激投资的另

11、一理由,是他认为投资对扩大需求有乘数效应。如投资兴建一家汽车厂,生产汽车需要钢铁,于是可扩大钢铁厂的需求;钢铁厂炼钢需要买煤,则可扩大煤矿的需求,煤矿需买采掘机,又可扩大机械厂的需求。我们不否认投资有乘数效应,但消费也有加速效应:消费者购买汽车,可扩大汽车厂的需求,而汽车厂需买钢铁,又可扩大钢铁厂的需求,以此类推,也一样会产生连锁的需求放大效应。而且经济学并未证明,对拉动需求,扩投资一定胜于扩消费。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陷入滞胀,表明凯恩斯理论并非灵丹妙药。 中央当前力推的供给侧改革既不同于凯恩斯主义,也不同于西方的供给学派,供给学派的重点在减税。而供给侧改革的要义是结构改革。从结构入手推动

12、总量平衡,无疑是对经济学的一个创新。 现在的问题是,结构改革由谁来主导,对此人们还有不同意见。有人认为,政府应成为调结构的主体,而按照经济学分析,若让政府作为调结构的主体至少应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政府要事先知道未来怎样的结构是合理的结构:第二,政府官员要比企业家更懂得市场;第三,行政调节要比市场调节更有效。 政府能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么?政府官员并非先知先觉,自然很难知道未来怎样的结构是好结构。“九五”时期政府曾提出要振兴煤炭、钢铁、汽车、建材等产业,可到“十五”时期就出现过剩。2009年,国家颁布十大重点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而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中,所涉产业几

13、乎都属于2009年要振兴的产业。 那么政府官员是否比企业家更懂市场呢?官员坐在办公室听汇报,看错了市场自己不赔钱,无关痛痒;企业家一旦投错了项目,赔的是真金白银,所以一般说来官员不会比企业家更懂市场。倒是行政调节与市场调节哪个更有效,不好一概而论。行政调节相对市场调节见效快,但容易一刀切;而市场调节虽非一刀切,但见效慢。 两害相较取其轻。结构调整的主体,我认为应该是企业而非政府。虽然企业家也不知道未来怎样的结构才是好结构,但市场知道。因为市场价格会反映供求状况。由于企业家更关注市场,他们能根据市场变化不断调整生产,让供给去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目前国内有一流行观点,认为判断一个地区结构是否合理

14、,关键要看第三产业比重,第三产业比重越高,结构就越合理。此看法显然是来自“配第-克拉克定理”。威廉?配第在1672年出版的政治算术中曾比较过英国农民、手工业者与船员收入,得到的结论是:从业之利,农不如工、工不如商。于是他预言:劳动力将会从第一产业依次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1940年英国学者克拉克又以40多个国家的历史数据作样本,验证了配第的这一预言。 “配第-克拉克定理”没有错,但很多人却不知道该定理只有在两个约束下才成立:一是发展阶段(时间)约束;二是分工范围(空间)约束。发展阶段约束是指该定理只存在于工业化初期与中期,工业化后期并不成立,今天欧美制造业强势回归就是例证;所谓分工范围约束,是

15、指该定理的适用范围要由分工范围决定。若分工仅局限于一个县,该定理就只适用于这个县;分工若扩大到一个省,此定理就适用于这个省;若一个国家形成了地区分工,此定理就适用于这个国家而不适用于某个地区。 举例说吧。假定一个国家有甲、乙、丙三个地区,甲地的比较优势是农业,乙地的比较优势是工业,丙地的比较优势是第三产业。设若这个国家已经形成了地区分工,这样甲、乙、丙三地应各自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大可不必拘泥于“配第-克拉克定律”。从单个地区看虽然每个地区都不符合该定理,但只要这个国家仍处在工业化中期,其整体结构演进趋势仍会与该定理一致。以19世纪的英国为例:那时英国的结构演进符合“配第-克拉克定律”,但德文

16、郡却是发展农业;曼彻斯特是发展工业;而伦敦则是发展金融服务业。 目前,中国各地都制定出了“十三五”规划,据了解,不少地方政府信誓旦旦,表示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在我看来,这还是政府主导调结构的思路。中国第三产业应该发展,但并不等于各地要齐头并进,更不应拔苗助长。不然大家一窝蜂,地区结构肯定会雷同,而且容易导致实体经济虚脱。所以,结构调整还是应该按照中央精神,让市场起决定作用,同时发挥好政府作用。政府要做的应该是:最大限度地放开商品价格,让价格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让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全方位地提供公共服务;针对结构瓶颈补短板。 绿色发展的关键一招 迄今为止人类已经历农耕文明与工业文明两个阶段,目前正处在向生态文明转型的过程中。中国也不例外。 人类文明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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