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保密工作制度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0852616 上传时间:2019-06-19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4.2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纪检监察保密工作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纪检监察保密工作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纪检监察保密工作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纪检监察保密工作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纪检监察保密工作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纪检监察保密工作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纪检监察保密工作制度(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纪检监察保密工作制度篇一: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保密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保密规定第一条 为了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中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加强办案中的保密工作,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纪检监察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纪检监察机构办案人员和纪检监察机构内部因工作需要接触案情的人员。第三条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的保密要求按照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四条对案件或问题初核时,不准向被调查人暴露意图。第五条 立案呈批报告、初步核实报告等有关案件材料,应指定专人登记、管理。第六条 制定案件调查计划

2、要同时制定保密措施,调查大案要案要有具体保密方案。第七条 拟采取的调查手段、措施要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不准向被调查人泄露;严禁泄露当事人提供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第八条 外出调查一般不准携带案卷,如确需携带时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做到:两人专管,卷不离人,严防丢失;上下车、船、飞机时,要及时检查,相互提示。第九条 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案件内容,不准携带案卷和调查材料探亲访友、游览、购物等。第十条 汇报案情及有关情况时,应使用加密传真,不得使用平信、明码电报和电话。传递办案材料,应通过机要部门。第十一条 出境调查携带案件材料,应当按国家保密局、海关总署关于禁止邮寄或非法携运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

3、他物品出境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移送审理的案件材料,要严格登记和履行交接手续。第十三条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案卷材料由承办人负责保管,审理结束后,按规定移送。第十四条 阅卷笔录、审理讨论笔录等,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第十五条 案件材料及办案请示、报告和其他有关文字材料,均应按纪检监察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划定密级和期限,并妥善加以保管。第十六条 正在办理的案件,一般不对外宣传报道;需要宣传报道时,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批准。第十七条 办案中如发生泄密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本单位保密委员会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力补救;事后要认真追查,严肃处理,并向上一

4、级纪检监察机关保密委员会报告。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应依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或其他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篇二:保密工作管理制度保密工作管理制度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

5、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6、计算

6、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1、要害部位范围: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责任。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7、。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报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记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建立各要害岗位保密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按规范要求对要害部位做防爆措施及安全用电。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对涉密与非保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涉密机必须完全与局域网脱离连接,并禁止上因特网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认证、存储传输加密、配置防视频泄密干扰器等措施加强保密防范。3、责任追究:要害部位管理责任人或单位因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

8、进行追究,并采取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及经济处罚等方式对责任人及单位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责任。档案保密管理制度、建设综合档案是本单位的规划、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站、房产管理所、环卫处、行政办等各科室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它包括规划选址、放线、建筑施工许可证发放、“两书两证”发放、财务凭证和党务、政务和群团工作等方面的档案。2、建设综合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各科室新增档案材料,由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本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送交档案室,进行鉴定、编号、归档,并按规范程序办理移交手续。3、档案库房必须具备卫生的环境和良好防范措施。4、定期进行库存档案的清

9、理核对工作,做到账、档、卡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进行修补和复制,保证档案的完整。5、应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和保密规定,严格、科学、规范地进行档案分类编号,确定保管期限和档案鉴定工作。6、借阅档案资料要注意保护和保密,不得擅自复印、拍照,更不得涂改或在档案上做任何标记、抽换、损坏,必须保证档案的整洁,不得丢失泄密,如发现丢失泄密现象,应按保密规定立即向相关部门或保密机构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7、档案保密范围:篇三:保密工作制度保密工作制度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国家局、省政府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为更好地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听取群众对评审中心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制

10、定本制度。一、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接待、登记、编号、转办、督办等事宜由办公室负责。二、评审中心主任或分管主任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检查指导信访工作。三、办公室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负责、态度好、作风正。工作人员应熟悉评审中心业务,了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能秉公办事、工作积极等基本素质。四、对每一件来信来访,经办人员均应做到不积压、不错转、不丢失、不泄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本部门确实无法独立办理的,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积极联系有关部门会商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办、拖办。对依法应当由上级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及时报送

11、上级行政机关。五、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领导批示件等重要信访件,要随到随办,办后要及时作出书面汇报。六、对匿名举报的案件(线索),确需调查或查处的,应先在办公室做好登记,并与所辖地有关部门、单位衔接后,方可前往,以防多头查处。七、对少数无理纠缠的人员,要摸清其思想,对症下药,讲明政策法规的规定,说明情况,说服教育;对个别无理取闹,不听劝阻,扰乱评审中心正常办公秩序的人员,必要时可移送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八、对地址不详,反映情况失实的无法处理的以及需要驳回的来信,可存查一年,一年后经分管领导批准可登记销毁。九、对结案结论不服,又提出申诉的,经审核,属无理要求的可予驳回;正当、合理的,可酌情再研究处理。十、检举、揭发、控告及不能下传的信访件,应按保密法有关规定依法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不得公开信访人姓名,不得将信访件转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单位或个人。不能下传的信件,可隐名摘要转办,以防止打击报复。十一、信访材料应按档案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年终立卷归档备查。 十二、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