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行政审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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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少行政审批措施篇一:浅析行政审批工作的“中梗阻”现象及对策浅析行政审批工作的“中梗阻”现象及对策 在当前许多地方的行政审批工作中,“中梗阻”被列入整治重点之一。“梗阻”,原本是一个医学名词,后被引用到管理学领域。所谓“中梗阻”乃中间阻塞、阻挡之义。在社会建设与管理工作中,“中梗阻”特指各级党政机关中层干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居关设卡、以权谋私,给投资者制造麻烦,给基层和群众办事设置障碍,导致政令不通、执行不力、效能低下的现象。“中梗阻”问题,深为外商和企业所诟病,也为广大人民群众所不齿和痛恨。一、行政审批制中的“中梗阻”现象由来已久,是内因外因交互作用的产物,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因素。一是部门与地

2、方利益的驱动。“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获利途径审批化。”审批权作为一种特权,直接体现为实际利益。我国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以来,交易意识及交易行为模式迅速泛化并浸及政府行政管理,人们也发现了权力的经济价值,于是在行政审批当事双方各自效用最大化的心理驱动下,权钱交易的寻租、“抽租与创租”等行为就具有了基于经济理性的逻辑必然性。总之,支撑现行行政审批制度扩张的利益基础不是社会利益,而是部门利益与地方利益,甚至是官员的个人私利,这就导致了行政审批制度背离初衷,与维护社会公益的目标设定南辕北辙。二是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20XX年8月27日公布,20XX年7月1日起施行以

3、来,有关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机关、实施程序、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党中央、国务院也多次下发重要文件,像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XX22号)文件,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监督保障措施等提出了非常明确具体的意见。但是,许多地方、许多部门,没有深入学习法律法规、没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也没有哪些部门监督行政许可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文件是否真正得到落实,从而造成了一些地方、一些部门随意违法设定行政审批事项,随意违法设置行政审批前置条件,随意违法增加行政审批环节,随意违反行政审批时限等现象经常

4、发生、随处可见,而对这些违反行政许可法律的行为,却没有部门主动给予及时纠正和追究责任。三是部分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低。行政许可法律条文本身就比较抽象难懂,行政审批工作本身也具有很严格的法律法规要求,这就需要从事行政审批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法律知识,依法从事行政审批工作。但是,据调查,许多从事行政审批工作的同志,不熟悉行政许可法,不知道如何依法办理行政审批,有的连什么叫行政许可、什么叫非行政许可审批都不知道、都区分不了,有的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根本不懂行政审批,却主管、分管行政审批工作,仍然靠拍脑袋去审批,又怎么能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呢?四是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本位思

5、想。产生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是一种授权制度,其实质是把对市场机会的把握、资源的配置一种“本属于个人的权利”转移给了政府,而我国传统的小农经济和封建等级下的“官本位”和特权思想根深蒂固,所以一直将拥有行政审批权作为一种实力的象征,将巩固和维护行政审批权作为习惯性的思维模式,也就导致了“一管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乱”的局面和“审批代替管理”的现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场深层次的观念和体制变革。有行政专家指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是刺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僵局的利刃。”这样一把改革的利刃面向的是政府权力,李克强总理说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其实就是政府需要有“革自己的命”的决心、智慧和勇气

6、。二、借鉴国内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针对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一)继续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事,坚决放给市场;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一律交还企业;能由社会组织解决的事,积极移交社会组织;应由政府承担的职责,切实履行职责。要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估和论证的基础上,对现行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进一步清理。其中,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地方性法规设定需取消或调整的,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取消或调整建议。市人民政府要编制和公开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将项目目录送省监察厅、法制办备案。及时清理地方性法规、政

7、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凡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有关设定文件也应及时予以清理。合理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实施机关。在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同时,积极理顺部门之间的审批职能定位,对需要调整的审批实施机关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切实解决好审批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等问题。20XX年,我市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范围最广、审查最严、力度最大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对全市实施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保留行政审批事项528项,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达30%,项目提速平均提高20%以上,审批即办率占到了50%。(二)认真清理规范涉及行政审批服务的中介组织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切实加强规范中介组织服务工作,集中清理规范与行政机

8、关和事业单位职能相关联、与行政审批相关联、与经济发展相关联的中介服务组织,理顺行业主管部门与中介组织的关系。要重点清理涉及为行政审批提供中介服务的组织,如“环评、安评、能评、雷评、震评、水评、图审”等中介服务组织。凡是属于行政机关下属的、挂靠的或有其他联系的中介组织,不论是全额拨款、自收自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还是企业性质的组织,都必须与行政机关或主管部门彻底脱钩,切实做到财务独立、人员分开,转变职能,走向市场。各级纪委监察、编制、检察、财政、审计、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要强化监督,对行业主管部门和中介服务组织的收入、支出、人员等情况进行彻底调查,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中介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9、,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议尽快制定中介组织法或中介组织管理条例,依法规范中介组织的服务职能、服务标准、服务规范、服务收费、法律责任等,实现对中介组织依法管理。(三)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制约完善行政审批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外部监督与内部制约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在强化行政监察机关和部门内部监察机构监督职能的同时,形成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司法机关以及舆论监督的有效机制。健全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机关行使审批权,要严格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和对审批对象实施有效监督的责任。对超越职权审批或者不定实施审批的,对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审批部门负

10、责人和审批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四)实行“并联”审批制。对需要多个部门分别实施审批且相互之间关联度大的事项,要积极推行“并联”审批,明确审批的直接受理部门和非直接受理部门,由直接受理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受理,并抄告相关部门,在规定期限内相关部门同步进行审核并出具批件。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切实减少申报材料,统一受理申报材料,努力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推行网上审批。要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电子政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跨部门统一互联的信息化电子政务平台,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网络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审批业务信息共享和部门间网上协同办理审批机制。积极开展创新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提高行政效率试点。条件

11、成熟的部门应加快建立和完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大力推行网上审批。篇二:矿区行政审批整改方案矿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整改方案根据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需要整改的问题文件精神,针对文件中提出的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相关配套措施亟需落实、深化等实际情况,经区审改办研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整改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依据,紧紧围绕建设公正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管理体系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专项整治,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2、,努力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行政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的目标,为区经济跨越式发展搭建良好的服务平台。二、总体目标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行政审批环节,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和集中监管,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前期承接、后续监管力度,创新“两集中、两到位”审批运行管理模式,提高审批效率,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努力创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营造一流的投资和发展环境。三、主要内容:(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入驻中心窗口主任(负责人),按照“素质好、业务熟、能力强、服务优”配齐配强进驻中心的工作人员,协

13、调解决窗口工作的困难,在工作上大力支持,经费上予以保障。1、各行政审批单位要建立行政审批工作目标责任制,纳入机关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并与经济目标考核、行风评议等评选挂钩,考核结果向区政府、区纪检监察机关、区审改办反馈。2、入驻区政务审批中心的单位,实行单位领导窗口办公制度。主要领导或经授权的副职领导每周定时在审批中心现场办公。审批项目需要单位领导签字的,一律到区政务审批中心窗口现场签批,切实减少审批环节。政务审批中心要加强对单位领导到窗口办公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各单位领导窗口办公情况。(二)对全区行政审批目录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严格控制新增审批事项。会同区纪检监察部门对全区涉及行政审批事项

14、单位的行政审批目录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整改落实, 重点针对部门内部以“红头文件”为依据而无明确法律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摸底,确保行政审批事项统计无遗漏,以进一步“摸清家底”。对于规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管理层级,简化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减少预审和前置审批环节,明确审批条件和时限,公开办理流程,实现行政审批操作标准化,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今后,不再新设行政审批事项,确需设立的,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切实防止行政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最终于年底汇总形成全区 “行政审批事项目录”,锁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同时向社会公开区最终的审批目

15、录,接受公众监督,针对全区各行政审批机单位明确说明不在目录内的行政审批事项日后将不得实施,以有效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三)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建立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工作机制。各行政审批单位要对现有的行政许可类、非许可审批类和其他服务类项目(以下统称“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清理,按照国务院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精神和省、市政府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做好对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和承接工作,同时加强衔接后续的监管工作。全面清理现有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评估等事项,按照上级精神清理取消各系统、单位以“红头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管

16、理、收费、罚款等项目。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除法律、法规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明确规定不宜进入区政务审批中心办理的以外,一律进入区政务审批中心集中办理。1、进入区政务审批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国务院、国务院各组成部门和省政府、市政府依法设立、取消、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相关部门应及时予以调整,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后向社会公布。2、区政务审批中心对审批项目中的项目名称、项目类别、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一律进行规范细化,确保每一项目对应一个流程图,流程图中每一个办事环节包括受理、审核、核准、办理等均相应标明承办人和办理时限,以有效减少行政审批的随意性。3、进入区政务审批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必须坚持下列原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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