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工作人员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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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市工作人员规章制度篇一:超市员工工作纪律管理规定市员工工作纪律管理规定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工,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必须写书面申请,否则按旷工处理。2、工作时间内不得聚众聊天、喧哗,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工作时间严禁吃零食、读书看报,接打电话必须在规定地点与规定时间仙。4、工作时间严禁坐、蹲及靠在货架上。5、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岗、串岗,因公务离岗必须事先说明。6、工作必须服从安排,对上级工作安排有不同意见时,必须事先服从,于事后再提意见。7、自觉维护工作环境卫生,物品摆放整齐。8、超市员工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兼职。9、领用的公物发生损坏、丢失的必须招介赔偿。10、仓库、商场

2、在发货或上货时,随箱或袋装物品中出现赠品要及时登记、上交。11、堆装物品或货架上商品保持整洁、丰满、无空档、不零乱。12、商品及时上架或入库,严禁在卖场随意堆放。13、以上六种商品不能陈列在货架上:(1)变质、发酶之商品;(2)已过保质期之商品;(3)严重瘪罐、变行之商品;(4)包装遭破坏的商品;(5)商标脱落、包装破旧的商品;(6)很脏的商品。14、各人对自己的所管辖区域的货架、地面、商品、设备的清洁卫生负责。15、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和泄露本超市人事和经营等情况。16、必须认真对待顾客的投诉,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17、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超市有权做出辞退:(1)新员工试用期不符合超市录用条件的

3、;(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员工严重违反各项管理规定、工作规律的;(4)员工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的;(5)员工失职给超市造成重大损失的;(6)员工因病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篇二:超市员工管理制度和岗位须知*实业超市员工岗位须知一、保密规定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向外界、相关部门及个人传播或提供有关本公司及本部门未公开的资料(包括个人薪金状况、经营情况等),违者罚款5001000元,并开除。二、仪容仪表(一)工装:1、公司将根据员工岗位及工作需要,按规定发给不同的工装。上岗按规定着装、干净整洁、不得有污迹(服装以件为单位,上衣、下衣、鞋、黑色腰带),如违犯每件罚款10元

4、。(黑色鞋、黑色或蓝色裤子、袜子穿肉色丝袜)2、工作装费用员工按成本价现金购买工装,新上岗员工10天后打条由店长到公司带领工装,厂方促销人员进岗前必须领工装。3、联营厂家营销员工作装必须是符合行业性(帽子、口罩、一次性手套、行业服装),必须持有(本地)健康证方可上岗,否则罚款50元/每次。(二)工作证:4、上岗必须佩戴工作证,并佩戴左胸前,员工上岗一周需办理体检手续,将体检报告原件交至公司人资处(有体验报告不需要办理健康证),厂方促销人员办理健康证后上岗,健康证统一佩带于工作证下方。上岗证不得反戴,不得乱涂乱贴,如违犯罚款10元,保持整洁,在正常使用时间内,破损换证补交5元,丢失办证需交10元

5、。一线人员每半年免费换一次,行政人员每一年免费换一次。仪容:5、工作时间淡妆上岗,不允许、抠鼻、掏耳、打哈欠、并注意保持口腔卫生。6、女员工不得披长发上岗,长发需盘起,不得戴过多饰品,包括耳环、手戒、手链,不得戴夸张饰品,不得留长指甲或指甲涂色、不得纹身,男员工头发不能过耳,不得戴项链、手戒、不得纹身。7、拿取商品时,要轻拿轻放,动作不得蛮橫、粗鲁、见地面有纸随手捡起,不得随地吐痰、不得戴有色眼镜。上述规定违犯一次处罚10元-50元。8、所有员工必须对进店顾客说“您好、欢迎光临”然后要跟踪销售服务。对于离店顾客要说:“您好,欢迎下次光临”。违者罚款2元/每次三、工作纪律1、员工必须做到:服从领

6、导(绝对服从、坚决执行)、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努力学习、敬业乐业。对于不服从管理的人员,门店店长有权根据情节给与10元-200元的处罚。2、上岗期间不得空岗、脱岗、串岗、私自换班,有事必须请假。违者罚款20元。3、考勤应在指定的考勤机上,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指纹录入,如在规定时间外出现错录或在规定时间内忘录,分别按迟到、早退、旷工处理。(若考勤机出现错误以领导备份为准)。(1)店长级以上人员指纹录不上以公司考勤制度为准(考勤制度已下发)。(2)员工指纹录不上以公司考勤制度为准。4、员工进岗必须在规定的员工通道出入门店,所有员工下衣口袋全部封死,员工出入时应随时打开携带物品自检、下班时必须卷起裤腿

7、自检,员工下班自检必须一名门店负责人监督、方可出入,违者罚款10元。(1)员工带包上班由店长统一指定地点存放(要隔离货区),如不按规定执行者对店长处罚30元。(2)进入工作区不允许带包,以便配合部门人员对其进行检查,员工下班必须履行自检(各门店店长或副店长,购物广场防损课成员)当场监督后方可离店,如不按规定执行者对店长(防损课成员)处罚30元。5、上岗工作期间不得吸烟,违者罚款,第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领导免职、员工开除。6、不得私藏部门促销商品或自购商品。如有违犯每次处罚50元。7、上岗时间不得从事任何私人事务,出入店必须全部登记(各门店建立员工每日进出登记本放在指定地点)以便检查岗位情况

8、。如不按规定执行者对店长、副店长、组长、个人、每人处罚20元/每次。8、工作时间整理自己工作区、订货、上货、理货、卫生、递篮、服务,不得擅自离开自己工作区,到他人工作区聚众闲聊。不得议论他人及一切不利于团结的语言。违者罚款10元/每次。9、工作时间不得吃东西,不得谈论影响公司的语言,不得恶语伤顾客,顾客有问必有答,如有违犯每次罚款50元。10、顾客投诉一次,对该员工罚款50元,对店长连带处罚30元,副店长、组长、分别连带处罚20元。购物广场客服课课长连带处罚30元。11、员工上班时间不许靠货架、不许站在购物车内上货、不许站在登高车最上方上货(购物广场)、员工对管理人员要尊重,称呼“姓+职务”,

9、不允许直接称呼姓名。管理人员对员工不允许称呼小名,在工作场合不允许称兄道弟,不许串岗聊天、不许坐商品上货、不许坐地服务、不许看书看报、不许私自会客、不许大声喧哗、不许嘻笑、不许俩人一起外出吃饭、去卫生间、不许浪费水、(喝纯净水不许喝半杯扔半杯)、不许浪费纸张(特别是打印纸张)、不许带情绪上岗、不许对商品发泄、违犯一项罚款10元/每次。12、(1)各门店只允许店长带手机上岗便于工作联系,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带手机上岗,包括副店长、实习店长、实习副店长;在岗期间不得打手机、不得到店外私自会客使用移动电话和相关通讯工具;工作时间内不得外出,打公用私人电话,特别紧急事项可用店长电话,否则违犯每次罚款50

10、元。(若发现后对其进行50元经济处罚/每次)。(2)店长在岗期间,绝不允许打私人电话。如有违犯罚款50元。(3)店长下班时可指定一人带手机在岗以便门店有事与店长联系。手机号在商超公司备案。凡是手机不备案的给予50元的罚款/每次。(4)各门店座机电话绝不允许打私人电话,如有违犯罚款50元,店长连带处罚50元。(5)各门店店长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否则查到一次未开机罚款20元。(6)各门店发票必须严格管理,绝不允许撕空白发票给顾客,如有违犯每张对店长罚款500元以上,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追究法律责任,请各店长要切记。13、各门店人员接收总部腾讯通时一定要及时回复。且回复了解人姓名。一次不按规定执行者罚款

11、10元/每次。14、不服从管理人员,公司企管部检查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罚款10元或10元以上。15、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罚款20元/每次。16、对新进岗员工店长要安排好岗位(首先要教他们熟悉工作生活环境,学会销售、检查价签、擦货、理货、了解商品),必须关心、关爱、每日沟通工作情况及时引导新员工,使新员工早日进入工作状态,对于不合格的员工要及时向商超公司人事专员李篇三:连锁超市员工管理制度连锁超市员工管理制度一、 在岗员工或新员工规定上班时间如下:11店:早6:30-晚10:0022店:早7:30-晚7:3033店:按商场规定的时间上下班44店: 按商场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以后开店待商榷,员工

12、有事请假扣除当天工资。二、 员工必须服从百源连锁超市股东委员会制定的管理章程工作,有意见可明确提出,做到积极肯干。早晨上班前先打扫卫生,再整理商品做到室内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整齐。对超市和服装店的结账进货由连锁超市股委会共同制定的方案实施。1、 当天结算帐目,每天经营的数额如实报帐;2、 11店由张书玉负责报帐、进货;3、 22店由王文贵负责报帐进货,货款自由支配;4、 33店由于思涵负责报帐、进货;5、 44店由孙艳丽负责报帐。每位员工积极工作如实报帐,每天下午由超市指定人员去每个店结帐,工资统一发放,由店负责人要货,股东委员会统一配送,每个店必须卖一些库存减少批发总址积压负担。6、 员工不准挪用占有超市资金,每月一开支,结付清工资后,把店里属于百源连锁超市的货款当天结清,不准干与百源连锁超市以外的工作,一经发现辞退。挪用或占用资金数额大的,追究其法律责任。新员工培训上岗合格者录用,培训期三天,合格按正常上班开工资,不合格的按每天10元给予补偿。员工月工资元,副食超市有奖金和提成,服装店每个店月销售300条以上,按每条4元提成,不够300条,每条3元。以上条款请员工认真阅读适当自己的条件,签字生效。不签字者属于放弃百源员工的资格,一个月一盘库,掉库由店负责人负责补偿。店负责人签字:111111超市股委会20XX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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