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门卫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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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学门卫奖惩制度篇一:学校门卫岗位职责及奖惩办法学校门卫岗位职责及奖惩办法 (一)岗位职责一、门卫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 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严格交接班手续, 细记录值班情况。二、维护学校形象,文明值班,礼貌待人,耐心细致地对学生、家长 来客宣传学校的安全保卫等规章制度。三、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保安制式标志,整洁端庄,举止文明。严禁值班期间饮酒和酒后值班。四、在值班期间,要尽职尽责,不得看书读报,不得睡觉,不得在值班室闲谈或进行下棋、打扑克、玩游戏等娱乐动。禁止在岗期间会客。五、搞好室内外卫生,确保良好的值班环境,保持校门口、保卫室

2、周边整洁卫生,保卫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六、加强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检查登记制度,对外来 员的姓名、访问事由、身份证件、进出时间及车辆号牌等情况认真 行检查询问并详细记录,严禁无关人员、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对外 人员要求进校园的,要在关闭校门的情况下对来人进行严格询问, 验身份,经确认无误并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打开校门,禁止先开 后询问。提高警惕,对发现的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七、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禁小商贩、精神病患者、拾荒、寻衅滋事等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八、严格控制学校财产外流,对携带学校公用物品出校门的,应有学校有关领导签字或盖章的出门条;搬运私人物品的,应有主人随行并在门卫值班

3、记录上签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放行。九、 学生上学放学时,及时打开大门,并配合值日领导和教师做好维持秩序工作。在上学、放学、家长会和人型集会等车流量高峰时,对进出校门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疏导。发现师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十、禁止将非教学用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如遇强行进入的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或携带上述物品进入校园滋事的,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或拨打“ 110 ”报警,并弓协助妥善处理。(二)奖惩办法一、考核办法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由学校根据保安在校日常执勤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量化考核。每月从校园门卫的工资中抽出700元作为绩效工资,折

4、合 100 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且无违规行为的,得100分,发全额绩效工资。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每发现一起违规行为则按规定扣除一定的分值,扣完为止。二、考核细则1、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严格交接班手续,详细记录值班情况。每迟到、早退一次扣 1分,无故空岗、脱岗一次扣 2 分。交接班手续不到位每次扣 2 分,值班记录不详每次扣 1分。2、对出入学校不验证,每发现一次对值班者每人扣1分。大门口车辆乱停放,每发现一次对值班者每人扣1分。如态度粗鲁,发生不必要的争执、口角,影响学校形象的,每次扣

5、2分。3、上班期间,按规定着装。有大型活动时必须着装上岗,佩戴保安制式标志,整洁端庄,举止文明。严禁值班期间饮酒和酒后值班。 每发现一次不按规定着装扣 1 分,每发现一次值班期间饮酒或酒后值班扣 2分。4、在值班期间,要尽职尽责,不得看书读报,不得睡觉,不得在值班室闲谈或进行下棋、打扑克、玩游戏等娱乐活动。重点时段,必须在门岗外执勤,禁止在岗期间会客。每违反一次扣 1 分。5、搞好室内外卫生,确保良好的值班环境,保持校门口、保卫室及周边整洁卫生,保卫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每发现一次保卫室及责任卫生区脏乱差现象扣除当日值日人员 1 分。6、加强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检查登记制度,对外来人员的

6、姓名、访问事由、身份证件、进出时间及车辆号牌等情况认真进行检查询问并详细记录,严禁无关人员、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对外来人员要求进校园的,要在关闭校门的情况下对来人进行严格询问,查验身份,经确认无误并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打开校门,禁止先开门后询问。提高警惕,对发现的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对外来人员及车辆不认真进行审查登记、随意放行的,每发现一次扣 2分。7、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由于门卫工作疏忽,而使小商贩、精神病患者、拾荒、寻衅滋事等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8、严格控制学校财产外流,对携带学校公用物品出校门的,应有学校有关领导签字或盖章的出门条;搬运私人物品的,应有主人随行并在门

7、卫值班记录上签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放行。发现随意放行一次扣 10 分。9、学生上学放学时,及时打开大门,并配合值日领导和教师做好维持秩序工作。在上学、放学、家长会和大型集会等车流量高峰时,对进出校门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疏导。发现师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不按规定履行职责,发现一次扣 1 分。10、禁止将非教学用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如遇强行进入的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或携带上述物品进入校园滋事的,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或拨打“ 110 ”报警,并协助妥善处理。发现上述情况未及时制止或报告的,每次扣 5分。11、门卫人员忠于职守,在保护师生安全和学校

8、公共财产中作出突出贡献者,可以在其他保安的扣除分中给予奖励。篇二:学校保安奖罚制度保安奖罚办法目的:以严明的奖惩手段,奖勤罚懒,加强管理,提升工作品质。 范围:全体保安员。原则:严明公正,不徇私情,奖励先进,鞭策后退,树立典型,讲求方法,注重实效;行政与经济奖惩相结合。奖励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经济奖励。处罚为:口头批评,通报批评,记过,辞退,经济处罚。一 、奖励:1. 自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并能够制止、举报其他员工违规行为,避免学院声誉、财物受损者,给予50元200元奖励。2.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自觉抓捕盗窃、抢劫等犯罪嫌疑人或协助公安部门破获案件者,根据挽回的损失给予100元50

9、0元奖励。3.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忠于职守,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奖励 300元。4、为学校作出重大贡献者给予特别奖励 。(如积极参加抢险救灾、 保护公共财产,事迹突出者;在突发事件中维护学院形象和利益, 竭力使学院避免重大损失或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者。)二、处罚:1. 蓄意违纪,明知故犯,予以记过并罚款50元,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予以辞退。2. 未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工作,对上级下达的任务不能如期完成又无正当理由的,第一次发现予以警告,再次发现罚款 20元5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予以辞退。3. 当班人员看书报、听收音机、玩手机、玩电脑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第一次警告,

10、并罚款10元。第二次记过,并罚款5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予以辞退。4. 外出不请假、上岗迟到、早退等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50元,当月三次违反者(含三次),予以辞退。5. 当班人员在上班时间内,因玩忽职守造成自行车、摩托车被盗罚款 50元200元;汽车、公共财物被盗或损坏视情节加倍追究其责任,并按比例赔偿。6. 凡有勒索,贪污,受贿,监守自盗,以权谋私等行为者,一经发现查实后予以辞退并处100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7. 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活动,讲不利于团结的话,打小报告诬告他人,经查后予以警告并罚款100元2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8. 发现有打人,骂人,变相体罚,刑讯逼

11、供者,处记过并承担受害人的一切医疗费用,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9. 因指挥不当导致车辆未按规定停放,造成交通堵塞或有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的,一次罚款20元50元。10. 来访车辆及人员未作登记(车辆未更换校内通行证),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若未登记人员、车辆在校内滋事或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当班保安处以300元以上罚款。11. 未经上级同意,私留外来人员过夜,发现一次罚款50元。12. 在宿舍高声喧哗,酗酒赌博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13. 遇有紧急情况,临阵退缩、不敢承担责任、失职,致使师生、同事和相关人员受到生命威胁或让犯罪分子逃脱的,罚款500元,严重的给

12、予辞退。14. 上班时睡觉、私自脱岗,罚款50元100元,当月超过三次以上者(含三次)给予辞退。15. 严格执行巡逻及交接班制度,发现巡逻及交接班代签、多签、未签等违规行为,给予每次罚款20元。16. 未经上级同意,私自替人顶班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罚款20元50元,违反三次以上者(含三次),予以辞退。17. 扣留物品或捡拾物品不登记,不上交,不报告者,给予罚款50元1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18. 在岗期间不得饮酒,如发现酒后执勤,第一次给予50元100元的罚款,当月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给予辞退。19. 不服从上级分配和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集体活动,给予50元的罚款,当月3次以上

13、(含三次)者给予辞退。注:以上奖惩办法所用的款项为专款专用。所处罚金设立专门账户,学院不存留,用于奖励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优秀者。篇三:中学门卫管理制度柳湾煤矿中学门卫管理制度为加强学校的管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保障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学校门卫制度。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

14、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2、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其它情况一律不准学生外出,迟到的学生必须按要求作好登记后才准许入校。5.工作时间教师外出必须持有有关人员签发的临时假条,并存在门卫室待查,否则不得放行。6.上班时间一到即刻锁门,教师迟到须给校长打电话同意方可放入。(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进

15、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三)会客制度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外来人员来访必须经门卫工作人员与被访人员联系,经同意并完成登记后方可入校。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门卫工作人员与被访人员联系,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门卫工作人员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并登记后进入。(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1、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2、学校门卫工作人员对带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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