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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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篇一:卫生防疫制度由于生物安全对于养殖业是至关重要的,在没有确定正式的制度、一些必要的硬件设施没有完善之前,我们也必须做好生物安全工作,特指定此临时制度,即日起执行,正式制度颁发后废止。1. 树立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消毒制度,严格执行本场的猪群免疫程序,建立有效的预防体系。2. 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禁止穿着工作服外出。工作区服装和生活区服装要严格区分,严格执行换衣制度。3. 所有员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场,走村窜户接触周围农户的牲畜,不得将外人带入猪场。4. 出入随手关门,禁止外来人员随便进入猪场。如发现外人入场所有员工有义务及时制止,请出防疫区。5. 员工外

2、出回场时,要严格消毒、洗澡更换场内工作服才能进入生产区,换下的场外衣物存放在外更衣室内,不得带入生活区。6. 外来参观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场防疫、消毒制度;离场后,立即用强消毒剂对其所经过的路面进行消毒。需要进入生活区、生产区的按第5条执行。7. 休假或外出超过4小时回场者,要在隔离区隔离24小时,之后严格消毒、洗澡更换场内工作服才能进入生产区,换下的场外衣物存放在外更衣室内,不得带入生活区。8. 前勤员工在本场必须穿着工作服,不许将工作服穿出本场外。后勤员工在后勤区隔离(或工作)24小时以上方允许进入生产区,进生产区必须消毒、洗澡并更换防疫区内工作服。9. 员工在场区附近工作后,每次进入猪场都

3、要用消毒液洗手和踩踏消毒池。不足4小时按第5条执行,超过4小时按照第7条执行。10. 外来物品(含食堂采购食品)必须用紫外线照射20分钟方可进入场区,行李、箱包等大件物品则需打开照射30分钟以上。11. 严禁在防疫区内饲养猫、狗和偶蹄目动物。定期对猪场环境、猪舍做好消毒、杀虫、灭鼠工作。12. 任何人不可将偶蹄目动物生肉及其制品带入场内。13. 加强饲养管理、保证饲料的质量和饮水的清洁卫生,增强猪的抵抗力。14. 严格遵守疫苗的使用程序:防疫员预通知接种时间;饲养员提前一天统计受免猪的数量;饲养员领取疫苗。防疫员如实接种;饲养员配合实施并监督。15. 后备种猪、基础种猪的免疫档案健全,做好工作

4、日记。16. 猪场以自繁自养为主,引种时要了解对方当地疫情及种猪免疫情况。引进种猪后,并在隔离舍观察45天,补免有关疫苗,经确定为健康猪方能转入生产区。17. 发现病因不明的患猪要及时隔离治疗或淘汰,死猪要及时清理出场烧毁或深埋,并对停放猪尸的圈舍及场地用高效消毒剂消毒,尽快消除病源和阻断传染途径。18. 定期给猪投喂预防性药物,但免疫期间不能投药(患病猪除外)。19. 员工不得相互窜岗闲谈。各舍设备和工具不得窜用,工具严禁借给场外人员使用。20. 注射常规药品和接种疫苗时,必须一个猪更换一次针头。21. 全场消毒必须同步进行。22. 常规消毒为:后备舍、公猪舍、配种舍、妊娠舍、育肥舍一星期一

5、次,产房和保育舍一星期两次。消毒剂要交替使用,相邻两次不得重复。23. 保育和产仔猪舍全进全出饲养工艺,空圈消毒必须彻底冲洗干净、风干后消毒,再风干后进猪。24. 消毒药品必须严格按照说明比例配比,禁止随意加大或减少剂量。25. 场区和圈舍内走道每周用3%的烧碱溶液消毒1次。26. 场区大门消毒池用3%烧碱作消毒液,2天更换1次。27. 水井或大水池半月用氯制剂或其他卫生消毒剂消毒一次,大水池每年清洗1次。28. 疑似疫情时,每栋猪圈的脚踏消毒池和猪场小门消毒池用3%的烧碱做消毒液,每天更换一次。员工进入猪场和圈舍,必须双脚踩踏消毒池29. 采精室的接精杯、分装瓶、输精器(管)等清洗后再用蒸馏

6、水冲洗干净放入干燥消毒箱消毒,温度计、玻棒用70%酒精浸泡消毒,使用时必须用蒸馏水冲洗干净。30. 采精或输精前必须用%的高锰酸钾溶液或其他卫生消毒液清洗双手、公猪的腹部及包皮、母猪的外阴及周围,消毒后用清水冲洗,用卫生毛巾擦干后方可操作。31. 接产用的擦猪布(或毛巾)、垫子须用消毒液清洗凉干后方可使用。32. 接产前必须用%的高锰酸钾溶液或其他卫生消毒液清洗母猪外阴和乳房并用卫生毛巾擦干。33. 断脐、断尾时必须用碘酒消毒创面。器械做到每头猪消毒一次。34. 切除猪体溃脓组织时需用双氧水或其他卫生消毒液清洗创口创面。35. 被病、死猪污染的地方,必须用3%烧碱全方位消毒。36. 注射器、针

7、头、止血钳、手术刀等兽医器械用前用后煮沸消毒,时间不少于15分钟,未消毒工具不得使用。37. 特殊情况下,车辆需要进入场区必须过火碱池并全方位喷雾消毒。38. 本场工具如在外使用必须消毒后(消毒液浸泡10分钟)方可收回场区内使用。39. 配制消毒液时要严格按要求浓度稀释,先把清水加到一定量,再加适量的消毒剂,摇匀后再使用。以上制度颁发之日起,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一次罚款100元,两次开除处理。篇二:1目的做好消毒、免疫、防疫、驱虫、疫病控制、无害化处理、兽药管理等工 作,减少病菌的传入和繁殖,降低猪群发病率,保证猪只在一个良好适宜的环境中健康生长。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养殖场区

8、的卫生防疫管理。3职责分配 技术部负责制定免疫计划并予以实施。确定免疫项目和剂量,正确使用 各种疫苗,以保证适时、有效进行猪只免疫。 消毒人员应遵守消毒制度,正确使用各种消毒药。 生产部负责监督各场区、圈栏舍、猪消毒工作。4程序和管理要求 疫病预防 环境质量各场区的污水、污物处理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防止污染环境。环境 卫生质量应达到NT/T388规定的要求。 选址养殖场应距离交通要道、公共场所、居民区、城填、学校1000m以上; 远离医院、畜产品加工厂、垃圾及污水处理场20XXm以上,周围应有 围墙或其他有效屏障。 建筑布局a. 养殖场应严格执行生产区与生活区、行政区相隔离的原则。人员、生 物

9、和物资流转应采取单一流向,进料和出粪道严格分开,防止交叉污 染和疫病传播。b. 根据防疫需求应建有消毒室、兽医室、隔离栏舍、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间等,应距离养殖栏舍的下风50m以上。 养殖场设施设备a. 猪场大门入口处理设置宽与大门相同、长度等于进场大型机动车轮一 周半长的水泥结构消毒池。c. 生产区门口设有更衣换鞋、消毒室或淋浴室。养殖栏舍入口处应设置 长一米的消毒池,或设置消毒盆以供进入人员消毒。d. 养殖场区配备有健全的清洗消毒设施,防止疫病传播,并对相应设施 进行定期清洗消毒。e. 养殖场配备对害虫和啮齿动物等有效的生物防范设施。 饲养管理要求和卫生制度a. 饲养管理:饲养管理按NY/T

10、5033执行。养殖场内严禁饲养禽、犬、 猫及其他动物;养殖场食堂不得外购生鲜猪肉及副产品。b.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饲料使用按NY/T 5032执行。c. 生产和生活用水:养殖场生产和生活用水应符合GB 5749规定。 e. 兽药使用:兽药使用按NY5030执行。 卫生制度a. 工作人员应定期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b. 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时应淋浴消毒,更换衣鞋。工作服应保持清洁, 定期消毒。c. 场区兽医不准对外诊疗动物疾病;配种人员不准对外开展配种工作。 d. 非生产人员一般不允许进入生产区。特殊情况下,非生产人员需经淋 浴消毒,更换防护服后方可入场,并遵守场内的一切防疫制度。e

11、. 环境消毒定期对养殖栏舍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消毒;消毒程度和消毒药物的使用 等按NY/T 5339-20XX的规定执行。f. 引种在引种前应调查产地是否为非疫区,并有产地检疫证明;猪只在装运 及运输过程中应没有接触过其他动物,运输车辆应做过彻底清洗消 毒;种猪引入后至少隔离饲养45天,在此期间进行观察、检疫。确认为健康者方可合群饲养。 免疫接种养殖场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 结合相当地实际情况,在选择地进行疫病的预防接种工作,并注意选 择适宜的疫苗、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 寄生虫控制驱虫药物使用按NY/T 5030规定执行。驱虫程序按GB/T17823-1999 的条规

12、定执行。 疫病监测 养殖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疫病监测方案。 养猪场常规监测疫病的种类至少应包括:口蹄疫、猪水的泡病、猪瘟、 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伪狂犬病、乙型脑炎、猪丹毒、布鲁氏菌病、 结核病、猪囊尾蚴病、旋毛虫病和弓形虫病。除上述疫病外,应根据 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同时还应对其他一些必要的疫病进行监测。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由动物疫病监测机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必要的疫 病监督抽查,并将抽查结果报告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疫病控制和扑灭 养殖场发生疫病或怀疑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 时采取措施。 驻场兽医应及时进行诊断,尽快上报公

13、司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及时 向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疫情。 确诊发生疫情时,养殖场应配合当地畜牧医管理部门,对猪群实施 严格的隔离、扑杀措施;发生其他疫病时,应对猪群实施清群和净 化措施;全场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病死或淘汰猪的尸体按GB/T 16548进行无害化处理,消毒按GB/T16569进行。 记录每栏猪都应有相关记录,其内容包括:饮水和饲料消耗情况、发病死 亡原因、无害化处理情况、实验室检查及其结果,用药及免疫接种情况, 猪发运目的地。所有记录应在清群后保存两年以上。篇三: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一)防疫制度一、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

14、布置的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的免疫工作。二、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规程,确保免疫质量。三、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四、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五、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疫苗的有效性。六、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七、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八、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

15、叉感染。九、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十、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二)规模养殖场消毒制度一、养殖场大门处必须设有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浓度。二、养殖场内应设有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病畜隔离舍。三、进出场车辆、人员及用具要严格消毒。除经消毒池外有条件的还应经紫外线消毒,进出场生活区消毒10分钟,生产区消毒15分钟,并更衣换鞋。四、场区内每周消毒1-2次。场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每周消毒1次。五、畜禽舍内每周至少消毒1次。饲槽、饮水器应每天清洗1次,每周消毒清洗1次。六、消毒药应选择对人和动物安全,没有残留毒性、对设备没有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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