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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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篇一:谈要按实际情况推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谈要按实际情况推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文栋梁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我认为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是重点,才能使农业人口市民化和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共享。户籍管理现状我国有农村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大部份城市人口就是非农户口,城市人口有很优惠的享受,上学、高考、就业、医保?一系列的公共福利附加,目前与户籍挂钩的个人权利有20多项,涉及政治权利、就业权利、教育权利、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各个方面,其他还包括义务兵退役安置政策和标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使得

2、原本薄薄的一纸“户籍”,成了农村与城市之间的一道鸿沟。这就说明了户籍管理改革势在必行之事了。现在户籍管理现状有如下几种情况一、分不清自已是城市居民还是城市居民。随着城市的扩大,城市边缘的土地被全部征收,这些农村的居民变成了城市居民,但他们的户籍没有被改变,他们的户口册仍然是农村居民,他们的村长仍然是村长,他们的管理者仍是按村委会管理,因为他们的村仍挂着村民委员会的牌子。他们政治权利、就业权利、教育权利、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各个方面仍是享受村民的老模式。二、原城市居民由于旧城改造的房屋拆迁户不知自已的管理者是谁,管理非常混乱。其一,拆迁后他四处分散,分到了郊区,原管理者找不到他们,他们也找不到管

3、理者。剥夺了他们的政治权利,他们被拆迁后几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其二,社会保障管理混乱,有一些老,弱,病,残者想享受城市低保不知找谁,有些不要享受了的仍在享受,有些享受者死了仍在领取。城市低保年检也找不到人或找不到地方。其三,有些新建社区没有建立党的组织,党员找不到自已活动的地方和领导。党费交纳仍然不知交给谁。没有老年人活动中心。三、有的人在城市购房多年,由于受城市户口限制,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所在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多年还是农业户口,有的家庭几个人有多种户口,父母是农村户口,但又和儿女住在一城市多年了,有的父母是城市户口,他们的子女又是农村户口。四、有的前几年由于申学把农村户口

4、已转为城市非农户口了,但毕业了找不到自已户口的落着点,按政策是放在所在省市的人才交流中心两年,但两年后没去动就不知把户口落到何处了,到要结婚了才想起来到处找地方落户口。由于土地的开发征收,想要把户口转到农村户口又没有地方接收了,只能放在原当地派出所的居民委员会。大学毕业又找不到工作,当地土地征收又分不到征地款。也只能望洋兴叹吧。五、农村集镇和县级城市的户口更加混乱,好多农村居民在农村集镇和县级城市购房多年,且居住多年但仍是农业户口,他们的政治权利、就业权利、教育权利、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各个方面仍属当时户口登记地管辖。特别是农村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的没有登记还牢骚满腹,按相关政策是要在当时

5、户口登记地进行登记并参加选举和被选举,但按相关政策也可在居住地两年以上的地方进行登记和参加选举。这样到至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有很多的矛盾发生。 导至户籍混乱的原因一、现有的户籍制度与市场经济、公民社会相矛盾。户籍制度本质上是管控型社会的产物,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把城市居民固定在各自的城市。但市场经济却要求人口流动,人力资源要通过市场来配置。而公民社会更要求人与人之间平等。也就是说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城市无限制的扩大,原有的户籍制度跟不上时代进步的步伐。二、户籍制度改革成本大,将给地方政府带来巨大的财政多方压力,改革最核心的内容,其实不是制度设计的调整,而是利益的调整。如果真要给农业转移人口安置工

6、作,解决低保、小孩上学、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问题,恐怕人均几十万元的成本都打不住。三、如果进城的农村户口不愿解决城市户口。因为政府在政策上没有解决农业人口进城后的安置工作,解决低保、小孩上学、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问题。所以农民进城之后,实际上多数时候表现出“两头靠”的特性,他们既要在城市挣钱生活,同时又不敢放弃农村的土地,大部分农民还在等待着自已的土地进行征收时的利益分配。四、大城市边缘地区已全部被征收土地的居民,“村改居”进度缓慢。大部份省、市 、县城市已扩大一倍已上,而且这些居民已享受了城市居民的待遇,而他们仍是农村户口。这里没有改动的有原因二种情况,其一就是还剩下一滴滴棚户没征收完毕,他

7、们还等着享受分钱。其二就是当地民政部门没有要他们转为城市居民的政策。怎样才能有序推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这项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至的工作,民政部门要有一套祥细的工作方案。首先要认定是那些人群适合“农改非”的条件,那些地方已适合“村改居”的条件。这些地方必须进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我个人认为有如下几个方面可供参考。 其一,城市边缘地区已全部被征收土地的居民,已解决了农业转移人口安置工作,解决了低保、小孩上学、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问题地方,要尽快进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因为他们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共享。其二,城市边缘地区已全部被征收土地的居民,没有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安置工作,没有解决了低保、小孩上学、廉租房、经

8、济适用房等问题地方,也要要尽快进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因为他们认为工作安排他们会自已寻找;低保户只有困难的人才能享受;小孩上学已不要考虑,有小区的地方都有小学和幼稚园。中学和大学的地方他们还要选择。廉租房他们不会要,经济适用房他们已经有多套了。因为他们也实现城镇公益基本公共服务共享。其三,放开城市购房户口限制政策。已在城市购房多年的,而且又已在城市居住多年的农村居民,只要自愿在城市落户的,必须同意该户的人落户城市。因为在城市购房落户的大都是年轻夫妻,老年人落户城市,对城市已没有压力了,他们的养老不是靠政府,是靠他们的子女了。只多一个老年人活动中心就行。落实他们的政治对遇,让他们参加区域的选举和被

9、选举,不让他们两头过牵挂他们的政治对遇问题。不要怕城市人口太多。现在的农村户口已比城市户口还吃香些,非农户口要转农业户口还不会被接收呢。其四,城市边缘地区已全部被征收土地的地方,要尽快改变“村改居”的速度,不能在城市中心的地方仍然看到还是村民委员会的牌匾土挂着。有条件的集镇可以扩大居委会或另批一些居委会,因为他们已是集镇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了。 其五,在省、市、县、集镇已建房或购房的居民,并且居住多年的农村居民,必须在购房的城镇落户。因为他们已享受了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农村也不必为这部份人的政治权利、就业权利、教育权利、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各个方面着想了,城市也不必为这部份人办理流动人口证了。作者系

10、流沙河镇干部篇二:如何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如何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淮北市政府自20XX年9月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以来,共办理市外迁入8395人,改革前上年度同期迁入6911人仅增加了1484人,增加比率为18%,事实证明农民变市民积极性不高,户籍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一定的经济环境紧密相连。虽然户籍制度管理包括诸多内容,但掌握和控制人口与在住户地区之间的迁移,是户籍制度长期以来最重要的内容。有关改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一、当前户籍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一)导致城市资源短缺各地乡镇教育得不到政府的重视,教育设备明显比城市差,教师素质也更不上时代的要求。因此,城乡教育条件的差

11、异性,导致很多农村父母在城市购房,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给城市资源供给带来很大压力,以及教育资源的明显短缺。(二)突出城镇化中的区位差异户籍制度改革以来,由于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表现出来的差异性,如城市发展只重视人口的控制,不重视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这种本末倒置的管理方式严重制约了城市建设和城市化的发展,乡镇企业经营者和很多村民不愿意把户口转向城镇,“农转非”和“村改居”已经没有多大吸引力,到城镇搞生产经营成本较高,居住的限制较多,缴纳税费项目多,造成人们望城却步。并且现有的户籍制度把占我国人口绝大部分的农民人为地排斥在城市之外。(三)没有实现居民身份的真正

12、平等改革开放以来,城市户口原先可以享受到很多农民不能享受到的福利,农民的社会保障得不到国家的重视。因此,附着在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上的某些不平等特权没有取消。但是随着各项体制改革的深入,城镇居民曾经享有的各种福利优势明显弱化,而农民则在宅基地审批、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享有优于城市居民的利益。因此,同样的土地上,公民却有着不同的身份和社会地位,有些地方政府以农村户口为依据,限制农民进入正式部门工作,农民在劳动力市场上也受到不应有的歧视。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原则和制度(一)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有序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转移的原则随着淮北城市规划的进展,我市将来还有近21万的农村人口要成为城市

13、人口,7万多现有过剩农村劳动力和人口需要迁移。我们必须立足人口大国的基本国情,充分考虑淮北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特别是容纳就业、提供社会保障的能力;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必须坚持统筹规划,着力完善配套政策;必须坚持分类指导,做到积极稳妥、规范有序。(二)便民、利民的原则自20XX年以来,各级公安机关相继出台多项便民、利民措施。在户籍制度管理方面,淮北市公安局将由市局办理的购房、务工准迁等多项审批权限下放到派出所,夫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投靠准迁由公安机关办证窗口根据群众申报材料直接办理,进一步强调了公安机关服务的时间意识,缩短了一系列群众意见强烈的“时间门槛”。将服务

14、向业务前沿延伸,推动服务的市场化进程。政府创新执法理念,树立服务观念,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为老百姓想得妥贴、周到,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循序渐进,逐步推进的原则户籍制度改革应循序渐进,逐步推进,需要仔细考量,权衡利弊,稳步推进。因为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工程,是一项涉及国家稳定和公民权利保障的重要制度。在国家确定的基本户籍管理制度和政策范围内,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探索,制定出具体的改革措施。(四)实行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依据国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和全省居住证试点工作经验,抓紧制定我市居住证管理相关规定,逐步实行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保护长期在城镇工作生活暂不具

15、备或不愿意将户口迁入我市的暂住人口的合法权益。三、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一)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现阶段,农村人口落户城镇,是否放弃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必须完全尊重农民本人的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坚持土地用途管制,不得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禁止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严格执行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政策。(二)完善就业培训保障机制。农村人口转户城镇居民后,纳入城镇公共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加强就业指导、培训和就业服务,促进其在城镇稳定就业。(三)完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保障机制。农村人口转户城镇居民后,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城镇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体系、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城市社区公益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满足城市扩容后社区服务管理等公共服务的需求。(四)完善住房保障机制。农村人口转户城镇居民后,符合条件的应当享受当地政府住房保障政策。鼓励支持用工企业和单位建设职工公寓,鼓励支持大中型企业建设保障性住房,逐步改善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住房困难人员的居住条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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