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办案安全制度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90816421 上传时间:2019-06-19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33.3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检察院办案安全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检察院办案安全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检察院办案安全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检察院办案安全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检察院办案安全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检察院办案安全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检察院办案安全制度(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检察院办案安全制度篇一:办案安全五个方面完善办案工作区建设和管理办案工作区是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部门单独管理,用于自侦案件的讯问、询问及接待相关人员,开展同步录音录像的专门场所。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的过程中,如何做到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如何达到高效管理、规范使用,充分发挥办案工作区的应有功能,需注意以下问题。一是预留备用空间。对于办案工作区的用房设置,办案区规定中明确列出的有讯问室、询问室、接待室、执勤室、待诊室和卫生间等,这基本能满足当前检察机关法警部门所承担的职责需求,然而近年来有些地方的法警部门开始承担起物证保管、自侦追逃等职责,物证保管室、警械存放

2、室等的设置迫在眉睫,同时,为便于侦查人员及时沟通和商讨案情,设置专用的案件讨论室亦不可少。为此,在办案工作区建设过程中,需综合考虑警务种类、案件需求及财政实力等因素,尽量预留一定的备用空间。二是注意对检察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目前的现状是虽然已在办案工作区内配备了先进的办案智能系统,但没有熟练掌握使用技术的检察干警,而是过分依赖设备经销商的技术支持,造成懂检察业务却不会使用技术,精通技术却不明白检察办案意图的局面。因此,需加强检察官、司法警察和检察技术干部专业技术培训工作。三是注意紧急救护。在办案工作区内,犯罪嫌疑人、证人等突发疾病或是意外的可能性极大,应由市级院与当地各大医院进行沟通联系,建立

3、紧急情况下医疗救护绿色通道,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健康,保障办案安全。四是明确办案工作区内的检警分工,加强相互监督。纵观近几年的办案安全事故,基本上都存在“司法警察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为此,需进一步明确办案工作区内的检警分工,若办案检察官违反办案程序有关规定,法警部门可以提供现场情况材料报纪检监察部门决定,反之亦然。五是强化管理,确保办案工作区有序运转。要让办案工作区安全高效有序运转,还必须有一套具体、规范、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1.严格审批制度。办案工作区日常管理由法警大队负责,业务部门需要使用办案工作区,除特殊情况外,应提前一天通知司法警察大队,并填写办案工作区使用审批表,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和

4、分管检察长批准后,由司法警察大队负责安排场所和调配司法警察,参与履职的司法警察如实登记办案工作区使用情况,并做好交接登记。2.出入管理制度。在办案工作区出入口处安装指纹考勤机,详细记录进出办案工作区的人员情况,定期从联机的电脑上将记录打印出来存档,在各个室内安装呼叫系统,当讯问室内人员需进出或是需要法警协助时,按下开关就会产生声、光提示,并显示讯问室编号,以便在执勤室的法警及时前往,同时将指挥监控室门禁另行设置,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入内,确保办案过程的信息安全。3.办案安全制度。犯罪嫌疑人或证人被带入办案工作区后,由值班法警对犯罪嫌疑人或证人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告知,并暂时扣押无关

5、物品,填写暂予保管物品清单表后,当面存入物品保管柜;办案期间,办案工作区由法警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同时注意被看管对象的思想动态、情绪变化和健康状况,严格落实司法警察使用警械暂行规定及办案工作区看管工作预案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证人签字、书写材料时一律使用法警大队自备软笔,就餐时一律按要求使用塑料餐具。4.后勤保障、维护制度。办案工作区需定期维护,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内容包括环境卫生、空气质量、设备运行及毁损情况等,定期通知设备经销商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设备检测,同时,作为管理机构的法警部门应始终坚持“服务办案、保障安全”的理念,认真记录执勤过程中办案检察官提出的建议及要求

6、,比如在办案工作区内安装打印机、复印件、碎纸机、饮水机等办公设施设备等,尽量做到主动服务,为办案部门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按照林区检察机关关于开展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专项督察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我院认真组织,结合实际开展自检自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1、办案工作区用房面积是否按照或参照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办案工作区用房面积是按照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执行。但由于检察工作需要,近年来重视办案工作区建设,原先建楼设计的办公室在一楼的办公室有数,反贪和控申部门同时在一楼办公,另外当时也考虑资金等其它原因,现在显得有些紧张。2、办案工作区是

7、否设置在地上一层或地下室,形成安全、保密的工作区域,并有明显的“办案工作区”的标识。检察院办公楼共四层。办案工作区按要求设置在一楼,办案工作区设有防盗铁门,铁窗。专人管理。安全保密。3、办案工作区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环境、备急照明、无线电信号干扰装置、通风换器扇和房间隔音设施。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建设和资金投入,办案工作区基本达到投入使用,但办案工作区设置按照要求还缺少备急照明、无线电信号干扰装置、通风换器扇,这项工作需要资金和对原有办公室进行改进,我们积极向林业局汇报,争取资金支持早日达到要求。4、办案工作区内设置的讯问室、询问室、接待室、执勤室、待诊室和卫生间等用房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

8、求的标准。符合规定要求的标准。由于办公条件所限,执勤室(法警办公室)、待诊室(控申接待室)。5、办案工作区的管理职责是否明确,是否由警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技术部门负责相关设备的检修和维护,装备部门负责提供保障。办案工作区的管理职责明确,日常管理由警务部门负责,办公室负责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并提供保障。6、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是否实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是否由技术人员负责,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实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20XX年立案一件一人。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由办案部门内勤负责,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定。7、办案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的传唤、拘传、提审、押解、看管等工作程序是否规范

9、,措施是否合法、是否严格执行了看、审分离,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传唤、拘传、提审、押解、看管等工作程序规范,措施合法、严格执行了看、审分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8、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装备配备暂行规定的要求,是否配备了18项必备警用器材。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装备配备暂行规定的要求,配备了15项必备警用器材。还缺少3项,网枪、囚车、武器。9、办案工作区内对涉案人员是否配备了安全检查设施。办案工作区内对涉案人员没有配备安全检查设施。但办案人员对涉案人员进入办案工作区内严格进行检查,对其衣物和随身物品进行严正声明检查,防止发生其它情况。10

10、、办案工作区是否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各种登记是否齐全。办案工作区制定了警务值班制度、法警信息沟通制度、法警执行警务派警制度、司法警察编队管理制度、法警安全办案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各种登记齐全。11、控申干警是否严格执行高检院、省院有关规定,是否按照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接待人员在接待时是否着装、挂牌,使用文明用语等。控申干警严格执行高检院、省院有关规定,按照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接待人员在接待时着装整齐、挂牌,使用接待文明用语。做到热情服务。群众满意。12、是否严格执行有关对警车的管理规定,是否存在开特权车、霸道车、酒后驾车违规违纪问题材

11、。严格执行有关警车的管理规定,凡事办案用车和公务用车必须经检察长审批同意,工作中对司机人员经常进行警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存在开特权车、霸道车、酒后驾车违规违纪问题。篇二:加强检察机关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XX年8月20日 高检发政字20XX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切实防止发生办案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

12、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工作中加强安全防范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加强对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检察机关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是落实宪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要求、实践文明公正执法的具体体现,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检察长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本着依法、规范、文明、安全的原则,认真抓好办案安全防范工作。要建立健全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领导机制,落实责任制,实行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案件主办人员在个案中负全责的制度。要把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纳入对

1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内容,并与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与干部的工作绩效和使用挂起钩来。要定期分析办案安全工作形势,完善安全防范工作制度,适时组织力量,督促检查安全防范工作的落实,及时发现和消除办案中的事故苗头和隐患,切实把安全防范责任落实到人,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办案的各个环节。要结合检察机关“两房”建设,设置符合要求的讯问室、询问室和司法警察执勤室,配备必要的警械具,保障办案所需的车辆、通讯器材等装备。二、构建检察官与司法警察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机制在办理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中,检察官与司法警察要密切协作,相互支持,互为监督,形成合力。要着眼检察官和司法警察职能

14、,明确职责分工。主办案件的检察官在全面负责对安全预案的制定与组织落实的同时,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对案件的侦查上:司法警察应在检察官的指挥下,承担各项警务职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要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警务保障作用,切实纠正有警不用和以检代警的问题。凡是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等规定明确由司法警察履行的职责,如传唤、拘传、提押、看管、维护来访场所秩序等工作,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应当交由司法警察负责。为加强对司法警察的教育管理和保证办案用警的需要,司法警察统一归口警务部门,实行编队管理,统一调配使用。要建立规范的用警派警制度,办案部门需要用警时,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用

15、警手续;警务部门接到派警命令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派出人员。实行跨区域警务协作,在办理重大案件警力不足时,可以由上一级警务部门统一协调警力,保证办案用警需要。任务结束后,用警部门应向警务部门反馈情况,目前,对警力不足尤其是案件量大、需要用警较多的检察院,要依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规定,尽快调整充实人员,确保办案安全需要。三、抓住办案中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安全预案是否严谨,办案地点是否安全,侦查程序和方式是否合法,办案过程中押解、看管等措施是否跟上,案件突破后是否麻痹松懈以及对犯罪嫌疑人的思想疏导等工作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办案质量和办案安全。各级办案人员要紧紧抓住这些易出问题的方面或环节,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办案开始时,案件主办人员应与警务部门负责人一道,精心制定安全防范工作预案,把可能出现的问题、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考虑全面,预案报经检察长或主管副检察长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仔细检查办案区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办案中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实行规范、文明办案。在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检察机关接受讯问时,应当在讯问室进行,不得在讯问室以外的地点进行讯问,也不得把讯问室作为羁押室。异地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在当地检察机关讯问室进行。办案过程中坚决禁止采取刑讯逼供等暴力手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