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者改动政燃气设施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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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1事项类型行政许可2基本编码3实施编码4事项名称主项名称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子项名称5实施主体临桂区市容管理局6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7承办机构临桂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容管理局窗口8联办机构无9办理地点桂林市临桂区世纪路41号交通大厦市容管理局窗口10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11咨询及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7735599122监督电话0773558025812设定依据1、2010年11月19日发布,2011年3月1日起执行,国务院令第583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

2、以上地方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一)第21项: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3、2006年9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08年2月1日起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因建设工程施工确需改动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13实施对象从

3、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社会法人、企业事业单位14行使层级设区市、县(县级市)燃气管理部门15权限划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1、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一)第21项: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2、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因建设工程施工确需改动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协商处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16行使内容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燃气经

4、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 。17通办范围无18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19实施条件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批准。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2、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因建设工程施工确需改动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协商

5、处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20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目录见附件2、申请表空表2-1、示范文本详见附件2-221特殊环节(含中介服务)环节名称专家论证评审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22审查方式及标准(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或A3型纸对开正面印制;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

6、其单位负责人签名。(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2.“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为复印件,每份证明材料首页须盖申请相对人公章或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23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24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25收费标准及其依据是否收费不收费。收费标准无收费依据无26结果名称燃气经营经营许可证27结果样本详见附件328办件类型承诺件29办理形式窗口办理30预约办理可预约31网上支付不可网上支付32物流快递邮寄/自取。33运行系统

7、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34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1、办理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如何收费?答:办理该行政许可,审批机关不向申请相对人收取费用。35责任事项1. 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 审查责任:审查申请材料。3. 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 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许可文书,送达并信息公开;不予许可的,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5. 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

8、应履行的责任。36追责情形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许可的;2.不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交的全部内容的;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6.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7.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8.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9、;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37备注廉政风险点风险点数量表现形式等级防控措施责任人41.审查环节:收受好处,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审查不严格、不公正高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要求执行;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3.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4.重大事项须经集体讨论决定。政务服务中心市容局窗口首问责任人 2.审核环节: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核低窗口负责人授权审批人 3.相关领导没能严格审批、把关中窗口负责人授权审批人4.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事项,不

10、按照规定审议,受他人请托,打招呼或产生影响审批公正性的行为高各环节有关人员备注附件:1.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图2. 申请材料目录2-1.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申请表(空白)2-2.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申请表(范本)3审批结果样本(扫描件)附件1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申请表权利运行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同意许可不予许可符合法定要求不符法定要求不属本部门权责申请人依据一次性告知单提交项目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项目所需申请材料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到相关部门办理窗口决定受理申请项目

11、(1个工作日)现场勘验、业务部门作出初审意见(4个工作日)市容局行政审批会作出审核意见(2个工作日)是否许可方案窗口制作行政许可文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不计承诺办结时限内)窗口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原因,通知申请人领取(不计承诺办结时限内)专家论证评审(不计承诺办结时限内)附件2申请材料目录序号申请材料名称申请材料依据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是否需电子材料份数规格必要性及描述来源渠道签名签章要求备注1燃气设施改动审批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原件否4A4纸必要申请单位自备加盖申请单位公章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证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条复印件(原件备查)否1A4纸必要质

12、监、工商行政部门核发加盖申请单位公章3燃气设施改动的工程施工图,燃气专项安全评估报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复印件(原件备查)否1A4纸必要具有资质的建设设计、安全评价部门出具加盖申请单位公章4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气象等部门对改动项目的批复意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复印件(原件备查)否1A4纸必要相对应部门出具加盖申请单位公章5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复印件(原件备查)否1A4纸必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加盖申请单位公章6项目建设资金证明及资金使用承诺书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复印件(原件备查)否1A4纸必要申请单位自备加盖申请单位公章7

13、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复印件(原件备查)否1A4纸必要申请单位自备申请单位公章8燃气设施改动方案。改动方案包括符合当地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措施、有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等内容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复印件(原件备查)否1A4纸必要申请单位自备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附件2-1燃气设施改动申请表燃气企业名称(加盖公章):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2011年版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 市 县(市、区) 路 号 栋号 房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证号企业性质联系电话传 真法定代表人职务职称技术负责人职务职称燃气企业类别设区市燃气管理部门审批事项1、瓶装燃气经营企业 2、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3、燃气汽车加气站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事项1、燃气气源生产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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