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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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人员教育培训制度篇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加强和规范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企业安全培训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且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

2、于12学时。3、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企业、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1)、企业级上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基本知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部门事故案例;企业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2)、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

3、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3)、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4)、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班组级的安全培训。生产经营企业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电工、电焊工、金属切割工、起重机械操作工应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5、从业人员的

4、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档案记录管理工作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第三条 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二)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5、(三)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四)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厂内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爆破工、起重工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五)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六)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七)以上(一)(六)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第四条 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必须接受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一)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

6、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二)分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三)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程、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第五条 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 公司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第六条 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

7、部培训是指公司劳动人事部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第七条 劳动人事部会同分公司定期选派、安排公司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第八条 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三级安全教育制度1、三级安全教育是安全生产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新进公司人员和调换工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建设的一项有效措施。为加强新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凡新进公司人员和调换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入公司教育、职工教育和班组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安排生产岗位。3、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对象是:新进公司的大

8、中专毕业生、新工人(含新入公司的技校毕业生)合同制工人、学徒工、临时工、培训人员和实习人员以及调换工种人员等。4、各级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公司级教育要着重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公司规公司制度;部门教育着重进行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教育,班组教育着重进行现场安全操作教育。5、公司级教育内容: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责任制;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制教育; 企业概况(包括企业发展史、公路建设生产特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等);篇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七、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为维护企业和社会的政治稳定,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能力,培养他们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特

9、建立企业安全教育制度。一、教育主要内容1、道德教育。主要指员工的世界观、政治观、人生观、道德观、劳动观等方面的教育。2、法纪教育。指国家颁发的各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各种纪律制度的教育,通过教育使员工做到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3、防火教育。指学习消防法、消防条例等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开展防火常识,掌握灭火器的正确使用、发生火灾事故的处理方法和安全撤离路线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防火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4、内部安全防范教育。主要以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防范能力为目的,学习各类安全防范知识和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

10、育,抵御不法侵害,消除隐患,减少损失。5、生产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制度。定期组织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保障生产安全。二、教育对象、程序和方法1、企业所有员工的安全教育。各岗位可以结合企业的政治学习,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落实教育内容。2、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各班组应安排一周的时间加强新员工思想教育、企业有关制度教育、企业安全与生活常识教育等,可以建立员工档案卡,及时掌握每个员工的特点,组织有益的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是非观念,增强新员工自我保护能力。3、员工上岗的安全教育。各班组应组织新工岗位培训,可以建立帮教对象,组织新工学习安全管理制度,

11、学习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定期进行考核。4、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人员指电工、维修工、驾驶员等,首先应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教育培训登记卡,其次定期组织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技术训练,驾驶员必须定期组织交通法规的学习。三、教育要求1、领导重视,共同参与。2、各班组应负起安全教育之责,建立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3、各部门必须对企业聘用的外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经常督促、检查外来人员落实安全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各重点要害、防火重点部位必须建立防火防盗安全教育制度,制定防火预案,落实安全措施,进行防火防盗宣

12、传,确保一方平安。四、注意事项1、教育之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2、教育之中要克服操之过急,应该循循善诱;3、教育之后要进行考评,不走过场,要把教育落到实处。篇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确保公司从业人员所必须的能力,并对从事与危险化学品生产相关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能满足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的要求,特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3 、职责总经理确保公司培训管理能满足公司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的需要,并为人员能力的提高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安全管理员负责人负

13、责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负责建立从业人员档案安全管理员负责厂级安全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厂务部负责车间级安全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班组长负责班组级安全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各责任部门负责配合安全员和管理部实施公司级的安全培训计划;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部门内人员日常安全培训与考核。4、程序安全培训的编制和审批根据国家安全管理方针政策、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及安全标准规范体系的要求,由安环企管处负责在每年年底编制次年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安全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具体培训项目。安全管理员负责将安全培训项目纳入年度从业人员培训计划。管理人员培训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

14、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国家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由国家有关资质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方可任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其他管理人员及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其他管理人员(指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单位负责人)及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由企业安全员和管理部负责每年一次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继续进行培训,通过补考后方能上岗。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2)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5)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公司内安排的各种安全培训,以增强安全意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风险管理、应急等方面的培训为重点,在岗职工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每年不少于20学时。考核合格后上岗,未经过安全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化学品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厂级教育由安全员会同管理部组织;车间教育由厂务部负责组织;班组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组织。相关内容如下: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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